死刑问题。
他说之所以难以推行,是因为不但要向高院申请办理,还要支出一大笔的费用。而枪毙就不同了,不但枪弹来的简单,而且每枪毙一个犯人,中级法院要有十万元以上的收入。把犯人有用的器官全部卖给医院,有的甚至连医院不要的遗体也卖掉。
我说最近国家发了文件,对人体器官移植作了严格的规定,应该不会了吧。他说最近照样如此。谁能经得起这样巨大利益的诱惑呢?中级法院的领导一年那么多次出去旅游,而且一出去就是飞机,住五星级宾馆,哪来的钱呢?
谈到江西著名的女教师夫妻制毒案。说当时中院去了分管的副院长,庭长等好几人去云南取证,结果玩了很多地方。
提及一个死刑犯人,有点良心发现,提出死刑后自己身上有用的器官都卖掉,得来的钱除了赔给受害人家属,多余的钱用于养育自己的孩子。法院坚决不同意。这位领导说,高院不同意是因为不愿麻烦,中院不同意是因为不肯把本该他们得的钱被犯人拿走了。
这是中国的法律制度还是黑社会的不择手段。听的人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
共产党独裁下的中国呀,何时才会有公平,公正,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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