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
山东大学在2007年区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有违法律规定的问题,包括:
1)很多学生和退休教师没有参加一榜提名过程,他们的候选人提名权被剥夺了。
2)在这次选举中,很多选民的知情权不被尊重。对四位"正式候选人"很多选民既不认识也不了解。多数选民对选举过程不知情,直到选举前两天,很多选民还不知道何日投票,如何投法,
3)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选民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但山大很多人,不经选举委员会同意,没有书面委托书就代别人投票,这是违背选举法的行为。
4) 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候选人提名可有三种形式,一为党派,二为团体(包括学生会,工会等),三为十人以上联名,但是山大选举不尊重选民这三个方面的提名 权。山大一榜 167名候选人,包括由此产生的四位"正式候选人",没有一人是从这三种法律规定的途径中产生的。山大采取的选民小组提名办法,并没有被选举法认可。
5)有的班级已满18 岁的学生多数未上选民榜,未得选票,没有参加选举。
6) 选举法第36 条规定,"代表人的产生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也就是要保证投票的秘密性,而现在山东大学的投票方式是,将学生集中到一个空旷地,密密麻麻的站在一 起,前后左右都是人,辅导员和书记就在附近,学生站着写选票,他的选票周围都能看到,这还是什么无记名投票?又如何保证投票的秘密性?有的学院工作人员竟 在投票箱旁接过选票,查看内容,扣下部份选票。
我们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调查这次山大的选举。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不依法的选举,应该被否定。
以上详细情况我们将随后以附件形式呈上。
以下是联名人:
姓名 电话 手机 学院
孙文广 88365021 13655317356 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退休教授
郭天旭 88376329 15054136795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
贾昊 13791124769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
高根 15964006607 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
2007年11月 13日星期二于山东大学(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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