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42岁的袁女士经人介绍,与日本游客穴三先生相识,于3个月后远嫁日本,并为此向介绍人支付了7万元费用。谁料袁女士赴日后方知,东洋夫婿生活极其窘困。为此,她逃回上海,要求介绍人返还7万元。昨天,普陀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2006 年春节前后,袁女士经人辗转介绍,和当时来沪旅游的日本人穴三先生结识。5月10日,袁女士向介绍人王阿婆支付了7万元,委托她操办涉外婚姻登记和婚宴事宜。王阿婆收款后出具了写有"如结婚不成,全款退回"的收条。6天后,袁女士和穴三先生在沪领取结婚证,并举办了小规模的婚礼。
但袁女士随丈夫赴日后却发现,丈夫并非介绍人说的那么富裕,不但是"目不识丁的老农",而且"家里连一只板凳都没有"。每个月,丈夫只交给袁女士五六万日元用于家常开销,但这笔折合人民币不到4000元的费用,不足以在物价水平很高的日本生活,甚至还不如袁女士在上海的收入。于是,袁女士几个月后便逃回上海,向警方举报王阿婆等人有利用涉外婚介实施诈骗的嫌疑,同时向法院起诉,要求不具备涉外婚介资质的王阿婆退赔当初收取的7万元费用。
庭审中,王阿婆提交了多组证据,证明当初袁女士和穴三相识、结婚,没有受到欺骗、胁迫。律师称,袁女士逃婚回国的真正意图是她当初以为嫁了"金龟婿",而后发现丈夫只是普通职员。律师还当庭出具了多组照片,证实婚后穴三曾饱尝袁女士的家庭暴力,在这宗跨国婚姻中的受害者其实是穴三。
最后,原被告还围绕7万元的用途进行了激烈辩论。袁女士认为,这是支付给王阿婆的"好处费",而王阿婆却坚持是委托她用于操办婚事的开销,其中约1万元用于婚纱照、婚宴等开支,剩余6万元是按照日本的习俗,支付给专程来沪参加婚礼的3名日方亲友的。
由于袁女士拒绝法庭调解,普陀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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