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兆钧先生:
写过第一封致您的信之后,突然有个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从您发表公开信之后至今依然安然无恙来看,也许您是负有某种使命的使者。
不管您是否是负有使命的使者,相信您能起转达的作用。那么,我就敞开胸怀,与您谈谈看法。
第一,停止行恶不能作为谈判的内容和条件,所以要立即无条件停止对法轮功群体的迫害,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信仰者,立即向法轮功创始人道歉。
第二,关于国家赔偿,在轻重缓急的顺序上是第二位的,可以作为谈判的内容。
第三,行恶者的主动停止行恶当然会减轻其罪恶,但关于对行恶者的刑事追究在轻重缓急的顺序上也不是第一位的,可以容后再谈;
第四,如果您确是负有使命的使者,那么请设法与法轮功发言人张而平先生直接联系。
以上是我个人看法,并不代表任何人,但纵观海外华人网站的所有观点,这种看法具有普遍性。
正义剑
2007年11月12日
- 关键字搜索:
- 再致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