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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节明:未来中国最佳政体的再探索(一)

 2007-11-07 16:1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6
發表時間:9/20/2007

——中国的特殊性:建设宪政民主必须导入人格化成分



我在拙作《台湾乱象反思:中国最适宜采用虚位元首制宪政政体》、《肯定康有为,重鉴百年史--对未来中国最佳政体的再思索》、《美国对外政策的历史教训》、《建设宪政民主制度不一定需要仿效美国政体》等文章中,先后以不同的篇幅、不同程度地论述了一个沉重的道理:

美国式的总统制共和政体是最不适合中国的政体。如果模仿美国式的总统制共和政体,中国不仅不能快捷地实现宪政民主,反而因为混乱而很容易再次坠入专制独裁的黑暗深渊。

这,已经为民国的历史所证实。

中国需要反思自己的历史、特别是近代以来,胡乱求医,以致于耽误病情、病入膏肓的历史。历史以血泪告诉我们:中国需要追求美国所引领的人类自由民主的大方向,但在实现自由民主的方式上却决不能模仿美国,因为中国今天脆弱的生态环境和社会已经不允许再折腾了,将来去共产党化的中国,亟需一个适合本国国情的政体,以求最快捷、最平稳的建成宪政民主体制,将转型的代价降到最低。

由于中共垮台的必然和即将来临,中国这次民主化转型能否成功的最大问题越来越取决于在中共垮台前精英人士能否找到一种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政民主政体。由于美国式的政体根本不适合中国国情,那些至今迷醉于美国的强大荣光的坐而论道的中国政治精英人士,应该以冷静客观的眼光重新审视中美之间国情的巨大差异,进而为中国民主化做一些切实有用的事才是,正如古话说的:

“与其临渊慕鱼,不如退而结网。”

由于中共的垮台,很可能是突如其来的、地震式的垮台,因此中国政治精英人士必须未雨绸缪--必须在中共政权崩溃来临之前尽早拿出详尽的体制转型方案,要拿出这样的方案,首先就要设计适应转型需要的新政权,要设计适应转型需要的新政权,就必须设计与中国相配套的政体形式,因此,就必须对政体问题进行充分的探究和思索,可以说,事前对政体形式思索的人士越多、思索得越充分,中国和平转型的可能性就越大。中国政治精英人士不未雨绸缪,手头没有建设新国家的方案,在导致中共垮台的突发事件中,相关政客只能是临时抱佛脚、甚至病急乱投医,中国大动乱的可能性相当大。

我在上述拙文中已经论述,中国之所以最不能采用美国式的总统共和制政体,直接原因是中国的国情、民情不具备任何实行共和政体的条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毫无自由民主的土壤,却有着全世界最悠久、最深厚、最肥沃的反自由民主的土壤:除了共产党党文化以外,儒家主导的中国文化传统中潜藏着大量的反自由民主的毒素,顽固而强韧地阻滞着中国得自由民主化进程。中国的这个独特之处,使得中国的自由民主化要比许多国家远为困难,中国要实现宪政民主,反倒比菲律宾、印尼或者黑非洲这些因为以前落后而没有传统文化包袱的国家更困难,中国没能象前东欧国家那样抓住1989年民主化机遇,看似偶然,其实偶然中蕴含着深刻的必然性;也因为中国的这个独特之处,中国在建设宪政民主上没有完整的、现成的外国例子可供仿效、借鉴、学习,现在的中国,学英、日的时机已失不再来、学法国缺条件、学德国缺素养、学美国想都别想......中国必须在坚持自由民主航向的同时,将对多个外国经验的借鉴与本国的特殊性融为一体,这样才能最大可能地争取将中国这艘破旧大船平安地开抵宪政文明的彼岸,如果再象二十世纪那样的瞎折腾,现在已经非常虚弱的中国注定落得国家解体、民族消亡的结局。

由于中国毫无自由民主土壤,在中共政权垮台后,如果建立一个仿西方的民主政权,犹如在沙基上建高楼,注定很不稳固,中国将陷入类似当前伊拉克这样的混乱当中,新的民主政权必将重蹈民国政权的覆辙。因此,在中共政权垮台后,中国必须有一个稳固的、同时又能够导向自由民主的政权,这样的政权的政体必须得非常适合中国国情才行。那么,这样的政体应该是什么样的呢?

历史上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政体当数君主制政体莫属。因为中国传统文化的种种缺陷,并且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无能担当自由民主的启蒙大任,因此中国两千年来走不出君主专制体制,到了近代整个社会全方位地落后于西方。许多中国人据此全盘否定君主制政体,这是非常偏颇的观点,一则,在共和制民主政体产生之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都 是君主制政体,君主制政体维持了人类社会的长治久安,这是不容否定的;二则,容易导致暴政的是君主专制政体,君主制政体中的君主立宪制,不仅同样能够实现宪政民主,并且往往共和制民主政体更加稳定,这已经为英国、日本及北欧国家的转型历史所证明。导致中国传统社会走入死胡同的政体是君主专制,不能因为君主专制的恶果就得出君主制不适合中国的结论,事实上恰恰相反,正如古话说的:“解铃还须系铃人”,中国唯有借助君主制政体,才能够最快捷、最平稳地实现宪政民主。

为什么君主制政体特别适合中国国情呢?原因在于中国社会是一个没有宗教传统的社会,因此中国的主流民族没有超越世俗权力的信仰,中国社会就特别需要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人格化的象征,以起到凝聚民族、维系社会和国家的枢纽核心作用。
如果没有信仰,人的心智不可能长久健全,社会也不能维持;人如果没有对神的信仰,就必然寻求对人、对物的信仰和崇拜。西方社会是建立在基督教信仰的基础上,现代西方自由国家的精神支柱是对上帝及其象征物--自由、民主、法治的信仰,尊重法律就等于服从上帝,因此西方社会没有“圣人”也能维系。中国社会因为没有宗教传统,因此必须要有人格化的信仰和崇拜对象,否则因为信仰危机造成的道德败坏迟早会导致整个社会的陷入大乱、乃至崩溃。在辛亥革命以前的历朝历代,皇帝既是国家和民族的象征,也是民族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象征,“朕即国家”,忠于皇帝就是忠于国家、忠于民族;中国皇帝又是民族文化的象征和意识形态的最高精神领袖,皇帝本人有可能文化不高,但却是儒家文化的核心,儒家所谓“天地君亲师位”的排序,皇帝(君)位列世俗世界之首,是以主流文化称为“王化”,皇帝在指点江山的同时,同样有权指点文化。中国传统的儒家社会,居于国教地位的“儒教”,名义上的教主是被誉为“天地君亲师表”的孔子,实际上教主是作为国家元首的皇帝,因为根据儒家的理论,皇帝是“天子”--天的儿子,其人格具有半神的性质,孔子虽然是圣人,却仍然是凡人,因此皇帝要比儒家的“至圣”更高贵和神圣,孔子自己也说过:自己有忠于君主的义务,君主却没有听从自己的义务。由于孔子是死人,当权的天子要比儒家的“至圣”更高贵和神圣,君主又是儒家思想的核心,因此近两千年来儒家教义的解释权一直掌握在皇帝手里。

中国历史上的这种隐晦的政教合一的君主政体,满足了在没有宗教传统的情况下,维系中国社会延续性的长久存在的需要。但在另一方面,由于中国传统的王朝社会的法律并不具有契约性质,而是治民术的备忘录,因此随着中国传统社会延续性的长存,中国社会重人格化的社会作用(人治),轻视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传统就非常根深蒂固,宗教对社会的影响力也更加困难、更加微弱。辛亥革命后,满清政权这一政治体制改革的最大障碍已经扫除,但是基层中国法院系统建设却非常困难,原因就在于此:县长们普遍不明白法院的意义,认为法官是与自己“对着干”的人,因此抵制县级法院建设;老百姓更不知法院为何物,受了害仍然跑到县长那里下跪喊冤;在明末时就开始向中国大力传教的欧洲基督教,三百年来始终未能占据中国主流精神领地的原因,这也是道教势微、佛教在中国终究边缘化的原因。

可以说,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治传统根深蒂固的社会,共产党近六十年的统治,进一步加深和强化了中国社会的人治传统,这种人治的土壤是最不适合移植美国式总统制共和政体的,客观地说,在中国这种人治传统的社会建设宪政民主要比许多国家困难,因为中国人文的土壤自身不能培育自由民主,如果不导入人格化的养分,这片土壤很难结出宪政民主的果实。


(中华合众国筹委会执笔人:)曾节明 星期三 2007年9月12日下午 2:20:49http://www.boxun.com/博讯曾节明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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