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与乡政府串通一气骗征农民土地

村委会与乡政府串通一气骗征农民土地,双城市政府买单,招商引资显政绩

2004年3月初,黑龙江省双城市新兴满族乡新民村及新红村村民分别与两个村委会签订了老工业基地改造新兴项目建设征用土地协议书(该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该协议以每平方米5元钱的价格收购,使150余户农民总计1700多亩(115.5万平方米)的土地一次性被骗征(该土地全部为基本农田,以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为证明),又以非常低的价格,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被双城市政府卖给了哈尔滨市大众肉联厂、哈尔滨亚麻厂等几家知名企业,期限为50年。双城市政府与新兴乡政府将土地以每平方米75.92元钱卖给企业,一次性截留了柒仟玖佰伍拾柒万贰仟贰佰肆拾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征收基本农田,只有国务院有权批准,严禁规避法定审批权限,双城市政府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将基本农田变通农业工业园,又直接改为工业建设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第三款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同时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村委会与乡政府串通一气,违规操作,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基本利益,然而双城市政府不顾农民失地后的生与存,欺下瞒上,三年内将1700多亩基本农田置换完毕,将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变成合法用地,也没有经过土地挂牌,招投标,擅自将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流转商业用地,占为公有。私自截留巨额款项,形成了一个官商勾结的腐败链条。

让失地农民每年一平方米只有1毛钱的收入作为生活费用,三年来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一直未得到解决。

不知道双城市政府官员们是怎么想的?这边为企业大开绿灯免除各种费用达十几项。

村委会与乡政府是无权征用农民的基本农田(三十年不变的承包地),本来这是一个无效的合同文本,却被双城市政府堂而皇之的变成一个招商引资的政绩工程。

老工业基地改造本来是一件兴国利民的好事,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每一个项目都落在实处、专款专用,可是这笔资金跑到哪里去了?

老百姓的利益无小事,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双城市政府是怎样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

200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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