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逝夜潭:以理治国,自由心证

小民百姓谈治国,天方夜谭,可笑荒唐。

只是听多了“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等等,再小的百姓,总得有点感悟,有点表示,于是“以理治国”诞生。这个理,是老百姓的道理。

“法”一定是最讲道理的,如果有不讲道理的法,那一定是恶法。恶法,祸国殃民。

“德”也是最讲道理的,如果有不讲道理的德,那一定是缺德。缺德,寡廉鲜耻。

“秋菊打官司”,要个“说法”,不是要法律的“法”,而是要评个理,讲个理。这个道理不论是不是在法律条文中,都一定在老百姓心中。

当法律无能为力的时候,也求助于道理,这就是“心证”,求助于法官讲道理,讲道德。这个道理看是在法官心中,其实还在老百姓的心中;看是法官其心,百姓之心,其实是法律道德,社会道德。法官可以自由心证,老百姓也可以自由心证。心证,就是讲道德、讲道理。

法律铺天盖地,“自由心证”是所有法律的基础、起源,所有法律在起草的第一瞬间就来自起草人的“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更是所有法律的精髓命脉所在,自由心证正用,法律存、道德存、道理存;自由心证滥用,法律亡、道德亡、道理亡。

南京老太案,网上议论纷纷,绝大多数都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是就是这些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却对最专业法律的法官指手画脚,义愤填膺,而法律专业人士却缄默无声,为什么?因为法律的高傲,不食人间烟火;因为南京法官的没有道理,睁眼说瞎话。

派出所的原始记录遗失、原告老太的警察儿子拍照被告的原始记录、派出所所长谎言伪证是自己所拍等等,都明显违背常理,这么多的违背常理都反常地集中在原告,天下人即使最不懂法的人都明白是非到底是怎么样了。而懂法的法官却依据常理,背理而行,负理枉行。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这是老百姓爱说,并真心希望的。不过,当一个老百姓到说这个话的份上,一般都到了无可奈何的境地了。说明百姓已经到了无理可说的地步。不是百姓没有理,是人家不和他说理了。

“走遍天下”,说得轻巧,谈何容易;奇谈谬论,误导苍生。红军也才走了两万五千里,天下何止两万五千里,一个老百姓能走多远。

不论“依法治国”、“以德治国”、还是“以理治国”,最终还得像华西所说的“落实”。落实到那里?落实到人,或者是法官,或者是百姓,或者是其他什么“也是人”。“以人为本”,这里寻到最根本,却迷失在最根本。因为这里的“人”是抽象的人,而世界上没有抽象的人。这是曾经讲过无数遍的马克思的基本原理。

黄静案的器官腐败,崔莺莺案的法医检验重要遗漏,都是准备不讲理了。同样,注定成为中国人体器官移植史上黑暗一页的,五个武汉医生挖取乞丐五个器官案,成为网上敏感问题,还封ID,也是决心不讲道理了。

天下最硬的道理是“不讲道理”。即使最著名的不争论的“硬道理”理论,也硬不过不讲道理。任何事物都有例外,道理也如此,不讲道理,是最大道理。

下岗失业、买断工龄、老职工社保医保赖帐等等,轰轰烈烈,涉及亿万人口,肯定不包含在硬道理中,所以始终不见有谁讲道理。其中,即不是计划,也不是市场;既没有法,也没有德,更没有道理。

法律无可奈何的时候,求助法官道德心证;法官无可奈何的时候,祈求青天凭空降落。所有都无可奈何的时候,剩下的只有不讲道理。

“以理治国”,不讲道理治国,胡搅蛮缠治国,背德悖理治国。

2007-9-14(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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