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中国民众真成了“国家敌人”?



最近,从“改革”以来一直开风气之先(当然包括腐败行为与腐败方式的创新在内)的深圳市宣布,已经成功地将高科技用于监控民众,比如装置能够迅速辨认嫌犯的警用监控摄影机、从8月份起实验发行令人无所遁形的电脑晶片居留证等等。而且更让深圳市骄傲的是,这一监控系统一俟试验成功,将在全中国660座城市推广。

这条消息让人想到一本书与一部电影:乔治·奥威尔的《1984》与美国电影《国家的敌人》(1998年上映)。《1984》里面那无所不在的“老大哥” (Old Brother)已经成了英语世界中妇孺皆知的一个辞汇,至今这本书还是美国中学生一本参考读物。而《国家的敌人》这部影片让人产生极深印象的,就是那让人无所遁形且让被监控者浑然不知的高科技监视手段。

中国当局现在拥有的手段却是“老大哥”与高科技手段的高级结合:“老大哥”的灵魂为体,高科技手段为用。这一完美的监视体系用纳税人的巨额金钱浇铸而成,可保中国政府拥有一项今后再也难有国家超越的吉尼斯纪录。笔者认为,这应该属于“金盾工程”中那部分“能看”的视频系统。它与此前陆续完工的“能听”(电话语音监测)的系统合成一体,再加上庞大的资料处理中心(能思维的“大脑”),构成了一张让人无所逃遁的天罗地网。

中国政府并未打算隐瞒这点。从前年开始,中国媒体陆续披露的消息,让中国人从中了解到自己已经处于被监控的状态。

先说被严密监控的程度,这方面还得以深圳市公布的详细资讯为例。《深圳商报》曾于2006年3月9日发布一条消息详细介绍这个防控系统,一是“三道防线防控”,包括市际出入口、区际出入口与各街道之间结合地带防控;二是社会面防控,包括国道、省道、城区主次干道、地铁等在内,实现道路视频双向覆盖,以及各类专业市场与公共复杂场所防控、交通动态防控;三是内部防控,凡党政机关、高等院校、中小学校、电台电视台、监所、收容救助站、安全文明社区和居民住宅社区防控,包括住宅区内部、内外道路、出入口等,几乎已经无所不包。为了防止遗漏,最后还加上一句“其他应当安装技术防范设施的单位、部位和场所”──而这些“应当安装技术防范的设施的单位、部位和场所”,当然包括当局认为应该监管的物件,比如笔者在国内时,家中就被安上监控系统,隔邻再住上若干国家人员轮流值班。

再说监控的范围。有关报导说深圳在安装视频监视系统方面率先垂范,其实并不准确。早在2006年开始,沈阳、成都、北京、上海等地都已相继宣布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电子眼)。尽管“电子眼”披着“安全防护”的外衣,但中国民众还是感到“电子眼”干扰了正常生活。只是中国公众没有言论自由、游行集会自由等保护各种权利的基本权利,这种不满只能通过讨论“公共秩序权”和“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关系宣泄出来。尽管绝大多数人认为“个人隐私权” 不应该让位于“公共秩序权”,但这种看法最多也就是在博客上发表,并无正常申诉管道。

如果顺着中国当局给定的“安全防卫”思路辩论下去,当局肯定会用有了该系统之后提高刑事犯罪破案率自己找到理由。其实,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应当坚持的理由是国家权力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以中国当局视为头号对手的美国为例,美国对国家权力的运用就极为审慎防范。美国人的政治理念当中,一直视公权为个人自由的最大敌人,无论是宪法还是其他立法,都力图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国家的敌人》这部电影中以极其生动的形式展示了这一思想:掌握国家权力的当权者,若把某一公民设定为“国家的敌人”,任你三头六臂,也难逃国家力量的打击,因此,必须防止国家权力肆无忌惮地扩张。

一个不以民众权利为念的极权国家从来就缺乏安全感,并以各种方式不断为自己制造敌人。“金盾工程”这一庞大电子监控系统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当局终于将中国人民定位为“国家的敌人”,只有时时刻刻将人民置于监视之下,才能让统治者稍感安全。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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