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实行灵活工作制 46%员工部分时间工作

荷兰实行灵活工作制,工人因此都能敬业乐业。在灵活的安排下,工人尤其是职业妇女家庭与事业兼顾,打零工和短工的工人享有和全职工人同样的社会福利及工作保障。

  39岁的安内利斯从事公关工作,她选择每个星期工作三天,其余的时间留在家里,照顾两个幼小的孩子。安内利斯很乐意这样的安排,认为自己找到最好平衡,同时兼顾事业和家庭。

  根据荷兰灵活工作法,工人可以选择每周工作五天,或是较短的工作日数和时间,然后按比例领取薪水。

  大约20年前,荷兰面对失业率居高不下的困境,同时又要吸引更多妇女加入劳动大军,该国政府于是修改了劳工法。

  新法令规定,部分时间工作和全职工人享有同样的社会福利及工作保障,而且允许全职工人灵活地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

  去年最后一季度,荷兰人口中有75%的人就业,这个数字是欧盟27国中最高的。在其劳动队伍中,46%的人从事部分时间工作,这个比例也是欧盟中最高的;排在第二位的德国,比例是25%,差了21个百分点。

  数据还显示,将近20%的荷兰工人,是在临时工作合约下受聘。

  荷兰人平均每周工作33小时,这是欧盟国家最低的,而最新加入欧盟的保加利亚的工人,平均每周要工作41.6小时。另据市场研究机构“FDS国际”5月份的调查,荷兰人也是世界上发牢骚最少的。

  随着灵活工作制的推行,过去对部分工作时间和临时工的社会歧视也消失了。

  阿姆斯特丹大学研究员赫斯特说:“很多人选择部分时间工作。人们期待这么做,因为这意味着你有足够的收入。部分时间工作被看作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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