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十年,主要政治争端都围绕基本法释法而起。人大拥有基本法最终解释权,香港社会对此显露的抗拒情绪令北京担忧。人大委员长吴邦国近期强硬表达:「香港没有剩余权力」,引起议论纷纷。
一九九七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啦……中国内地歌手艾敬十多年前一首《我的一九九七》不但风靡全国,更唱出了许多香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心声。但是,一次全国人大「释法」(解释基本法)却让香港明白,香港终审法院对基本法中「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定义有误解。美丽误会的背后,是一个香港人不得不面对的事实: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不在香港终审法院,而在全国最高立法机关、颁布基本法的全国人大!
二零零四年,普选争议闹哄哄,香港不同政见者对基本法中零七年特首及零八年立法会的「两个产生办法」众说纷纭,全国人大再次释法,一锤定音﹕香港普选根据基本法要循序渐进。零五年,前特首董建华请辞,需要补选「新的特首」,香港有意见指这「新的特首」应是新一届五年任期,全国人大于是第三次释法,确立「新的」不等同「新一届」,而只是董建华余下的两年任期。
回归十年,香港经历了三次释法。有人惊呼,释法破坏香港法治;也有人认为基本法本身已规定,全国人大具有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英美国家的法律最终解释权,也在其最高立法机关。眼见香港回归后在普选、行政立法关系等重大问题上争议不断,北京深感基本法在香港的普及与理解都有待深化。六月成了「基本法月」,北京和香港分别举办多场有关基本法的研讨会,也引出香港最新一轮对基本法理解的争议。
六月六日,一场可以说是最高规格的基本法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但震动香港社会的,不是出席者的显赫——他们包括排名仅次于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中央第二号领导人、人大委员长吴邦国,还有主管香港事务的一众北京官员及一批基本法专家,以及香港特首曾荫权等。当天会议最具震撼力的,是委员长吴邦国的一句话——(根据基本法规定)「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特区)没有剩余权力」。
反对香港「三权分立」
吴邦国又强调,香港不能搞英、美「三权分立」那一套。吴邦国这番话,立刻成为许多香港传媒的头条。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在香港回归十年前夕,为何中央会说出如此的「重话」?事后,中央政府驻港的多位官员,如中联办、外交部驻港专员公署等,还有来自北京的消息人士都强调,吴邦国所说的话并不是什么新的中央政策,只是重申基本法的原则。类似的话,十多年前在基本法起草期间,北京已说过多次。但香港仍有意见认为,吴邦国不会无缘无故地旧话重提,此时这番话或许与香港即将开始的政改普选方案讨论有关。
特首曾荫权在竞选时保证,上任后五年内要解决香港的普选问题。过去几个月,特区政府的策略发展委员会一直在收集社会各界方案,今年稍后会推出政制发展绿皮书,向中央提交香港的主流普选方案供北京参考。民主派普遍认为,中央这次是有意「明示」香港的政改方案不能「太出格」。
北京担心「港独思想」
曾任民主党副主席、现任特区行政会议成员的张炳良对吴邦国此番话有独到分析。他说,吴邦国的话显示,中央担心,即使已经回归十年,香港仍可能出现「港独思想」。据亚洲周刊了解,北京的确对基本法在香港的落实感到不尽如人意。曾有北京高官私下抱怨,就连特区政府内,也缺乏基本法专家,令政府在推行及解释一些涉及特区及中央关系政策和问题时,被接受普通法教育的一些香港法律界人士质疑时,难免显得力不从心。香港可能有「港独思想」吗?北京消息人士解释,香港社会总以为香港没有独立的资本,民主派对北京一些政策的反对,也不可能是为了「港独」。但在北京心目中,不是要宣布独立才出现「独」,北京也明白这不可能在香港发生。「港独思想」则不同,北京认为那些不认同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权威的人,其想法就很有问题。
刚过去的五月,一批香港记者到了北京清华大学,参加一个有关基本法的研习班。向一众记者讲解基本法的,包括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以及清华大学的专家。这次活动不少记者抢着去,甚至不惜申请休假也要参加。「过去这些年,香港政治问题上的主要争端,如人大释法、中央对特首及主要官员的任命权、普选时间表、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等等,全都涉及对基本法重要条文的理解,我们自然关心」,一位传媒主管说。
在研习班上,北京一位基本法权威人士与在座的香港记者们讨论到基本法中,中央「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以及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特首经「民主程序……。最终达至普选」等条文。这位权威人士指出,中央的任命权不是徒具形式的。为免日后香港普选出一位中央不接受的特首,出现中央不愿任命的宪制危机,建议香港考虑一个「事先通报」机制。即普选时先向中央通报特首候选人人选,以便中央了解这些人选能否被接受,再进行一人一票的普选。习惯了政府向传媒「放风」运作的香港传媒,第一反应是,莫非北京「放风」试探反应?要先剔除如这次出现民主派的梁家杰成为特首候选人的可能性?民主派马上指这是中央要为香港日后的普选定下「框框」。有评论甚至担心会引致另一次人大释法。
但北京可靠消息对亚洲周刊表示,这位北京官员所言,不代表中央意见,香港人要允许北京的官员有「个人意见」,甚至是一些不太成熟的个人意见。
这次是在一个研讨班上的讨论,大家都抱着畅所欲言的心情,较为「放开」地发言,旨在「研讨」一下。北京也明白,这一「事先通报」机制并不是容易实施的。因为香港的选举法例不容许干预选民的投票意愿,「你又怎样说要求选民投票给谁谁谁」?
这位北京官员并说,考虑到近年香港社会对普选的呼声不断,北京基本认同香港若要普选,可先进行较简单的特首普选。立法会普选则因涉及较复杂的功能议席存留等问题,留待第二阶段进行。但具体什么时候普选?该官员说:「香港的政治经济情况每天都有新发展,怎能说好具体哪一年哪一天适合普选?」
其实,北京相当关注的是,香港社会存在一股对全国人大对基本法拥有最终解释权的抗拒情绪。北京并指出,虽然香港实行普通法,但基本法不是根据普通法制定的,不可以照搬普通法的原则去解释。北京的基本法专家在这次传媒研习班上提出一个问题﹕英国加入欧盟后,明确规定涉及到与欧盟法例相关的个案时,任何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均提请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解释,欧洲法院的裁决是最终的。「英国是普通法,欧盟以大陆法体系为主,但那并没有影响英国的法治。为何全国人大解释基本法就影响了香港的法治?」这一问题引起参加研讨的不少记者的思考。
邓小平说过,「一国两制」是创举。回归十年,北京和香港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实施基本法。回顾十年的种种争论,是一个双方共同反思的好机会。(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一九九七快些到吧,我就可以去香港啦……中国内地歌手艾敬十多年前一首《我的一九九七》不但风靡全国,更唱出了许多香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心声。但是,一次全国人大「释法」(解释基本法)却让香港明白,香港终审法院对基本法中「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的定义有误解。美丽误会的背后,是一个香港人不得不面对的事实: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不在香港终审法院,而在全国最高立法机关、颁布基本法的全国人大!
二零零四年,普选争议闹哄哄,香港不同政见者对基本法中零七年特首及零八年立法会的「两个产生办法」众说纷纭,全国人大再次释法,一锤定音﹕香港普选根据基本法要循序渐进。零五年,前特首董建华请辞,需要补选「新的特首」,香港有意见指这「新的特首」应是新一届五年任期,全国人大于是第三次释法,确立「新的」不等同「新一届」,而只是董建华余下的两年任期。
回归十年,香港经历了三次释法。有人惊呼,释法破坏香港法治;也有人认为基本法本身已规定,全国人大具有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英美国家的法律最终解释权,也在其最高立法机关。眼见香港回归后在普选、行政立法关系等重大问题上争议不断,北京深感基本法在香港的普及与理解都有待深化。六月成了「基本法月」,北京和香港分别举办多场有关基本法的研讨会,也引出香港最新一轮对基本法理解的争议。
六月六日,一场可以说是最高规格的基本法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但震动香港社会的,不是出席者的显赫——他们包括排名仅次于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中央第二号领导人、人大委员长吴邦国,还有主管香港事务的一众北京官员及一批基本法专家,以及香港特首曾荫权等。当天会议最具震撼力的,是委员长吴邦国的一句话——(根据基本法规定)「中央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特区)没有剩余权力」。
反对香港「三权分立」
吴邦国又强调,香港不能搞英、美「三权分立」那一套。吴邦国这番话,立刻成为许多香港传媒的头条。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是,在香港回归十年前夕,为何中央会说出如此的「重话」?事后,中央政府驻港的多位官员,如中联办、外交部驻港专员公署等,还有来自北京的消息人士都强调,吴邦国所说的话并不是什么新的中央政策,只是重申基本法的原则。类似的话,十多年前在基本法起草期间,北京已说过多次。但香港仍有意见认为,吴邦国不会无缘无故地旧话重提,此时这番话或许与香港即将开始的政改普选方案讨论有关。
特首曾荫权在竞选时保证,上任后五年内要解决香港的普选问题。过去几个月,特区政府的策略发展委员会一直在收集社会各界方案,今年稍后会推出政制发展绿皮书,向中央提交香港的主流普选方案供北京参考。民主派普遍认为,中央这次是有意「明示」香港的政改方案不能「太出格」。
北京担心「港独思想」
曾任民主党副主席、现任特区行政会议成员的张炳良对吴邦国此番话有独到分析。他说,吴邦国的话显示,中央担心,即使已经回归十年,香港仍可能出现「港独思想」。据亚洲周刊了解,北京的确对基本法在香港的落实感到不尽如人意。曾有北京高官私下抱怨,就连特区政府内,也缺乏基本法专家,令政府在推行及解释一些涉及特区及中央关系政策和问题时,被接受普通法教育的一些香港法律界人士质疑时,难免显得力不从心。香港可能有「港独思想」吗?北京消息人士解释,香港社会总以为香港没有独立的资本,民主派对北京一些政策的反对,也不可能是为了「港独」。但在北京心目中,不是要宣布独立才出现「独」,北京也明白这不可能在香港发生。「港独思想」则不同,北京认为那些不认同中央政府对香港的权威的人,其想法就很有问题。
刚过去的五月,一批香港记者到了北京清华大学,参加一个有关基本法的研习班。向一众记者讲解基本法的,包括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以及清华大学的专家。这次活动不少记者抢着去,甚至不惜申请休假也要参加。「过去这些年,香港政治问题上的主要争端,如人大释法、中央对特首及主要官员的任命权、普选时间表、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等等,全都涉及对基本法重要条文的理解,我们自然关心」,一位传媒主管说。
在研习班上,北京一位基本法权威人士与在座的香港记者们讨论到基本法中,中央「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以及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特首经「民主程序……。最终达至普选」等条文。这位权威人士指出,中央的任命权不是徒具形式的。为免日后香港普选出一位中央不接受的特首,出现中央不愿任命的宪制危机,建议香港考虑一个「事先通报」机制。即普选时先向中央通报特首候选人人选,以便中央了解这些人选能否被接受,再进行一人一票的普选。习惯了政府向传媒「放风」运作的香港传媒,第一反应是,莫非北京「放风」试探反应?要先剔除如这次出现民主派的梁家杰成为特首候选人的可能性?民主派马上指这是中央要为香港日后的普选定下「框框」。有评论甚至担心会引致另一次人大释法。
但北京可靠消息对亚洲周刊表示,这位北京官员所言,不代表中央意见,香港人要允许北京的官员有「个人意见」,甚至是一些不太成熟的个人意见。
这次是在一个研讨班上的讨论,大家都抱着畅所欲言的心情,较为「放开」地发言,旨在「研讨」一下。北京也明白,这一「事先通报」机制并不是容易实施的。因为香港的选举法例不容许干预选民的投票意愿,「你又怎样说要求选民投票给谁谁谁」?
这位北京官员并说,考虑到近年香港社会对普选的呼声不断,北京基本认同香港若要普选,可先进行较简单的特首普选。立法会普选则因涉及较复杂的功能议席存留等问题,留待第二阶段进行。但具体什么时候普选?该官员说:「香港的政治经济情况每天都有新发展,怎能说好具体哪一年哪一天适合普选?」
其实,北京相当关注的是,香港社会存在一股对全国人大对基本法拥有最终解释权的抗拒情绪。北京并指出,虽然香港实行普通法,但基本法不是根据普通法制定的,不可以照搬普通法的原则去解释。北京的基本法专家在这次传媒研习班上提出一个问题﹕英国加入欧盟后,明确规定涉及到与欧盟法例相关的个案时,任何无法解决的法律问题,均提请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解释,欧洲法院的裁决是最终的。「英国是普通法,欧盟以大陆法体系为主,但那并没有影响英国的法治。为何全国人大解释基本法就影响了香港的法治?」这一问题引起参加研讨的不少记者的思考。
邓小平说过,「一国两制」是创举。回归十年,北京和香港都在「摸着石头过河」实施基本法。回顾十年的种种争论,是一个双方共同反思的好机会。(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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