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中国证券业界死刑第一案被发回重审

 2007-06-06 13:1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有“中国证券业界死刑第一人”之称的杨彦明,近日暂逃死刑。今年5月15日此案二审落槌,北京高院以原审判决“部分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杨彦明是中国银河证券望京西区营业部原总经理。2005年12月13日,一审判决认定,杨彦明贪污6850余万元、挪用公款2500余万元,二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据京华时报报导, 今年5月15日,北京高院对杨彦明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当天的判决令很多人意外———二审判决认定:一审法院判决认定杨彦明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并发回重审。

检察官就此当庭解释称,他们在二审开庭前对400多张取款凭条进行了笔迹鉴定。结果显示,其中11张并非杨彦明的财务经理章蓉(同案被判6年)填写,因此也就无法认定这11张取款凭条中的钱是否最终被杨彦明挥霍。将一审指控的贪污6840万元减至6100余万元。

网友则纷纷表示:“6000的十分之一是600,估计这600就足够摆平罢了!!”““今天你不杀他明天的证券市场只能更乱。”“有权就能有钱,且不用偿还,还不用死,怪不得贪污犯越抓越多。”“6850余万元+2500余万元=9350余万元=1个职工1000年的收入!!!!!!!!!!! 天文数字!这样的人不判处死刑,判谁???”“钱又在起作用,黑啊!”

2004年年初,杨彦明被调往总公司任职。当年4月23日,中国银河证券公司报案。检方很快查明,在1998年6月到2003年8月的5年之间,杨彦明违规从营业部账户内提取了7200余万元现金。平均每月取钱10次左右,每次少则几万元,多则二三十万元。对于这7200余万元的去向,杨彦明一概以“记不清楚了,都为公家用了”作答,并始终拒绝回忆“用钱的具体经过”。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