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影竹:乍出炉便泼粪的民众知情权法规

4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视之为“中国首部有关保护公众知情权的法规”。其他粉饰之词还有: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跨越”;政府公开信息,不再是“恩赐”,而是职责,是法定的义务,公众有权获得政府信息;条例体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等等。
才过了几天,这部吹得美如一朵花的“法规”便泼上粪水,而泼粪者并非他人,正是中共自己。

既然是“公众有权获得政府信息”,那么大家了解一下政府领导人的活动状况,总不是非分之想吧!何况中共一切媒体的头条都以报导领导人的行踪为优先。再说,日常生活中问你一句“身体好吧!”懂事的人应该感谢对方的关心才对。但天下竟有这样的怪事:现在若有谁问一句:“黄副总理身体如何?”中共就如揭其疮痂,恶狠狠告诉你“等着看新华社通稿。”

这不是往刚出炉的民众知情权法规上泼粪,又是什么?

事实上,一切以权贵集团的利益为指归的中共执政者,封锁信息或散布虚假信息,才是他们不可动摇的“原则”,而向民众交底交心说真话,才是“特例”。一个领导人的健康状况,也得照此“原则”办事。

“文革”后期,明明毛泽东已经气息奄奄,日薄夕山,但每个从北京回到其他各地的领导人,在大会上的第一句话必须是:“我见到了伟大领袖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身体非常、非常健康!”接着是台下暴风雨般的掌声。第二句话是:“毛主席的健康是全国人民最大、最大的幸福!”又是暴风雨般的掌声……,这个谎言八股在全国运用之纯熟,堪称中国历史上的绝活。

1953年3月5日斯大林死前数日,每天定时向全国广播他的病况。当时我在天津,工作停下来等着听,广播词里的“心电图显示……”至今记忆犹新(心电图在那时可是个罕见的东西呀)。前苏联是个暴君国家,尚能事先向外界透气,中共呢,周恩来、朱德、毛泽东的死,由于制度性的黑箱作业原则比斯大林时代“发展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他们在弥留时刻,都无福接受民众的关注了。

在这个相当完备的独裁体制中,领导人之死已经是利益集团内部诸派别和个体重新分配利益的契机,因此他们不能不对于某人的病情和死情的公布,“慎之又慎”。但物极必反,慎到极点,结果是马脚百出,丑态毕露。这几天全世界因一人之死讯引来的铺天盖地的猜测和议论,源头就是中共对民众、对媒体的反知情操作。到了这个地步,黄菊即使不拔掉插管,他也只是个中共领导层手中的人肉傀儡,民众眼中恍恍惚惚的驴皮影了。

黄菊虽然不是中央第一把手,但系上海帮核心人物,他的死非同小可。昔日秦始皇死,赵高和李斯秘不发丧,为的是在胡亥和扶苏二人中间,捧出一个,弄死一个。今天对黄菊的拔不拔插管,也是同样戏码的重演。至于谁是赵、李,谁是胡亥、扶苏,是一道不难回答的试题。

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公布的这个首部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其完备的表述,的确有看头。但一个没有甘当民众公仆的意愿的政府,出炉的法规再完备,又有多大作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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