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的警察配装甲车干什么?

未入正题之前,先来领教一下重庆警方为“山城飞虎队二期队员”配备的装甲车功能:“装甲车是多边形的,有很多突出的尖角,可以用来冲突障碍物,整车都包裹在厚厚的防弹钢板之下”、“在装甲巡逻车的两侧,还有6个用可移动防弹钢板阻隔的射击口”,看到这里,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天哪,简直比美军用于伊拉克的战车还具有先进性!

在殃视里,我们偶尔也能看到西方国家警察与民众冲突的境头,每每当我从画面上看到人家的警察手持盾牌和暴徒打斗得激烈时,敬佩之情总是油然而上心头:民主国度里,连暴力机器都文明!

回看中国的“警察”,手是操着拿着什么?在我生活的这个小小县城里,也常常见到他们一个个手持着威风凛凛的冲锋枪。

警察持枪本是天经地义,但是一个个配备着只有在“战场”条件下才能动用的“冲锋枪”,难道和谐中国在他们眼里竟是“战场”?!

构建和谐社会,一定不能有特区,否则就是“非和谐”。作为对内职能的国家机器——警察,即使为了保持“中国特色”,不与世界它国接轨,至少也可以人性化一点,配备些如同盾牌之类看上去只是“防卫”性的武器。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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