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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专栏】“黑车”=“唐僧肉” ?

作者:天人  2007-04-04 01:1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据大陆《经济参考报》4月3日报道: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线路牌”却上路营运载客的车辆被称为“黑车”,在客运市场治理中,“黑车”长期以来就是主管部门的打击对象。然而,记者近日在湖南一些地方采访发现,此类“黑车”的数量比合法车还多!更为奇怪的是,“黑车”在一些县市竟然成了交通、工商等管理部门的“唐僧肉”,车主只要交纳相关费用就随便营运。

沅江市草尾镇是洞庭湖区有着近10万人口的大镇,因其繁荣有“小南京”之称。记者近日走访看到,在镇里最繁华的地段停放着几十台微型面包车,车主忙着拉客做生意。一些车主告诉记者,他们主要经营沅江市内一些乡镇之间的客运业务:“这种车方便快捷,是老百姓出行的主要工具。”“你们没有办理营运手续就不怕被管理部门查处吗?”记者问。几位车主说:“我们的车,办了全套私家车合法手续。至于营运,只要不出沅江市就没事,我们都是交了运管费的。”

这让记者感到吃惊。没有办理客运手续,何来“运管费”呢?随后,几位车主拿出交费的单据。记者看到每台车每年的收费有:运管站收取的“运管费”1080元、“营业费”240元,工商所收取的“管理费”280元,城管队收取的“城管道路有偿使用费和卫生费”500元。这些收费单据统一都是“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据记者调查,针对“黑车”收取“运管费”然后默许其营运的现象十分普遍,在汉寿县记者采访了一位“黑车”车主,他告诉记者,每年给运管部门交纳1000多元、向镇里每月交10元“卫生费”后就可以上路运营了,“如果不交钱,谁敢上路载客啊?”

沅江市草尾镇交通管理站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正规程序讲,这些车不是合法的,但我们规定只能在本市跑,到外地去被罚款或者处理了我们就不管了。”据介绍,草尾镇对黑车“运管费”的征收完全按照合法车标准,如此算来,微型面包车一年的费用就是1080元。

这位工作人员说:“草尾运管站有八名工作人员,我们是收支两条线,征收的费用直接交到上级,我们的票是省里来的。草尾镇每年征收的交通规费50多万元,其中客运面包车收10多万元。按照上面考核要求,必须完成征收任务,工资才能保障,否则就要一票否决。”

“工商部门的收费也是按照对营运车辆的标准征收的。”草尾镇一位领导干部说。他介绍,镇里成立了城管队,属于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其中有六名工作人员,主要靠每年收取的卫生费维持运转。

那么草尾镇到底有多少台客运面包车呢?草尾镇交通管理站的工作人员介绍:“有80台左右。”但是一些车主告诉记者,至少有200台运营车。如果按照200台计算,交通、工商等部门每年在“黑车”上要“吃”掉40多万元。那么整个沅江市、整个湖南省有多少黑车“唐僧肉”可想而知。这些资金到底去向如何,是不是跟合法客运车辆所征收的规费一样进行管理使用呢?

实际上,微型面包车在农村深受老百姓欢迎,但它本身并不符合载客标准。近年来交通发达了,且又有市场需求,所以有一定资金和社会关系的人买台车载客营运,慢慢地就形成了庞大的没有正规手续的“黑车”客运市场。

记者了解到,2001年前益阳市经过审批运营的客车有4000多台,而目前只有2900多台。出行人数一年比一年多,政府审批的运营车辆反而逐年减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拿不到“线路牌”却载客运营的“黑车”大行其道,甚至成为一些地方乡村运输的主体。益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习正南介绍,在正规班线匮乏的农村,近些年路网扩大、群众出行增多且越来越追求方便、快捷,“黑车”因此遍及乡镇。这些车主要是私家轿车和小型面包车,估计益阳市有上千台,光城区就有200多台。而据沅江市政府有关部门统计,这个市活跃在农村地区的“黑车”估计有上千台,超过正规班线客车的数量。

沅江市一些“黑车”车主告诉记者,他们希望政府能够批准他们运营。一位运管干部说,“黑车”能够很好地满足广大农民出行的需求,是对大巴、中巴车的补充。可是,由于政府控制客运线路资源,担心“黑车”合法化会导致原来批准的客运班线难以生存。益阳市公路运输管理处负责人向记者诉苦说:“看上去审批是我们说了算,但如果我们让‘黑车’合法,而原来享有这条线路经营权的企业不同意增加运力,他们就会抱成团找政府闹事。”

沅江市一位交通部门干部说,政府和交通部门应该无条件地保护合法车辆运营,可是要打击“黑车”,政府部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黑车”眼下不仅遍地开花,而且深受群众欢迎。“我们查处‘黑车’,很多群众还帮车主说好话,我们很尴尬!”

既然农村有这个市场需求,为什么不给“黑车”办理相关证牌、进行正规管理呢?草尾镇交通管理站一位工作人员的说法可谓代表了某些部门的“苦衷”:“办证后他们就合法了,就可以上路载客了,这对现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冲击会很大,企业职工就会有意见,把交通企业挤跨了就会引起更大的不稳定。”

如此说来,难道有关部门坐吃“唐僧肉”,默许“黑车”营运而不纳入规范管理,造成重重隐患就“稳定”了吗?草尾镇一些“黑车”车主们告诉记者,他们要是出了沅江市,由于没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和线路牌,就要遭到重罚,高的达到一万元,甚至被扣车。从草尾镇到沅江要走陆路的话,则必须要经过邻近南县的茅草街镇,为此经常发生打砸车辆的冲突。一位姓翟的车主告诉记者,3月中旬他的车经过茅草街时被当地经营者雇佣的社会闲散人员砸烂挡风玻璃。春运期间,已经有四台车被砸,目前派出所正在协调解决。

此外,这些“黑车”车主多是个体经营,往往找亲朋好友借钱买车,一旦发生意外,赔偿等事宜就十分难办。2006年11月23日,一台营运的小轿车(“黑车”)从长沙开往沅江市,车上连同司机共五人,途径益沅一级公路6.5公里处,穿越隔离带与一台自沅江开往益阳方向的小型面包车相撞,造成两车共九人全部丧生的特大交通道路事故。目前死者善后问题仍然没有妥善解决。

由上述报道不难看出,屡禁不止的“黑车”是源于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存在的一种市场怪象,其成因完全得于人们自发的市场意识,如果加以合理引导,完全能够维持有效的平衡机制。说白了,有人愿买,也有人愿卖。可是本来供需双方互惠互利的市场行为却被共匪以“稳定”为名在中间“卡位”,而且还以“裁决者”的身份出现在世人面前,真够不要脸的。无怪乎有位学者说现在大陆的经济构成是70%的计划经济加30%的市场经济,整个一“怪胎”!说穿了,小小的“黑车”现象就是共匪各级单位搜刮民脂民膏的具体佐证。从所有收费单据都是统一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可以看出,这些披着“合法”外衣“搞”来的收入根本就不会入国库的,地方上完全可以“自由支配”,至于都用于什么地方,那只有问具体的经办人了,我们自然无法“操心”了。

共匪一直嫌中国人多,恨不得拿原子弹轰几下才解气,可要是没这么多人,它上哪“喝血”去?从沧海一粟般的“黑车”及其主人都能入共匪的“匪眼”上看,足见它的贪婪与霸道。推而广之,与其说“黑车”是“唐僧肉”,还不如说成万上亿的大陆民众是共匪绑架的“肉票”。问题是,我们就甘愿成为它的人质吗?同胞们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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