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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宗车祸曝光10亿通缉犯:高山终究没躲过去

作者:记者黄运荣  2007-02-26 14:16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2
2006年夏天的某一日,温哥华还是与往常一样恬静,一样懒散。不过,正是在这平常的一天,一宗普通的交通意外却惊动了太平洋两岸。当事人向到场的交通警员提供了其个人资料及位于北温的家庭地址,纸上赫然写着:高山(Shan Gao)。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被指控卷逃1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前行长高山和他的妻子李雪,自始暴露了他们两年来一直刻意隐瞒的行踪。加拿大皇家骑警也因此得到线索,对高山进行秘密监视。

据皇家骑警提供的资料,高山一家当初是以高妻李雪为主申请人,以技术移民进入加拿大。李雪拥有英国爱丁堡大学儿童心理硕士学位,在技术移民的学历项目上,分数很高。李雪和女儿高山雪莲是在2004年中报到,两人抵达后,大多数时间留在加拿大。高山则是在2004年10月才到加拿大报到。不久他又返回中国,继续中行的工作。

据哈尔滨的同事回忆,高山最后一次在中行露面,是在2004年12月29日,他工作如常。第二天,高山给行里打了个电话,问支行里有没有事,人手够不够。当天,他向上级部门中行黑龙江分行道里支行请假去北京看病,被批准。此后就再也没有露过面。元旦三天假期之后,2005年1月4日,河松街中行事件彻底曝光。但这时大家已经找不到高山。据皇家骑警有资料,高抵加后仍然开着中国手提电话,给人他仍在中国的印象。

根据移民部和皇家骑警的资料,高山是在2004年12月30日离开中国,重回加拿大,以后便一直住在北温。据悉,移民前,李雪是以学生身分抵加的。高山在 2004年12月30日离开中国抵加后,一直刻意保持低调,隐瞒身分,出入不轻易留下痕迹。他在加拿大没有以自己的名义开设过任何银行账户,没有以自己的名字购买汽车及保险,他的名字也没有出现在水电费和电话等任何账单上。过去两年多以来,高家连通讯也是一直租用邮箱的。

高山一家在加拿大生活也十分低调,不似本诈骗案主角李东哲在温市拥有300万元豪华物业。根据加拿大移民部与皇家骑警提供的资料,高家平日没有过分支出,而李雪在银行的账户上只有1万元加币的存款,以李雪登记的车辆也是普遍的万事得汽车。高山目前与妻子李雪、女儿高山雪莲,居住在与温哥华一水之隔的北温哥华市一处自置的城市屋内。

这所房子地处环境幽静地段,是一年多前刚落成的新屋。2005年至2006年间,高山夫妇以31.9万加元购入,每月供款1,100元,目前估值约为 52.8万加元。据高山的邻居介绍,高家是于去年秋天迁入新居的。不过,这位白人女邻居表示,她不知道该住户姓名,但住在里面的一家3口看起来很正常、非常好、是很安静的好邻居。

白人女邻居又说,该住户与一般家庭没有什么不同,但她印象较深刻是女户主说得一口“上佳英文”,从她的发音完全不察觉是中国移民,只是从其亚洲人的外貌,直觉上知道他们应该是亚洲移民。不过,男户主很少与邻居沟通,更从未听过他说英文。移民加拿大后,高山一直没有工作,只在温哥华社区学院学习英文。妻子李雪则在日托中心工作,年薪约3万3000加元,是高家账面上的主要收入来源。

不过,高山夫妇来加后却很会投资赚钱。2002年以李雪名义在温市中心片打西街购买一个公寓单位,在2005年出售时,大赚一笔。而在2005年1月就有一笔4万加元存入李雪户口。在2005年至2006年期间,高山夫妇用31.9万元,在北温购置目前居住的一个城市屋单位,每月供款1,100元。 2006年10月,高山夫妇又用54.5万元购买了一个公寓楼花,其中32.7万元是贷款,今年1月开始供款,两处物业每月供款额达3,470元。

加拿大移民部质疑,以李雪年薪3万加元的收入,如果没有其它经济来源,根本无力支付供款,所以怀疑其置业款项是在中国罪犯所得。而李雪的解释是,因为其中一物业是楼花,暂时不用供款。她还打算出售其中一个物业套现,减低供款压力。

2月16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及皇家骑警联合派员到北温的住所逮捕高山以及妻子李雪,理由是加拿大移民部发现高山在申请移民时,隐瞒在中行工作的真实职业,要求取消高山一家人已到手两年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据悉,高山曾经从事过三份工作,包括中国银行、以及其它两个分别在汽车及木材公司的工作。当初在移民申请表上,高山只填写了两份工作,没有填写在中国银行的工作。移民部认为高山误导移民官的决定。

加拿大移民部拘捕高山是认为他有潜逃的可能。而其中一件佐证,是在《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於2月初报道“高山位列在中国要求遣返的名单上”后一个星期,高山被皇家骑警发现在温哥华火车站,等待乘搭前住渥太华的火车,只是在最后时刻,高山又改变主意,决定回到北温的家。

不过,高山妻子李雪解释道,高山自从看过该段报道后,心里承受极大压力,甚至有沮丧、忧郁倾向。她才建议他不妨旅行,以紓缓压力,因此高山才想到要去渥太华游玩。其后,高山並不想自己去旅行,所以在最后时刻才改变主意,回到北温的家去,因此高山並无逃走的企图。

李雪说,她是一直到2、3个月前,才从朋友处得知高山在中国被指涉嫌卷款潜逃的事,高山从来不提,她也不知道有这件事。2月20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举行高山的拘留聆讯。凑巧的是,主审裁判官泰斯莱(Marc Tessler)就是6年多前有条件释放赖昌星的裁判官。地点也是在温市中心移民暨难民局的同一间聆讯室。

由于事出突然,竟无一家当地华文媒体知道开庭消息,结果只有英文《环球邮报》的少数主流媒体到场采访。当天由移民部和高山的代表各自陈词及提供资料。2月22日的再次开庭后,吸引了大批中英文记者一早便到场,18个公众席的位置一下子就坐满了,不少媒体只能在外守候。

22日上午10时,高山在狱警的押解下到达聆讯庭,他显然比第一出庭时显得镇静,没有再刻意回避媒体的镜头,而是态度从容,嘴角含笑。在聆讯时也十分平静,只是默默地听着中文翻译官转述裁判官的判词。

较早前已经获得释放的李雪,在友人的陪同下也到场旁听,她在开庭前双手合什,状似祈求,有两三分钟之久,裁判官特斯勒宣读判词时,41岁的李雪不时用手做脸部按摩的动作。裁判官让高山有条件保释的宣布还未完时已,李雪激动流泪,由旁的白人女士安抚。高山也回头递上纸巾。庭审一完,高山与太太紧紧拥抱,时间近一分钟。

不过,面对大批传媒,高山和李雪始终一言不发,没有开腔。移民暨难民局发言人安德森(Melissa Anderson)表示,3月6日上午还会进行另外一次聆讯,决定是否取消高山一家的移民资格。

中国贪官外逃选择加拿大,除了是因為加国移民、难民制度宽松外,另一原因是加拿大至今都未成功引渡过经济罪犯返中国受审。到底引渡有什么难度呢?有法律专家指出,中加双方在处理高山案件上有较多的共识。例如,在反洗黑钱等犯罪行為上,中加的司法分歧不大,如果洗钱活动发生在加拿大境內,加国警方也需要执法。另外,高山案可能不会被判死刑,而是无期徒刑,因此,加国就没有了一旦遣返高山、他会被判死刑的顾虑。

加拿大移民律师公会专业会员钱路律师表示,加拿大的司法制度和社会舆论都是明确反对将加拿大变成庇护中国贪官的“天堂”。加拿大政府也主张遣返高山的。钱路指出,早在10多年前,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在审理一宗涉及美国的案件时就曾作过明确的表述:加拿大不是任何犯罪分子的天堂。不过,钱律师也承认,加拿大表面公正,事实不公正的案件也是枚不胜举的。

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裁判官泰斯莱22日在庭上表示,即使是马上展开遣返程序,从今天到送走高山也是耗上18个月的时间。而温哥华著名的“赖案”专家、移民律师王仁铎则估计,该案可能会拖上5年左右。王仁铎表示,造成旷日持久的原因是加拿大的法律体系上诉程序繁复。

按照司法程序,2月22日高山的拘留聆讯结束后,下一步将是3月6日的高山一家移民资格聆讯,因为加移民部认为高山在移民申请时有误导成份。王仁铎认为,加拿大移民暨难民聆讯庭推翻这一指控的可能性很小。“按照过往的经验,误导的指控是很容易成立的。”

王仁铎表示,如果这个指控成立,他们可向移民暨难民局下属的移民上诉部门(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进行上诉;若被驳回,他们还能继续到联邦法院进行上诉。如果上诉失败,联邦法院维持遣返原判,则会进入高山一家遣返前的风险评估程序。如果高山不服风险评估结果,可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如联邦法院驳回高山上诉,认为高一家被遣返回中国没有生命危险及不会受到不公平对待。移民部就可以吊销高山一家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展开遣返程序。当然,高山还可以用人道理由申请暂缓遣返。而遣返的目的地应该是高山目前的国籍地——中国,除非他提出有第三国永久居民身份。但即使有,西方主要工业国家都不会予以接受。只有一些小国接收他的可能。

高山一案,是由加拿大全国性英文报纸《环球邮报》首先对外披露的。目前已经引起当地中英文媒体关注的焦点,连日来大篇幅报道。《环球华报》早在2月2日但就高山一案发表评论,认为高山不应该成为第二个赖昌星。

加国媒体在报道高山一案时,都是说中加关系会再一次受到考验,言下之意,这类事情都不是单纯的罪犯遣返问题,而是成了中加司法之争,制度之争,人权之争,价值观之争的原则性问题。温哥华著名时事评论员丁果在《环球华报》专栏上拟文指出,这显然是概念的错乱,明显的误导。

丁果指出,如果说,因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阶段性问题,如何对赖昌星的走私进行定性存在着灰色地带,或者说,台湾力霸集团王又曾夫妇利用人头公司掏空财产也存在着合法不合理的争论,那幺,高山利用职权,卷走国家银行客户存款是名副其实的刑事犯罪,这是毋容争辩的事实。问题只是,加拿大应该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并迅速加以遣返。

丁果强调,加拿大媒体必须认清,不是因为加中的体制不同,就可以认定被中国政府视为的坏人,在加拿大就是好人,媒体的误导正在制造错误的民意,也对加拿大政府带来了重大压力,不敢将许多问题进行快速的政治处理,而是推给所谓的司法程序。而一旦进入司法程序,问题就变得极为复杂,而且严重影响两国的政经关系。

丁果说,加拿大是一个讲法制的国家,高山的犯罪事实相当明显,加国政府也完全可以查到他在银行的巨额赃款,如果给他这样的人提供保护伞,对广大的中国人来说,加拿大哪还有什么法理可讲?保守党政府要有魄力,迅速与北京进行政治协商,把高山引渡回去,接受法理制裁。这样做,既符合国际原则,也会受到中国人民的尊重。

高山的代表顾问任立三认为,高山是在2004年12月底抵达加国,而中国对高山提出指控是在2005年1月24日,可见高山在申请移民时,中国银行案根本还没爆发,其填写中行工作与否,并不影响其移民申请案结果。

加拿大移民律师公会专业会员钱路律师表示,虽然他对高山的案件没有跟踪,但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第40条第(1)项的(a)条款的规定,如果有人在申请移民时,对自己资料的不准确陈述,误导移民当局作出决定,移民部绝对可以吊销其移民资格。

钱路表示,如果高山当时填报曾在中行支行任职行长,移民官在审理时可能会作出更多的了解,如其资产有多少,有否正常来源等。所以,有可能在本质上影响移民官当时的判断。

当问到如果当事人已经取得加拿大公民身份会否避过追究时,钱路表示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他举例说,有一个德国纳粹分子移民多伦多30多年,已经取得加拿大籍多年,后被人揭发,最后遭吊销加国公民身份,驱逐出境。

作为副申请人的高山没有填报在中国银行的工作资料,为什么会影响到没有做假的主申请人李雪及其女儿的移民资格呢?王仁铎指出,虽然主申请人本身没有资料错漏,但副申请人填报失实,同样会影响到全家的移民资格。主要是视乎误导成分的严重性。至于当事人离婚会否令主副申请人分开处理,钱路表示,即使当事人离婚也不会有所影响,因为移民部考虑的是提交移民申请时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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