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增加工资官本位“暗箱操作”难公允

中国大陆2006年调资方案,早在去年6月份就已形成的文件,直到今年过年前尚未落实。文件规定:事业单位职工参照机关公务员标准套级定资,显示此次改革原则上仍未脱离“官本位”的窠臼。这就暴露出一个问题:以往为了表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对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称“职称”)者,其基本工资标准略高于同级行政人员。如“高级职称”者略高于行政干部司局级工资标准;“副高级职称”略高于处级工资标准。实行多年以来,已经形成规律。但在2006年改革中却出现不再遵循这项规律的现象。不只是出于什么考虑。


虽然,文件上规定:有职称的增资金额,应高于同级公务员5%;但在具体操作上,却把“正高”列为“副局”,“副高”列为“副处”套改。新华社和许多著名媒体属于事业单位,一贯执行国家人事部规定的:高级记者、编辑待遇略高于正局级行政领导;主任编辑、记者(即“副高”)待遇略高于正处级行政人员的标准。而此次套改,竟把“高级职称”视同“副司局级”,把“副高”列入“副处”。难道政策可以灵活变通到“就低不就高”么?难道说现在不再需要继续尊重知识、注重人才了么?


据已经公布的国务院机构在京直属事业单位此次增加离退休费的具体办法,对离休人员的增资标准(原则上等同于在职职工):


部级正职2500元,部级副职1800元,司局级正职1220元,司级副职940元,处级正职670元,处级副职490元,科级及以下人员350元;正高职称990元(比副司级略高50元),副高职称540元(比副处级畧高50元),中级及以下350元(等同科级以下)。


从以上列表可以看出,唯有“副高”这个中档离休干部,目前实际得到的,比应当拿到(比正处级增资670元略高50元)的720元,要少150元。而在现职人员和已离退人员中,恰恰是这部分骨干力量的人数比率居多。而在工资待遇上却压低了。此前,工资系列执行的是有专业技术职称者,正高略高于司局级,副高略高于正处级(住房标准也照此执行)。这是为了显示国家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现在,人事部并没有改变这个原则,为什么到了这次增资就变了样呢?


评定“职称”,是上世纪八十年代逐步实施的,最初只在高等院校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个档次;以后逐步推广到其他起行业。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乃至21世纪以来评定出来的,实际上质量是有差别的。因为,八十年代后期评定高级职称(即“任职资格”)时,规定了名额限制,而一些单位里僧多粥少,许多本来够资格的不得不被推迟,而有幸入围的,又未必是全凭个人能力竞争赢得,其中包含了机遇、人事关系等等因素。这是人们理解的。后来,逐步放宽,特别是1991-1992评定高级职称的审批权力下放到部级主管,从而产生了一大批应运而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什么“经济师”“政工师”等等行政干部,也搭车出现了。然而与此同时,原先奋斗了一辈子,兢兢业业,等到具备评高条件时,却因年龄已届告退时限,痛失参加评高的机遇。尽管有的不甘寂寞,应聘到其他单位“发挥余热”,甚至担任高于在原岗位的职务,却不能享有相应的待遇,这是因为国家政策所限。


有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长期任职只有行政级别(如社长,副司级)没有参加过评定职称,离休后按副司局级领工资。后来国家有照顾规定:可按“正高”待遇(工资标准高于副司)执行。但这位同志不久逝世了,虽未能尽享政策的优待,但也足堪告慰于生者。


目前的情况是,离退休越早的,收入越低!这是因为他们原有的基本起点就很低,改革开放以来,不再有擢升的机会,无缘分享经济改革的成果,生活水准很难 与时俱进!


这次工资调整,仍坚持“一刀切”的硬性套改,看似无可非议,实际上不无偏颇和有欠公允之处。因此,在机关讨论时群众反映,有必要在评定基本工资以外的津贴部分时,适当找回平衡。可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以区别对待,对已往高级职称获得者,可按年限、工龄、评定的时间段划线:八十年代评定的“副高”,工龄超过35年的,应视同九十年代评出的“正高”,与新世纪评定出来的享有相应的待遇。余次类推。


对于处级以下退休人员的增资就更惨了。小学教员的“高级教师”被烈为“科级”,一律按275元/月标准增资。有些在机关已经按处级待遇的(如分房标准、提租补贴),到了提工资时就降低为科级。随意性太大,这次延续性也不顾了。


此前半年多的时间调资问题一直被认为是敏感问题,人事部门“暗箱操作”,不听取人民意见;甚至网上也拒绝刊登民众舆论。这就很难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只能让少数权贵阶层捷足享有优越机遇,而令多数群众心理难以平衡。这能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长治久安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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