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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重庆江津一件被封锁的校园命案!

 2007-02-01 00:2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2007年1月7日晚,在重庆江津第四中学校发生了一起高年级学生敲诈未遂杀死受害者一事。

当时学校刚下晚自习,一名高二学生(姓名不详细,但据了解已满18岁 江津市支坪人)向一名初中学生(姓贺,13岁左右,家住江津市贾嗣镇革新六队,父亲务农)下暴。贺姓学生拒绝向高中学生交钱,施暴者一气之下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杀了被害者一刀,随后趁乱逃跑。

当在场学生将此事件报告给老师后,学校迅速组织人员将贺姓学生送往镇中心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在路途中断气死亡。学校当即封锁消息,禁止知晓此事的师生将消息外泄。主要有两个原因:1 担心上级机关;2 害怕对学校的招生产生影响。

但事后大概1天左右 重庆电视台《天天630》和《直通现场》栏目接到学校一老师爆料后赶到学校,但校方拒绝记者入校采访。校长还组织了10几个人把住校门。

案后大概两天的时间杀人者在江津落网‘但是由于杀人者家境富裕,并且有亲戚(叔叔或伯伯)在公安局身居要职(重庆市局或江津分局不详)杀人者向死者家属赔偿了10万元人民币左右(不超过11万);就因以上原因杀人者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具体几年不详,但不超过10年)。死者家属一心想要杀人者偿命,但是一个农民又有什么办法呢?

事后如此之久我们外界才得知这一震惊的消息。本消息绝对真实,是我一弟弟告诉我的,我弟弟系死者同班同学。据我弟弟说在学校内经常受到敲诈勒索,那些高年级学生拿着刀在宿舍收钱,多则每人几十,少则几元。更加让人气愤的是学校的老师知道也不管。校方封锁消息如此之久不还是大家都知道了吗?纸是不能包住火的。

希望司法系统给出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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