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发现计算错误 中国离婚率减半

上海一位专家发现中国离婚率20年来一直被错误夸大,一宗涉及夫妇两人的离婚案被当成两宗离婚案计算,结果中国离婚率“翻了一番”,导致学术界错误判断国情。

学者呼吁下,这一错误终於在最新版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得到纠正。

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安琪表示,根据国际通用计法,离婚率是一个年度内某地区离婚数与年平均人口之比。

她说,问题在於,对“离婚数”该如何理解:一对夫妻离婚,离婚数是计作“1”还是“2”?联合国将离婚数规定为“离婚对数”或“件数”,即一对夫妻离婚计作“1”。

1988年中国民政部发函规定,中国离婚率的计算方法是:每1000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总人口,分子是离婚次数。

徐安琪说:“因为该函没有明确定义‘离婚次数’,操作部门就把‘次数’与‘人数’等同了起来,结果明明是1件离婚案,统计时被当成了2件。”

因为这个纰漏,中国几乎所有统计年鉴都把离婚率翻了一番。

徐安琪说:“联合国统计的中国离婚率甚至到过世界第一,比美国还高,让人瞠目结舌。”

如今中国统计部门已经更正,徐安琪希望其他社会学及人口学辞典、教科书等也能迅速纠正。

民政部去年公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中国离婚率为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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