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盼清官

保定市领导:


您好,我曾经多次向你们反映过我公司在漕河沽道工程中的遭遇和处境,建设局领导也多次答应给我们损失和利息,但一直到现在没有消息,我们没办法只能采取这个办法反映问题。恳请你们认真看一看。

我叫陈国建,是康居房地产公司(已停业)的经理。曾经是莲池及周边改造项目的合作伙伴,也是工程的主要投资方。此项目在后期运作中,由于政府的出尔反尔,致使我公司蒙受了巨大损失。

我公司在2002年12月18日与保定市莲池管理所签订联合开发改造莲池周边及漕河沽道工程协议,并投资460万元,由于原莲池主任的经济问题案发,致使开发手续的接转停滞。2004年春节前,该工地几百名民工围堵市政府东院大门及市文物旅游局,举着横幅标语:“讨要血汗钱,”为了摆脱当时的困境,旅游局党组及莲池管理所做出了决议:(1)漕河沽道工程由康居公司接手;(2)所涉及农民工资问题由康居公司负责解决;(3)待该小区工程审计核算出来后双方另行签署正式合同。赵静局长找我谈话,叫我先出钱解决农民工资,当时我说:“我出钱解决了农民工资,你们又变卦怎么办?”她讲你不相信我,还不相信旅游局党组吗?还不相信政府吗?于是我相信了她。我公司于2004年1月6日筹集了45万元给农民工解决了工资,农民工弟兄们高兴的回家过年了,平息了民工上访,给政府解了难,维护了保定的安定。

2004年6月12日我公司与莲池管理所签订了正式协议,该协议第三条明确规定,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甲方负责将该土地的使用权变更致我方名下,并负责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旅游局未能履行其协议,将工程项目交由建设局负责。当时的一期工程近3万平方米已基本完工,建设局的领导叫我接手该工程后尽快售房。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两日后建设局也突然变卦,交由宏源公司接管该工程。我想不明白该工程我公司已经完成建筑工程3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可以马上售房,回笼资金,为什么不让我们干了?政府的出尔反尔我们深感无奈,为此我公司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我找到了建设局有关领导,他表示投资尽快返还我们,并给相应的利息及损失。近两年过去了,我们曾多次向有关领导反映,但我们的利息及损失却至今没有落实。确切消息,市政府某领导的关系在该项目投资一百万,建设局给了48万的利息。而我们的投资利息和损失却至今不见踪影。,政府推行阳光政务就应该公开、公平,不仅要给有权人办事,还要为平民百姓办事;办实事。不能把侵占老百姓和民营企业的利益当成自己的政绩;和升官发财的铺路石,我们恳请市领导在百忙之中换位思考一下,我们投资近千万元建成的政府服务中心大楼和四栋住宅三万平方米政府就这样白白拿走了,合理吗?我们强烈要求政府尽快给我们解决问题.

陈国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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