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华 :“高”字大旗——欢呼高智晟出狱

获悉高智晟于12月22日走出中共的监狱,回到自己的家里,非常激动和高兴。在中国,一个关心中国民众生死权益的人士,从逮捕到释放这样不算太长的时间里,走出中共的监狱都是艰难的。这是中国民主政治运动的一件喜事和大事。高智晟的胜利归来,是中共的失败,是中国人和关心高智晟安危的国际社会的胜利。这个胜利是历史性的,是中国民主政治运动的极为重要的成功经验。

旗帜就是旗帜。高智晟从陕北油田维权案开始,经“朱久虎案”、“太石村案”、“郭飞雄案”、“陕西铜川煤矿案”。 2005年10月18日,高智晟律师又发表了《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改善同中国人民的关系─高智晟致胡锦涛温家宝的公开信》,公开为法轮功辩护,为改善中共政权同中国人民的关系进言。于2006年,高智晟又发动并组织了全国性的“绝食抗暴维权运动”。“高”字大旗一路走来,每一步都是一个脚印,每一步都踩得中国的大地咚咚咚响。高智晟律师的律师之路,一直是沿着维护中国人权走来的。既是法律维权,又是政治维权,因政治而法律,因法律而政治。高智晟律师为法轮功辩护的《公开信》,哪里还是中共的法律,根本就是货真价实的政治。

因为维护中国民众权利,高智晟一直遭到中共当局的连续政治迫害。高智晟律师事务所遭到停业,高智晟律师本人还遭到中共便衣的跟踪和骚扰。尤其是,“绝食抗暴维权运动”之后,中共对“高”字大旗更加张惶失措、仇恨在心。这也是中共当局的日常政治记忆,是中共政权得以维持和继续个阴暗心理和残酷手段。根据郭飞雄先生〔《大纪元》记者高凌报道〕的透露:“据内部人士透露,中共内部最近准备不惜一切代价对高智晟和郭飞熊下手。”2006年的8月,中共终于不惜一切代价对高智晟律师下了手,实施了黑社会绑架式的秘密逮捕。

中共的抓人和杀人,不能象一些法律学者研究的是什么西方意义上的违反“法律程序”之类。中国没有维护社会公正、宪政意义上的法律。中共的抓人和杀人,是其邪恶本质的手段和延伸,是为维持其政权服务。即使今天,中国也没有什么司法的独立。上世纪80年代以前,中国的所有触犯刑律的人,一经判刑送往监狱或劳改农场,即使刑满以后也不允许回到服刑前的所在地,终生在服刑的监狱或劳改农场成为劳释人员。尽管刑满和释放,但并没有得到真正的社会自由。他们刑满和释放后,尽管可以不进高墙铁网,但依旧不允许离开服刑时期的地方,依旧受到中共的管教干部的监督和训斥,他们刑满后的工资低得可怜,他们被称为“老就”(刑满就业人员)。因为漫漫人生中的一次偶然犯罪,就终生为奴,终生为“老就”,终生为劳改释放犯。另外一面,中共的党员们,在触犯刑律之后,还可以有“刑不上大夫”的赦免,可以以保留“党籍”、“留党查看”之类,“家法”替代公法律。这就是对“中国法律”最好的说明。

用中共的政治修辞,中共是错误的估计了形势。中共以为抓了高智晟,中国的维权运动就会被打压下去,就会一蹶不振,中国人就会被恐吓住,中国人的人格与精神就会萎缩,中国人的思想与现实政治思考糊涂和苍白,中国的亿万张嘴巴就会哑巴和沉默。在秘密逮捕高智晟的中共的犯罪中,中共以为会象以前的对付张志新、遇罗克们一样得手和得逞,中共是错误的估计了形势,是犯了一个低级和愚蠢的错误。

中共老大一个政治集团,用中国人的钱和国家财富、国家资源,豢养几百万智囊谋士,每天绞尽脑汁地研究怎样控制中国人,面对一个人的行为,竟然犯了个低级错误,动用国家机器,引发了全国的群情激愤和国际社会的紧密关注。

“学得文武艺,卖给帝王家”,这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一种价值方向。帝王家就是今天中国的中共政权。高智晟的“文武艺”,高智晟的法律专业知识,没有卖给帝王家,没有卖给中共政权,没有为一个邪恶政权收买和服务。而是无私奉献给中共治下中国的弱势民众,奉献给中共治下被掠夺和被欺凌的中国民众,中国的法轮功民众。无怨无悔,百折不挠,越挫越坚。其丰满强劲的生命中有一种同样丰满强劲的生命信念和社会信念。

我们今天说中国自由文化复兴,在中国的特定社会政治现实下,自由文化就是“关怀文化”与“正义政治”。我们理解的中国自由文化复兴,不大可能是复兴中外古贤的闲散人生状态,或什么依附纯粹学理上的消极自由之类,也不应是人类浪漫时期的或气吞宇宙,或无病呻吟。我们理解的中国自由文化复兴,应有一种历史使命感和民族危机感。这就是直面中共政治下的虚妄文化和邪恶政治现实。

面对中共的文化邪恶和现实的政治邪恶,我们需要一种抵制与对抗的文化和政治。这种抵制与对抗的文化和政治,就是关怀文化与正义政治。“高”字大旗就是高扬了这种关怀文化与正义政治。中国社会和政治的前行,是向着一个宪政与相对和谐社会的方向前行。在中国的特定社会政治现实下,这一前行还离不开思想和政治运动。面对中共的邪恶政治,愤怒者有,思考者有,谴责者有。或者说中共的邪恶政治,制造了一个愤怒者思考者谴责者都具有规模的这个中国社会。但,相应的,有质量、有规模的社会行动却不多,仅仅这个意义上,以高智晟及其维权行动为象征、为模范的社会行动确实有伟大意义。中国的思想及政治运动,仅仅从组成或结构上讲,离不开民众和领头人。

行动来源于社会良知与信念。“高”字大旗的意义,还不止于其行动的意义。事实上,在中国的民主政治运动中,并不缺少旗帜级别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的民主政治运动中的每一个阶段,都涌现出旗帜。高智晟的意义更主要在于其道义质量和精神质量。何为道义质量和精神质量,就是一以贯之的坚持纯粹正义,不是从策略、不是从自己的你来我往的抵制而抵制,不是徒有虚名的政治打折。而是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邪恶,无论其是形而上的、形而中的、形而下的,无论其是抽象的或现实的,也无论其是自己阵营中的或对方阵营中的,一概抵制。中国社会缺失道义质量和精神质量,已经很久。中国的民主政治运动需要这种道义质量和精神质量,中国未来的宪政社会也需要这种道义质量和精神质量。这,就是“高”字大旗!(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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