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扫黄的尴尬:看中国妓女的“等级”区别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的增加及其不平衡性,卖淫嫖娼问题日见突出。扫黄,已经成为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日常工作。然而,“饱暖思淫欲”不是今日才兴起的,自古以来,治而难绝。

  禁娼扫黄历经改革开放的全过程,为什么越禁越多,越扫越泛滥?这个问题,虽然与部分政府官员与少数警察不能为人民群众率先垂范有些关系,但关键还在于我们不肯正视或者不愿承认妓女的实际存在及其社会必然性。我认为,不管是打击也好,引导也好,都有必要分析一下中国妓女的现状。

  中国妓女,大体分为六个等级。

  说中国妓女存在六个等级,一直不能为多数人所接受,但这六个等级是实际存在的。

  最低等的六等妓女,多为生活艰难的下岗中年妇女,以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其中的中老年男性为卖淫对象。这类妓女,在旧社会称为“流莺”,在新时代称为 “站街女”,是卖淫女中收费最低的一种,就是所谓“不管三块五块,关键动作要快。”她们是社会最底层的最穷苦的人,沦落到只要有人出钱,随时都出卖尊严地步,是值得同情的。

  五等妓女以上,都是青年女性。其中五等妓女是除六等妓女以外在中国妓女中姿色最为平常的。她们以中低等收入的男性为卖淫对象,比起站街女来,她们收取嫖资要高许多,有固定场所,多数集中在低等发廊、洗脚屋、按摩院,十元小旅店、低档旅馆。总体上说,她们也是值得同情的一部分人,和六等妓女一起形成了妓女中的低收入阶层,也是多年来扫黄的主要对象。其中一部分好逸恶劳、爱慕钱财,既想发财,又不想付出艰苦努力,因此想走终南捷径。大部分是被人欺骗、引诱甚至胁迫而从事这一职业的。

  四等妓女,就是通常所说的三陪女,集中在较高档的宾馆、酒楼、娱乐场所,以陪歌陪酒为掩护,以陪床为实质,和三等妓女一起,形成了中国妓女里的中等收入阶层。她们以社会中等收入阶层为性服务对象,通过陪歌陪酒和嫖客熟悉,进入情感角色,和低等妓女比起来,她们不仅可以从买卖过程中获得比较充分的性快乐,而且收入大大高于低等妓女。按照整夜陪和完事就走两种情况收费,即使是办完事就走的所谓“快餐费”,也成倍地高过五等妓女的“出台费”。她们称三陪为“上班”,称月经来潮为“休假”,称嫖客为“老公”、称去应熟悉的嫖客招嫖为“送外卖”,名堂甚多,难以尽举。这些人多半年轻、清秀,是渴望感官刺激、爱慕金钱财帛而心甘情愿做妓女的,不值得同情。

  三等妓女,出入四、五级宾馆,神龙见首不见尾。她们的卖淫活动,通常有宾馆的紧密配合,有的可以先查阅住客的登记资料,从中选择性服务对象;有的还有专门的经纪人、皮条客;甚至通过征婚广告引诱年轻的男性做嫖客。从获取嫖资上来说,她们和四等妓女大致相同,但在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上则截然两样。如果说四等妓女还要时时提防公安机关的“扫黄”行动的话,三等妓女则完全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她们平时都隐于幕后,一部分还有其它职业作掩护或者只把卖淫当副业,只有在有了“生意”后才出现,一完事就闪人,警察是抓不到她们的,抓到了也拿不到证据,等于白抓,还可能引起投诉。

  至于一、二等高等妓女,是对社会为害最烈、人们最为痛恨,而警察根本无权的。

  二等妓女,以律师的助手、企业老总的秘书或者直接以有钱人的二奶身份出现。她们不仅有固定的卖淫场所、固定的卖淫对象,在性安全与治安安全方面有着无比的优越性,而且有着三等以下妓女不可企及的丰厚的嫖资。她们的嫖资是房子、车子、或者花不完的钱、戴不完的首饰。这个等级的妓女的存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内部的公平和一个社会阶层的家庭稳定,对其他相关女性的伤害最大。

  一等妓女,是现代暗娼,却处在妓女的最顶层,也处在社会的最顶层,她们是严重影响全国人民物质文化生活质量的社会破坏者,是目前中国影视文化娱乐产品粗制滥造、官场贪污腐败盛行的主要根源之一。她们卖身投靠大大小小经不起考验的当权者,以卖淫来攫取巨大的社会效益、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小到处长科长甚至村长,大到中央领导(比如成克杰),横到导演、制片人,只要你手里有我所需的文化权力、政治权力,只要你意志薄弱,我就诱惑你卖给你。以各级腐败官僚为卖淫对象的,嫖资多的,可以弄个科长处长甚至县市重要领导,进常委进班子,嫖资少的,也得到个把好企业或者几个好工程。这等妓女,不仅大量攫取特权,侵害广大公众利益,而且成了官场贪污腐败的催化剂,严重地影响社会政治清明和公平公正,已成为当今社会一大祸害,令人切齿痛恨。以影视导演、制片人为卖淫对象的,嫖资高的可以一嫖而红,从此出台费广告费源源不断滚滚而来,嫖资低的也可上上戏露露脸,获取平常百姓难以望及项背的利益;而通过妓女和嫖客制造的低劣影视节目充斥荧屏,则全面降低了中国亿的文化生活质量。一等妓女的危害性不仅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而且破坏了政府与行业的公信力执行力,同时也极大地制约了那些嫖客们。尤其是政治与经济利益型的卖淫嫖娼,贪污受贿的官员为嫖而贪污受贿,为嫖而监用权力,最终通常也因付不起嫖资而遭妓女投诉,受到纪委、监察、反贪部门的注目,以致身败名裂。因此,这一等妓女虽是最安全和嫖资的最高获得者,她们的嫖客所承担的风险却是最高的。

  所谓“扫黄”,不过是制裁和驱赶低等妓女,对那些真正危害社会的中国妓女----那些高等尤其是一等妓女,是根本不可能触及皮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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