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亡国字典”!
10岁的小孩在翻看字典时无意中发现字典里对汉字“鸡”字的解释很“奇怪”,家长发现后心里有些不安,觉得让小孩继续使用这本字典不太妥当,准备没收它然后给孩子另换一本。这本由南方出版社出版的新华字典自称“富有时代气息”,但家长多表示小孩用这种字典不太妥当。(8月17日《深圳晚报》)不仅如此,我还看到一则网名为“评论员陈才”的网评《孩子有权利知道“鸡”就是“妓女》。看罢这些,我真是出离的愤怒了。难道这就是所谓“专为新世纪的中小学师生编写”的“富有时代气息”的“新华字典”?难道这就是所谓孩子的“权利”?照此逻辑,孩子岂不还有权看黄色录像、成人表演?因为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啊。
事实上,“鸡”作为妓女的代称在我国很多地方的确存在,本身便是对“妓”的侮辱性贬称,著名性社会学家潘绥铭先生对此早出过基于调查研究后的专着,甚至专门撰文驳斥过这种不问就里的封建歧视。而且,即便是贬称,也并非所有地区都把“妓女”的贬做“鸡”或者“鸡婆”,“兔子”在有的地区也指代“妓女”,莫非也要在“新华字典”的“兔”词条下加以说明?
照此,“鸡”能入典,那么“鸭”呢?“屌”呢?“操”呢?“逼”呢?“同志”呢?难道这些带有嘲讽、贬损、侮辱乃至谩骂性质的词都要在那本无耻之极的“新华字典”中注明其“内在蕴涵”?还要专供“中小学师生”来学习“时代气息”?
多好的“富有时代气息”啊,既如此,那么像“傻逼”这样经常在足球场的上空响起,似乎早已“享誉全国”的“时髦词汇”,“新华字典”怎么不收录进去?解释一下“逼”为何“傻”的“时代意义”?整日骂啊骂的著名“京骂”、“国骂”等等,“孩子有权利知道”啊,难道编审组、出版社不知道?为何只单单收录了“鸡”,独独“青睐”于“鸡?
众所周知,孩子们认识世界本身是一个过程,他们敏感,强记,好学,接受新生事物快,但能够消化的知识在年轻时也是有限的。如此,我们的“针对性”教育难道要专门把民族文化的肮脏污秽的负面东西先拿出来让他们学习?俗话说,学坏容易学好难,莫非我们的词典编撰者竟对此视而不见?莫非其眼中只有打着“富有时代气息”的发行量和发行量后飘散的铜臭?
况且,“鸡”还是作为我国传统文化中属相中的一分子,在我国早已家喻户晓。春晚年年“属相开道”,不是“金猴报春”,便是“金鸡报晓”……“属鸡”的人口更占到我国十三亿人口的将近1/12,如此,“属鸡”莫非就是“属妓女”?如此混帐的字典,到底要侮辱多少人?到底要侮辱谁——属鸡人?智慧的祖先?抑或全体国人?
因为,国人大多知道,祖宗对十二属相的总结大多用词“吉利”,但也在试图破解各属相的基本特征,形象和智慧在这里融为一体,所以在得到了国人的厚爱。然而,若按照所谓“新华词典”的逻辑,我们是否可以把某属相“好吃懒做”,某属相“晚运不佳”、某属相“常常卖国”之类的“经验类知识”也写入“属相词典”?
够了。如今人常说教育腐败,我虽时有耳闻,但还一直不相信其严重程度,并常与朋党辩驳。因为,在笔者就读的初高中、大学、硕士阶段,碰到的老师、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大多正直善良、勤学敏思……但如今,面对这样一本无耻之极的“新华词典”和同样无耻的“辩白书”,我却哑口无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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