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花百万瘦身婚姻反破裂

一对拥有高社经地位的台湾夫妇,却因妻子为讨丈夫欢心花上百万元瘦身而闹翻,两人冷战两年又分居,法官认为双方婚姻已难维持,判准离婚。

   这对夫妻住在台北市,19 83年结婚,育有一名九岁的儿子,两人均在国外取得高学位,一人拥有美国会计师执照,在外商公司担任财务主管,月入廿余万元;一人曾待过国科会,目前在电信业任职,月入近十万元,并在美国置产。夫妻俩原本有意等儿子国中毕业後,移民美国。

   九十二年六月间,妻子花一百廿八万元购买瘦身SPA课程,丈夫得知後详加询问,她觉得花的是自己赚的钱,也未造成家庭负担,丈夫无权过问;并表示是因自认健康不佳、身体日渐肥胖,为讨丈夫欢心才购买该课程。

   不过,丈夫认为有权要求妻子对巨额花费提出合理解释,加上他是因关切妻子身体健康、担心她受骗,要求并无不妥。

   由於双方各执一词且均坚持己见,自九十二年八月後,即冷战未再交谈沟通,即使同居一室,也未同床共眠;一审判决後,男方更搬出住家,两人形同分居。

   高院判决指出,即使在法院审理期间,两人均未能自我反省、相互退让,甚至均表明无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显见两人已难继续再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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