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银波:天灾下的中国不能一错再错

中国的天灾与援助朝鲜的荒谬

眼下的状况真是紧张,一是旱灾,一是洪灾,连我所处的长江上游的家乡及附近地区也遭遇剧烈暴雨袭击,形成小型水灾。至于其它省份,情况就更惨:甘肃省会宁县15个镇连续三年未降一滴水,宁夏中部11个县(市、区)、68个乡镇、887个村连续两年未降雨,大部分地区颗粒无收;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福建、江西等省遭遇洪灾、台风(伴随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有的省份所遭遇的受灾危害远超历史记录,要么降水强度大,要么降水影响集中,要么水位全线超警戒(含500年一遇、100年一遇不等),加上“碧利斯”强热带风暴的狂烈袭击,人员伤亡、房屋毁坏、工农业生产损失以及交通、通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损毁的情况都特别严重,涉及到四、五千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内媒体再次呼吁各界捐款捐资,以弥补旱洪之灾所带来的种种损害。

然而,就在此时,7月21日的《中国日报》却颇感自豪地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中国在2005年向十多个国家捐出了总计55.7万吨粮食(比2004年增加260%),大部分是通过铁路运送到朝鲜。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粮食援助国,仅次于美国和欧盟;朝鲜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粮食受援国(108万吨),仅次于埃塞俄比亚(100万吨)。中国这边,自己的人民还处于此等水深火热,却对外“打肿脸充胖子”,装“有钱佬”;朝鲜那边,自己的人民一贫如洗,今年还缺80万~100万吨粮食,却将大把的金钱花在试射导弹上──须知,每枚导弹要花费250万美元啊。面对朝鲜这么一个穷兵黩武、专制无情且常常以怨报德的蕞尔小国,中国何以如此拉拢之?我深深地怀疑:朝鲜政府究竟会把多少粮食分给它的人民?在各种基于人道主义、和平、友好等口号之下而进行的各种或明或暗的援助行动背后,究竟是什么样的利益在交换,是什么样的算盘在敲打?更重要的是,这种援助有没有经过其人民的民主授权?

此种国家行为衍生的危害

我不否认,任何一个国家在国际社会的生存和地位,肯定需要通过运用各种手段、技巧以及更广泛的结盟来得以达成,然而我们不能忽略最基本的原则:国家属于人民!任何国家行为,都应当符合人民意愿和自己的实际能力,并服从于国家现实的种种安排,由必要安排到重要安排,再由重要安排到次要安排,不能本末倒置。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会经常注意到,一个富裕的商人宁愿花几千、几万块钱吃一顿也许只夹几筷子菜、只喝几杯名酒的宴请菜,也绝不会将吃这桌菜的钱直接捐助给自己眼皮底下的穷人,也不会给自己的工人上涨工资,或者补偿更多资金给被拆迁的居民们。单独的商人行为,精明于计算其个人的得失,而这当中代价的承受者,却很可能就是被自己踩在脚下的那些为其辛勤劳动的劳动者;同理,这当中的利益受益者,也不大可能是这些劳动者。以这样的个体行为同以上的国家行为相比较,两者性质相同,但后者的后果更为严重,所涉资金、物资等更为庞大,其直接对应的就是代价的超限。

国家的强大在长此以往的国家行为之中,就将是虚设的,且不负责的;倘若其真的强大,那也不是人民的强大,更不是每个公民的强大。如此,则这样强大起来的国家,与民众利益、公民利益便是对立的。我再打个比方,在中国的许多地方都常常发生这样的事情,为了修一条商业街、修一条铁路、公路、航道或者建一座桥、盖一个广场、弄一个房地产项目、搞一个开发区,在工程的背后是远远超过预算的灰色消耗,要么就是牺牲最廉价的劳动力、削减受损者的补偿与安置费用,要么就是以地方的名义严重欠债或者虚报工程所耗。政绩、资金、地位都被一小撮人全部揽去了,而还债的义务、受损的利益却全不在这一小撮人的身上。这简直就是强取豪夺,以改革、建设、发展的名义,直接侵吞国家财产和损害人民利益。

这样的事情在这几年被爆光过一部分。有的人被征地之后居住在垃圾堆的窝棚里,其中还有一些老人求告无门,而地方政府则对之极其漠视,坐在办公室里无论对任何人都宣称那里的百姓过着最幸福的生活,就算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那也是因为“他们太过节省了”──以至于“节省”到与垃圾堆为伴的地步!这些地方行为,是国家行为在地方的衍生。而事实上的国家行为、地方行为,却多是以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官僚与商人共谋的权钱行为。

要首先解决自己的贫穷问题

中国有十亿农民,其中有一亿是农民工。按照农业现代化的思路,真正的发展之道绝不是“杀鸡取卵”,政府和商人不能把资源先大量吞吃掉,只顾着自己眼前的利益,或者顶多给当前的人们一点残羹冷饭,如同施舍那样。农业的现代化,首先要着手长远,从教育(包括职业性的技能教育)和社会保障着手;还有一个非常现实的课题,就是中国需要具备制度保证和安全信用的一个庞大的金融中介机构,实现资产和当前收入、未来收入的资本化,如土地私有化、票据化、证券化等。这三者当中的投入,才应当是最大的。

大家可以想像一下,假如一个贫穷的镇突然来了一个巨大的企业,那么这必然会牵扯到征地、搬迁、安置、建厂、招工、货源、生产、运输、销售、回收等一大堆的环节,从生活中的吃、穿、住、行、用,到生产中杂七杂八的资金与物资的流动,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带动这个镇的发展。但是大家想过没有,这个企业需要的员工是较高素质的,而这个穷镇虽然人口多,但其受教育水平却普遍很低,许多人的头脑里可能就是最直接地想到以后这个企业里的员工要吃多少菜、吃多少米──菜农、粮农世世代代就是干这个的──,很少有人会想到凭借业务水平直接到这个企业上班,因为他们大多没有这样的能力。这种能力是需要经过专业的技能教育的,那么由谁来组织呢?由谁来出钱呢?教育的场所和时间又应当如何安排?这些都应当首先是政府与企业的责任。

我曾到一所贫困学生比较集中的中学采访过几名教师,他们的感受是:与其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倒不如出资让这些学生接受实际的技能教育,如今的社会,连文凭都没什么用,只有实力才是最重要的。我对此颇为苟同。其实,农村里的其他剩余劳动力也需要被如此对待,别看那么多人都已经四、五十岁了,其实他们也多是走投无路的人。年龄的偏大、技能的缺少,导致了大量赌徒和游手好闲者的产生。做庄稼没钱赚,搞点副业也需要不少资本,农村就业门路少,找不到什么钱,到外面打工年龄又严重偏大,顶多只能搞搞建筑,除此以外还能怎么办?若遇上征地拆迁,那就更糟糕,一亩地就赔给你六年的产值,拿着万把块钱在如今这个社会又能干点什么呢?现在土地少了,农务少了,粮食价格也低,所有生产环节都那么原始,农民闲下来的时间多了,可是钱也越来越少,债却越来越多了。若是再没有新的门路,那就只能永远靠举债维生;若是连钱也借不到,那后果可就严重了,要么被迫到外面挣血汗钱,要么偷,要么抢,然后就赌啊、嫖啊、吃啊、喝啊……。贫穷可以让人变得纯朴、勤劳,也可以让人变得野蛮、罪恶。一句话:不能解决贫穷问题,就永不可能安定社会,
更不可能巩固国本。

所谓“改革”、“发展”的代价

知道历史的人很清楚,中国曾有过“工农业剪刀差”的野蛮经济手段。“工农业剪刀差”乃是活脱脱的丑恶的资本积累手段,它强行压低农产品价格,抬高工业品价格,从1950年到1978年总共从农业当中抽去了5,100亿元,从1979年到1994年又抽去15,000亿元。1978年之后,农业又再次遭遇另外两种恐怖的压榨行为,直到现在还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一是被抽去90,000亿元的廉价劳动力,一是被抽去50,000亿元的“圈地运动”。在这里,我还没有把各政府此前对农民的高征税榨取额计算于其中。

如果你是一个农民,你基于生存的逼迫,到外面打工,从16岁开始你不断为城市建设着、努力着,城市不管你的教育、医疗、养老,甚至于你的住宿、伙食还会反被扣钱,出了工伤却不赔你,反而常拖欠你的工资,只给你一点微薄的生活费,或者随便找个借口把你开除了。你山穷水尽,不管是失去工作,还是因为岁数大了被一脚踢回家乡,这时你居然发现自己连土地也失去了,房屋也没了,政府和商人只给你一点点钱让你苟活,他们不管你的死活了。你求告无门,被踢皮球似的推来推去,甚至于倘若你闹得厉害了,随便再找个理由让你“消停”了,要么骚扰你,要么拘留你,要么关你在牢里……。请问:你该怎么办?你能怎么办?难道你还会继续一往情深地认为这就是“改革”,这就是“发展”?凭什么要你作为代价?凭什么要你作出牺牲?

我当然知道“有得必有失”,然而是谁得、谁失?又是如何得、如何失?得的是什么?失的又是什么?我有权知道,任何人也有权知道。并且,不仅仅是要知道,还应持有应当的反对、抗议、阻止或者改弦易辙,必须让已经被边缘化的利益受害者,通过各种得当的途径重新进入社会的舞台,让他们相对公平地参与财富的创造和利益的分配。我们虽然重视效率,但也绝不能忽视公平。比如说社会保障,就应当重新估计税收制度,并改革公务员制度。试问,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官员吗?近日有报纸为他们造势,说他们比什么人都要孤独,什么工资低啦,什么安全感差啦,依我看完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一个地方出了众多刑事案件,警方会说这是由于警力不足;一个地方出了众多灾难事故,政府会说这是由于预警不够……总之,都是有原因的,而原因当中的第一条,竟多是“管理者”不够多。现在灾难事故来得这么猛烈,大家越看政府和媒体的宣传,越是感到不是“管理者”不够多,而是“钱”不够多。

为了保住官位,一个官员可以下大注的金钱来拉拢各种关系,却很少见他们能够在关时刻站出来捐助自己管辖范围之内的弱者的;为了保住自己的安全,一个国家的政府可以下大注的金钱来拉拢各种关系,却很少见这个政府能够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动用主要力量解决本国贫困问题的。朝鲜出了粮荒就去救朝鲜,印度洋出了“海啸”就去救印度洋……。在国际上,这是个阔绰、人道的政府;但在国内,行政的不作为与行政作为的有限以及行政效果的有限却是个比较普遍的现象。

从民族主义到扭曲的国民心态

有人不敢苟同我的说法。他们会认为:我以我的祖国(此概念,不如换之为“政府”)为荣,它强大了,它富裕了,它还不忘那些贫穷的国家,帮助别的穷国,真是舍己为人。好一个“舍己为人”,却没曾想这个被“舍”掉的“己”却是难以数计的中国贫困人口和受害群体!此种“贴金术”一旦有了这样一个恶劣的前提,还有什么可炫耀的?不被人质疑才怪!另外值得一问的是,这种虚妄的民族主义,为什么还能一次又一次地大行其道?是在什么样的制度之下,有了这种大规模的扭曲心态?为了显示富强、彰显地位,不以人民生活的真实状态为证据,反以某种荣誉、某种他者的评价来凝聚国人心灵,简直就是背道而驰。

争气、争第一、争世界第一,大搞形象工程,大吹民族崛起,鼓吹暴力,叫嚣战争,却唯独忘却了个人的权利、个人的自由、个人的价值。经济发展也好,争取民主自由也罢,其目的竟都是为了国家的强大、民族的独立,却都忘了具体的个人。此种倾向,从洋务运动到戊戌变法,从晚清立宪到辛亥革命,从五四运动到新洋务运动(1978年改革),直至今天,从来都没有变过。个人的权利、自由和价值被淹没在看似宏伟的“强国梦”里,国人鲜有健康的不卑不亢之心,多是自卑与亢奋的扭曲组合。国家强了,个人弱了;政府强了,公民弱了;统治者无忌了,被统治者无言了;上层群体有望了,下层群体绝望了。

朝鲜有洪水、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中国也有,并且更严重。朝鲜穷,难道中国就真的富裕了吗?朝鲜的穷,又是怎么形成的?那里的统治者对于这些贫穷事实用的又是什么办法?他们是怎样对待自己的人民?在他们的宪法和刑法里又制订着何等可耻的制度?中国应该对这些问题一一深究,要从这些深究当中找出教训,不能一而再、再地错下去。

相应的,中国人应该回归到一个健康的心态,尤其应把那些蔑视个人权利、自由、价值的冷血一面去除掉,把不卑不亢的自信心、平和心以及承受力挽救回来。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我们中国每年的自杀丧生者都在28万人以上,而自杀未遂者则达250万人──尤其是农村自杀人数,已占到全国总自杀人数的80%,农村自杀率乃是城市的四倍。50%~90%的自杀死亡者可以诊断为精神疾病,其中以抑郁症最多见,其次为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精神分裂症及人格障碍等。中国的高自杀率及其自杀原因,是国民真实心态和生活真实状态的严重之证。尤其是那些社会支持系统薄弱的群体,便很容易在急性应激状态下出现冲动性的自杀行为。扭曲的心态,形成于扭曲的制度及其它各种复杂关系,例如生存逼迫、工作挫折、债务压力、医疗教育压力、婚姻恋爱压力、家庭暴力、人际冲突等。这些人选择了死,同样也宣告着一个危险中国的警灯闪烁。对此,我们应当尤为重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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