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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中共副部级大和尚的真实面目

 2006-07-29 02:3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5
 永寿,四川富顺人,1982年出家,现任四川省人大常委、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四川省暨峨眉山佛教协会会长、报国寺方丈。政教分离是文明社会的基本原则,让僧侣阶层进入各级议会(人大)是我国等少数国家的特例,千余年前的终南捷径在当代中国依然有效。目前,各级人大中,有相当比例的和尚、道士和牧师,按照中国人的官本位意识,这些宗教人士也就被冠以某种行政级别,永寿官居省人大常委,他的专车是四川省党政系统的车牌号,也就被冠以“副部级”大和尚的美誉了。那么这个“副部级”的大和尚是如何呼风唤雨、管理峨眉山佛教的呢?

  一、用政治迫害、污蔑诽谤迫害清修僧人。

  释照智,俗名张耀光,四川省南充人,1987年3月在峨眉山出家,92年经普权副会长开具佛教协会介绍信到洛阳白马寺受比丘戒,其后长期在牛心寺修行,深得山中僧俗敬重。2001年,峨眉山僧人传定因仰慕照智师的人品修学,由洪椿坪去牛心寺与照智师同住。

  2005年8月31日,峨眉山佛教协会永寿会长避开佛协的几位副会长,冒用佛协的名义发布了《峨眉山佛教协会关于牛心寺管理和摒除张耀光的通知》(峨佛协[2005]33号)。文件发往全山各寺院、景区各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政府宗教主管部门。该文件极尽造谣污蔑之能事,对照智法师直呼俗名,称张耀光“来历不详,系无业游民。……曾为反动会道门一贯道的负责人;曾因违法被判刑,是公安机关长期以来一直监控的对象,……大肆宣扬邪教,……肆无忌惮地制造事端,攻击、污蔑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寄生于峨眉山佛教的毒瘤。如不严肃处理,天理难容。”文件还把公安机关和政府部门拉进他们的迫害行动,要“提请公安机关对此人在山上的违法行为进行司法追究,……佛协以具文报告有关领导、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和有关部门,并恳请政府按照司法程序追究张耀光的司法责任”。这个文件的用语非常狠毒,众所周知,解放初期有许多“一贯道”头目被处死,“一贯道、反对党的宗教自由政策”这两顶大帽子可以置人于死地。该文件从头到尾都是以政治迫害、肆意诽谤和人格污蔑等手段恐吓威逼当事人。文件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3条和第245条之规定,以及《民法通则》第101条、第106条、第120条之规定,触犯了国家法律。文件还将佛教正法诬蔑为邪教,将僧人诬蔑成罪犯,从佛教戒律来说,永寿同时又犯下了谤佛、谤法、谤僧的最重罪。

  另外,从8月29日—9月7日,永寿先后下令清音阁当家师本宝切断牛心寺电源,并以防火安全为由,不准牛心寺二僧烧香、点腊及生火做饭,并在9月7日封钉了牛心寺两重殿堂大门和后门,只留一小门供二位监视民工出入。永寿采取断电绝粮以及发布文件等措施后,佛协其他领导也无可奈何,全山僧众敢怒不敢言。由此看出这个“副部级”大和尚在峨眉山目无法纪、专横跋扈、任意妄为到何种程度!

  二、鼓动宗教局、公安分局派出所分别出具配套文件,并以实际行动加入非法驱逐清修僧人的行列。

  永寿会长在峨眉山经营多年,采用各种手段,与峨眉山党政部门的官员结成了利益联盟。面对这个明显违法犯罪性的文件,峨眉山景区公安分局、洪椿坪派出所、峨眉山宗教局领导却积极配合。9月3日景区分局洪椿坪派所出台了一个书面《通知》,限定张耀光“在九月六日前离开牛心寺寺庙,不得在此常住,否则,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负。”9月8日上午,峨眉山市宗教局局长李黔到牛心寺诱劝传定师到峨眉山其他寺院居住,其目的是将二人拆散之后分而治之,未果。当日下午,李黔回局之后,无视照智法师5日递交的申辩材料,接着下发了《关于对峨眉山牛心寺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峨府民宗[2005]29号文),要 “强制驱逐张耀光离开牛心寺,同时不得在峨眉山市境内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从事宗教活动,并提请公安机关依法协助执行。”9月11日,峨眉山佛协再次下发《关于组织学习市民宗局文件的通知》(峨佛协[2005]36号文件),要求各片区寺院结合《峨佛协2005(33)号文件》精神组织学习峨眉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29号文件》。9月26日午后两点,宗教局局长李黔、峨眉景区公安分局教导员马渊、派出所所长贺长轩、清音阁当家本宝等一行15人,携带摄像机再次到牛心寺强制驱逐照智法师。李黔和马渊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下令清理照智、传定二位法师的房间,并用木条封钉了传定的房门。

  照智法师为了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合法权利,于9月5日撰写了《告诸方贤达书》、《个人简历》等材料,详细记述了自己出家的前后经历,将《峨佛协33 号文》的违法犯罪性质展示无遗。分别送交峨眉山管委会、峨眉山市宗教局、峨眉景区公安分局、峨眉山佛协办公室佛协会领导和全山僧众。5日下午,照智法师就洪春坪派出所《通知》向峨眉山市公安局递交了《行政复议书》。9月7日,在各个主管部门仍然坚持错误立场非法强制驱逐的情况下,照智师迫于无奈于9月7日晚将《告诸方贤达书》、《个人简历》、《牛心寺近况》、《峨佛协33号文》等材料公布到互联网上。9月份,照智法师和部分热心居士通过各种渠道逐级向中国佛教协会、国家宗教事务管理局以及四川省各主管部门递交了申辩和申述材料,但是始终没有得到正面的答复。由此可见永寿会长确实是手眼通天,包括中国佛协在内的各级主管部门任其胡作非为,毫不约束。

  由于各级主管部门的暧昧态度,永寿的胆量进一步增大。国庆期间,峨眉山市宗教局出资、峨眉山景区公安分局派人到南充市调查,目的是寻找照智法师在出家前的犯罪记录,以便为《峨佛协2005(33)号文件》提供证据,但调查结果显示照智法师出家前没有任何犯罪记录。由此可见永寿会长的《峨佛协2005(33)号文件》所说的曾为犯罪,一贯道负责人等纯属捏造陷害,在真相大白的情况下,佛协、公安分局和宗教管理机关个别领导仍然一意孤行,10月13日,永寿会长在报国寺组织全山大会,播放了经过剪辑的、只对佛协和公安分局有利的、9月26日宗教局、景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在牛心寺强制驱逐照智法师的部分录像内容,意图指责牛心寺僧人传定干预执法。永寿此举目的有二,其一是给公安分局、宗教局拘留传定法师制造声势;其二是压制全山僧俗对于国庆节调查结果的评论,为进一步迫害照智法师作准备。

  三、动用峨眉山市委统战部、宗教局、法院少数官员的力量催生38号文件,收回销毁犯罪性文件,逃避法律制裁。

  面对永寿以及其同伙的严重违法行为,照智法师别无选择,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讨回公道。13日,照智法师赴峨眉山市人民法院正式对永寿会长提起刑事诉讼。法院的个别领导却认为被告是政府推荐任命的佛协会长,又是人大代表,僧人状告僧人影响不好,要求统战部、宗教局出面协调。17日法院《刑事裁定书》指出: “起诉人释照智诉讼的被告人是释永寿,而其提供的相关诬告和诽谤的证据系峨眉山佛教协会出具的,与被告人无直接关系”。20日,照智法师正式向法院提请对 “峨眉山佛协会”的民事诉讼。照智法师在递交对“峨眉山佛协会”的民事诉状以后,市委统战部领导提出协调解决。24日上午,各个主管部门迅速催生了《峨眉山佛协关于“峨佛协33号文件”中对张耀光个人情况表述的内容失实进行纠正的通知》(峨佛协[2005]38号文件)。众所周知,《佛协33号文件》纯属捏造,是政治诬陷、侵犯人权等严重触犯国家《刑法》和《民法》的行为,而38号道歉文件却以“对张耀光表述内容失实、处理意见欠妥”一笔带过,目的只是为了逃避司法制裁。在各级主管部门的帮助下,永寿成功的收回了犯罪证据,也为以后继续迫害照智法师埋下了伏笔。

  四、派遣多位闲杂人员进驻牛心寺,宣布砍死砍伤不负责任,企图制造刑事案件陷害僧人,由公安机关再次介入治罪。

  自2005年8月底开始,永寿不断派遣多位农民工进驻牛心寺,监视照智与传定法师的一举一动。2005年10月24日,《38号文件》发布以后,永寿又重新安排6位监视人员住进牛心寺。被派遣到牛心寺的监视人员向二位僧人当众宣布了一条充满恐怖色彩的“上级指示”:“凡是照智法师和传定法师的亲戚朋友和客人、居士一律不准进庙门,如果进庙门的话,砍死砍伤一律不负责任。”这些人不断在寺庙制造事端,蓄意挑衅。永寿此举,意在利用监视人员激怒牛心寺僧人和广大信众,一旦产生事端,就可以用僧人参与斗殴的名义让公安机关治罪。但是,牛心寺僧人当众宣布“砍不还手、打不还击、骂不还口的三不还”,使副部级大和尚的阴谋再一次失败。

  见此计谋没有奏效,永寿又生一计,开始更换打手,2006年4月,永寿又让本宝雇请家乡旧友杨冬以及吴用、马胖子(绰号)、飞娃(绰号)、罗华等共计六人住进了牛心寺,由杨冬和吴用负责牛心寺管理工作,他们还带有气枪一支,飞镖数把,他们还带进来一条狼狗、一条小狗。

  这些工人进庙之后无聊之余,经常用气枪射杀松鼠、野鸡,且将松鼠剥皮并切除四肢和头部。2006年4月16日,传定法师对他们虐杀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举报,4月18日,林业部门上山调查。此后,杨冬、马胖子多次对牛心寺僧人发出死亡威胁。5月15下午,照智师根据派出所通知下山介绍情况,吴用、罗华、飞娃欲中途截击照智法师,未果。晚上7:55分,传定法师被六名工人和两条狗围住,殴打致伤。传定法师当即打电话给派出所报案,并在5月16日上午去派出所说明情况,但是派出所却轻信吴用和杨冬所栽赃的传定法师拿柴刀砍狼狗、伤人的谎言。故意颠倒黑白,公安分局派出所的个别领导与永寿、本宝、监视工人串通一气,意图倒打一耙,将传定法师治罪。

  古往今来,寺庙都是由出家人主持,永寿为发泄私愤,却派遣6位社会闲杂人员管理牛心寺,并暗中指使牛心寺工人故意寻衅闹事、殴打僧人。企图再次请公安机关介入惩治牛心寺僧人。由此可见此副部级大和尚搞乱佛教寺院、胡作非为的狰狞面目。

  五、鼓动四川省宗教局局长王增建以及乐山市网管局封查网络,动用组织力量恐吓声援学者。

  “砍死砍伤不负责任”的上级指示在网络论坛公布以后,广大网友以及各地学者、居士非常气愤,撰写纪实性文章《牛心影尘录》,在寄送四川各级相关领导10 日后,无任何回复。2005年12月1日,《牛心影尘录》在国内各大网站公布后,相继在“天涯杂谈”等论坛成为热点话题,几百个网站争相转帖。《牛心影尘录》还被各地居士寄往国内外40多所著名大学,部分学者从关心国家宗教政策和法制建设的角度进行积极的呼吁。

  面对强大的舆论压力,永寿仍然不思悔改。邀请他的同盟、四川省宗教局局长王增建加入捂盖子的行动。2006年元月,四川省宗教局局长王增建亲笔致信某些大学,声称《牛新影尘录》影响了四川宗教的稳定,要求各大学以组织名义对于声援牛心寺事件的学者进行调查处理,妄图通过颠倒黑白的手段对部分学者进行恐吓。2006年五一期间,永寿又安排王增建亲临峨眉山寺庙,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威慑和利诱。永寿还鼓动四川省乐山市网监局的个别领导干涉西南交大的部分学者的网络通讯自由,查封某些大学学者的IP地址,通过非法手段删除“天涯论坛”等网站的相关帖子,剥夺广大网友和部分学者的发言权、建议权,限制他们的言论自由。2006年5 月,王增建等人还利用权势给西南交大的领导打电话,要求学校给支持牛心寺事件的学者施压、禁止发言,进一步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由此可见永寿利用关系网藐视法律、藐视民意的凶残面目。

  六、唆使牛心寺工人打人、蓄养狼狗、教唆狼狗咬人,公开宣布咬死咬伤不负责任。

  根据《梵网经》菩萨戒32条:“寺庙内不养猫狸猪狗”,峨眉山景区也规定不能养狗。但是,永寿、本宝却授意监视人员杨冬、吴用等人在牛心寺饲养一条狼狗、一条小狗。本宝还专门为狼狗每天提供鸡蛋、猪肉、排骨等类的食物,以培养狼狗的凶残之性。两条狗每天在寺庙狂吠,他们还公开宣布咬死咬伤不负责任。

  5月15日下午,吴用等人公开对照智法师说:“从现在起,每晚八点我将把狼狗放在门外,咬伤人不负责。”并放狗扑咬照智师,被法师机智躲过。傍晚7时许,他们又故意唆使狼狗来咬传定法师,吴用等人公然叫嚣:“快咬,咬条腿下来!……咬死他!”八时左右,传定法师又被六人二狗包围,当他在防备狼狗的时候,被工人吴用打伤。照智法师曾多次向派出所、宗教局、统战部等领导呈述了寺庙饲养狼狗不符合戒律、不符合景区管理规定,不仅严重地威胁僧人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威胁着来寺信众宾客的安全。但是,狼狗至今还在寺庙,时时刻刻威胁着僧俗的生命安全。

  永寿、本宝为了打击迫害牛心寺僧人,连狼狗都用上了,真可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七、纵容本宝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肆盗伐木材,并动用各种关系全力庇护他的犯罪行为。

  本宝是永寿任命的清音阁片区负责人,也是迫害牛心寺僧人的具体实施者。本宝自2004年接任清音阁当家以来,前后三次在牛心寺周围盗伐杉木达35立方米之多。其中:2004年冬天盗伐20立方,参与盗伐与搬运的清音阁男女职工达二十多位,支付加班费用六千余元;2005年春雇佣洪雅八位工人在慧佛寺盗伐杉木12.5立方,锯成木材130余节,支付工费2400元,2005年冬天本宝还叫工人在广福寺砍伐了杉木10棵;2006年春天又叫清音阁工人在牛心寺旁盗伐了三立方,同时还在清音阁砍伐了杂木7棵。

  2006年4月18日,峨眉山景区林业分局王建国、林管员曾伟一行三人来牛心寺调查牛心寺工人持枪射杀松鼠时,发现本宝在牛心寺藏匿的盗伐木材,传定带领他们到寺右侧盗伐现场察看。曾伟看后说:“砍了这么多,我也没法处理,只有向上级报告,等候上级处理。”

  永寿等人为了保护本宝,迅速活动,最后林业分局上报给政府的盗伐林木数据只有1.7立方米。6月13日,峨眉山管委会监督办马先生、统战部谭茂权部长、派出所陈俊林等一行七人来寺庙,马先生说他是受管委会之委托,来核实盗木之事。他说:“林业分局报上来的盗伐数据只有1.7立方米,与举报数字差距很大。”传定师带领马先生察看了牛心寺右侧的第一现场,看到大片的森林被砍伐,只剩下光秃秃的木桩,马先生很吃惊。传定说:“还有两处砍了很多,你也去看一下吧。”马当众说:“不去了,已经够30多立方了。”他表示,回去只有上报了。6月14号,峨眉山市林业局夏中林、王建国、曾伟等一行五人再次来寺,到现场复查并照相,清点在牛心寺一处的盗伐过的木桩就有65根,每根直径大约25-40公分。传定师又邀请他们去查看其他两个较远的盗伐现场,但是他们还是不愿意去查看取证。6月16日,市委统战部谭部长、简科长再次来寺庙,说峨眉山市委书记李留根收到“本宝盗伐山林”的举报,书记批示“由茂权同志处理此事”。谭部长收到峨眉山市委李留根书记的批示,对砍伐事件进行了核实。

  清音阁本宝等人盗伐国家自然保护区、联合国世界文化双遗产保护单位的天然森林,总量达到35立方米以上,对峨眉山牛心寺附近的森林植被造成严重破坏。事发以后,他们还对举报人进行打击迫害。200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198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对于“数量巨大”给予了明确的界定。《解释》指出:“‘盗伐林木‘数额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m3~30m3……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由此可见,本宝盗伐林木属于“数额巨大”,依照刑法345条的规定,应当“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峨眉山乃是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单位,也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刑法》 345条还规定,“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本宝盗伐山林,事发已经数月,面对如此清晰的法律条文,峨眉山行政、司法、公安、市林业局多次勘查现场,又多次对上级领导隐瞒实际情况,至今没有任何具体行动。由此可见,永寿在峨眉山确实是手眼通天,可以在峨眉山捂住任何盖子。


  八、无视当地政府和中国佛教的形象,在国际国内人士纷纷指责的情况下,仍然一意孤行,继续迫害。

  牛心寺事件发生已经有近一年的时间了,各大网络媒体对此事件充分关注,事件的起因逐步明朗,在国际国内真相大白,国际网络媒体、国内外学者、宗教人士纷纷指责,欧美人士以及国内外居士、记者纷纷上山了解情况。在此状况下,峨眉山市政府的部分政府官员为了维护峨嵋山政府和峨佛协的形象,一再要求永寿迅速处理牛心寺事件。但是,永寿仗着自己是省人大常委、中国佛协副会长,从北京到成都、乐山、峨眉都有自己的关系网,根本不把参与协调的官员放在眼里,仍然一意孤行,永寿自38号文件虚伪道歉之后,继续派遣监视工人和狼狗上山迫害牛心寺僧人,导致照智法师数次遭遇狼狗袭击、传定法师被打伤,发生的一系列持枪威胁、打人等事件,他还动用各种力量数次封查网络论坛、封闭有关学者的网络IP地址。

  所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永寿的这些恶劣行径虽然可以称霸一时,但是他却不会审时度势。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之中,社会舆论的力量正在不断加大,社会的开放程度在不断提高,在这种时代,永寿为所欲为、占山为王的愚蠢行径是不可能长久的。

  九、组织了一批以精神病人、杀人犯和门人弟子为主的寺院管理队伍,少数僧尼关系混乱。

  1996年开始,峨眉山投巨资修建大佛禅院。永寿先后指派果证、果圆、照性、镇通、通谛、永明、宏传、镇果等人担任寺院的主要管理人员。这些人表面上是大佛禅院的负责人,其实他们只是永寿的挡箭牌而已。这些人中,果圆、照性、镇通三位已经还俗,通谛、永明都是精神病患者。这些人品行不端,在峨嵋山口碑极差。通谛现任大佛禅院副当家,前后在乐山372医院精神科住院10次;永明现任大佛禅院财务总管,已经在乐山372医院精神科住院3次,这在峨眉山是尽人皆知。峨眉佛协动用十亿元修建的大佛禅院,永寿却任命这样一些精神病人去管理寺庙,其用意何在?实在是令人困惑。他大概是为禅院建设中的经济问题作准备的,如果禅院建设中的经济问题被发现,就可以将此精神病人、地痞牛二推给法院,让法院也无可奈何!由此可见永寿用人之道的毒辣与阴险。

  宽忍是演慈的徒弟,现任圣水阁当家。此人性性情古怪、喜怒无常,私心稍有不遂,就以自杀相要挟,诸如跳河、割脉、上吊、服毒等都是她要胁人的手段。 2003年5.3杀人案发之后,全山僧尼集中学习,比丘尼圆睿与宽忍二人在伏虎寺因琐事发生口角,宽忍就拿菜刀追杀圆睿。后来多次迫害圆睿,导致圆睿于 2005年春割腕自杀,后经抢救脱险。宽忍在经济上也有问题,担任寺庙负责人以后,多次到香港等地化缘而不见入帐。几年来,永寿任命的这个当家将尼众庙闹得鸡犬不宁。

  本宝是永寿任命的清音阁的当家,对于佛教没有任何信仰,是一个牛二似的人物。上任伊始,就邀其清音阁部分管理人员野炊烤肉,边吃肉边商议寺院的发展大计,被传为笑谈。他常在城里公款吃喝,每次消费都在上千元,而寺院里的清众找他报几十元的药费,他却说:“寺庙很困难,你们就权当出功德吧”;其人贪财,刚当上清音阁的当家,便紧紧抓住清音阁片区的采购大权,货源全部都由他的亲戚提供,去年夏天,本宝前后两次从其父亲那里以高价购买劣等茶叶,每次都在一百斤以上,每斤价格都在一百多元。他还私扣僧人信件,还口口声声的把常住的寺庙称为:“老子的地盘”。其贪婪可鄙处,胜过世间之走狗酷吏,到去年底,他共盗伐森林35立方。如此之人,皆为永寿之党羽,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由此可见,永寿到底是何角色!

  报国寺僧人缘性,从当沙弥起就一直是报国寺的经济负责人,2001年后,永寿把全山经济大权一并交与缘性。由于他甘当会长的私人钱袋子,永寿对他毫不管束。该人对于财务管理一窍不通,帐目混乱,人品恶劣。平时挥金如土,放荡不羁,凡女子稍有姿色,无论在家出家,均用公款讨好之。演观是峨眉山最大的尼众管理机构--伏虎寺片区的财务出纳,缘性的下属及其众多情人之一。她与缘性私通导致身孕,要求缘性还俗成婚,而缘性放荡成性,又手握峨嵋之金山,不愿还俗。在各种势力的蛊惑和帮助下,演观遂动杀机,2003年5月3日,她邀宏传等人密谋,杀死缘性。酿成震惊中外的峨眉山五.三僧人被杀事件。

  杀人凶手宏传也是永寿的骨干之一,曾任峨眉山佛学院事务部主任,2003年前后调大佛禅院任修建组负责人,宏传是出家前曾获省级武术比赛一等奖。出家后,不守寺规、吃喝玩乐,经常进城去打架闹事。演观、宏传二人已被刑拘,判刑。像这样一批龌龊不堪的地痞流氓、杀人要犯,精神病,永寿还对他们委以重任,不知其居心何在?他究竟是僧团领袖,还是黑帮老大?

  除了用精神病和杀人犯以外,永寿还大量安插门人弟子,妄图将十方丛林的峨眉山改为他的家庙。昌斌,去年九月任北京大安寺当家,今年春再次任峨嵋山报国寺当知客。昌斌1999年从佛学院毕业后到佛协办公室人办事员,但实权却在很多副会长之上,朝山居士之供养尽入其私囊。短短六年,昌斌私人帐户上的数目就有上百万之多。据言,去年五月永寿升座筹备期间,昌斌将佛协所购的一百多斤上等茶叶私自运走,价值近两万元。但是,永寿却非常喜欢任用这种有短处、好控制的人,偷茶事件后不久,就调昌斌到北京大安寺任住持之职。若北京居士闻听此事,不知作何感想?昌明也是永寿的徒弟,2005年7月刚从闽南佛学院毕业回山就被委以峨眉山佛教协会财务总会计的要职,是缘性的继任者。但昌明没有任何的财务管理经验,永寿用他的目的无非就是看紧钱袋子、捂住经济问题的盖子。年轻的昌明,你登此位置,经常接触内幕,有什么好下场呢?现在,永寿已经把他的几个 “昌”字辈的弟子安插到全山几个大寺庙的重要位置,他妄想通过这样的卑劣手段,将峨眉山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使十方丛林变成永寿的家庙。

  十、爱好虚名,不懂佛法,热心修庙,产生大量的经济问题

  永寿从出家当考察僧、当沙弥比丘到万年寺当家,1991年任峨眉山佛协常务副会长,1999年任会长,2005年升任峨眉山方丈,但其出家二十多年,早晚不上殿,连大悲咒都不会背。永寿在报国寺从不与大众一起吃饭,自己开小食堂,这在峨眉山僧众中是尽人皆知的。每日酒肉穿肠,与演家保持密切往来,在此风气的带动下,峨眉山普通僧人竟然不敢承认自己素食,恐因为自己持戒而被孤立和耻笑。

  永寿不学无术而又特别爱好虚名,经常将自己伪装成博学之士。永寿不会书法,就让佛协秘书谢德林写字后署上“永寿”的大名,来过一把书法家的瘾,他给北京“大安寺”等地题写的横匾都是谢德林所写。 2006年4月给世界佛教论坛提交的论文也由他人代笔。他对佛法一窍不通,但又爱出风头,还要主持传戒法会,在2001年的峨眉山首次传戒法会上,永寿法师因不懂传戒的规矩,洋相百出,让下面的受戒和尚与居士哭笑不得。2005年5月25日,永寿法师终于如愿当上峨眉山的方丈。在欢迎各地来宾的仪式上,他磕磕绊绊的念别人代写的讲话稿,将“千里迢迢”念成了“千里招招”,引得来宾一片哗然。当晚,燃放烟花爆竹将近两个小时,耗资三十多万,露出一副土财主暴富的嘴脸。

  由于永寿没有讲经说法的能力,他就将兴趣转移到修建庙宇上来了。从九二年起,报国寺先后修车库、流通处、茶园、僧伽寮、祗园、办公楼、妙吉祥等处,都是永寿私下与建筑方签合同,开支账目从不公开。1996年,号称亚洲第一大丛林的大佛禅院开工,永寿更是独揽整个工程的修建管理大权,将全山财力、物力都集中在那里,工程前后投资十亿元人民币,他还在凤凰卫视沾沾自喜的说,自己花费了大量的金钱用于改变大佛禅院的风水。如此大兴土木,表面上看了是功德无量,实际上却是浪费惊人,贪污横行。他把上十亿的项目交由精神病人和杀人犯手中运作,其意欲何为?让数亿乃至数十亿元的资金在自己和下属的手中忽忽悠悠的流动,引人贪欲,让本来平凡的人走向堕落。

  结语、为什么永寿可以长期胡作非为?

  其一、永寿与个别官员结成利益联盟,是其可以长期胡作非为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后,国家的经济发展很快,有大量的信众对峨眉山进行捐款布施,永寿占据峨眉山佛协会长的宝座,掌握大量的经济资源,并进一步在峨眉、乐山、四川省的人大、政协谋求政治地位,他逐渐利用这些政治、经济资源与成都、乐山、峨眉的极少数官员结成利益联盟。从2005年8月31日至10月中旬,宗教局、公安分局和洪椿坪派出所在明知《峨佛协2005(33)号文件》是一个对照智法师进行政治迫害与诬蔑诽谤违法犯罪的文件的情况下,仍同心协力上山驱逐照智法师。洪椿坪派出所于05年9月1日、9月28日两次传讯牛心寺清修僧人,洪椿坪派出所所长两次上牛心寺,峨眉山景区公安分局教导员参加传讯一次,上牛心寺执行强制驱逐一次。几个部门联合驱逐迫害行动未能成功,10月中旬以后,永寿反而面临被起诉的窘境,另外一些政府部门又登台亮相。统战部门、法院、管委会参与协调,迅速催生《38号文件》,以道歉为名,消除永寿的犯罪证据,以便于统战部们来协调撤诉事宜,力保永寿和佛协不被起诉。后来,四川省宗教局、乐山网管局的少数领导又积极介入,用各种手段打压关心牛心寺事件发展的网站和学者,力保永寿会长。由此可见,极个别的官员与永寿结成了利益联盟,充当永寿迫害僧人的马前卒,是永寿得以长期胡作非为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二、永寿谋取了省人大常委等职位,是其可以长期胡作非为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后,国家恢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将很多教团领导安排进入各级人大,既加强了对于教职人员的联系和控制,又体现了对宗教领导人的尊重。但是,这样做有违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按照国际惯例,宗教界对于政治保持价值中立原则,不参于议会等国家权力机关的运作。我国却吸收大批的宗教界人士进入人大,其流弊逐渐展现。一般来说,出世的宗教团体领导并不具备法制、政治的专业素养,他们担任人大委员、常委乃至副委员长,忙于会务以及各种人际关系,既不利于本人安心研究宗教理论、也不利于专心管理教团事务,更不利于人大的自身建设,导致了更深的政教关系混乱。人大与政协不同,具有选举与立法等职能,这个职位可以给永寿等人用选票结交官员的机会,人大代表还受到一定的司法保护,这是是副部级大和尚永寿得以长期胡作非为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三、基层政府个别官员法制意识淡薄,是永寿可以长期胡作非为的原因之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已经提出了很多年了,国家的法律制度体系也初步建立。但是法律条文的完善与法制意识的形成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峨眉山的个别官员清晰地知道永寿、本宝的行为是违反法律的,但是,连法院负责人在内的少数党政官员都力避法律审判,导致永寿有恃无恐。个别官员熟悉法律而又无视法制,习惯于用权力操弄法制,是永寿可以长期胡作非为的重要原因。

  其四、佛教团体的戒律意识淡薄,是永寿可以长期胡作非为的原因之一。几千年来,佛教团体一向重视“戒”的作用,强调“以戒为师”。但是,现在的中国佛教协会、四川省佛教协会、峨眉山佛教协会的戒律意识非常淡薄。永寿发布的《33 号文件》,明显的犯了“谤佛、谤法、谤僧”的重戒,四川的多位居士也亲手将峨眉山佛协会长违反戒律的举报材料递交中国佛协的各位领导,但是中佛协无视佛陀制定的戒律,默然不顾,反而对永寿出钱资助他们出访表示感谢。当前的峨嵋山,僧团内部蓄养狼狗、饮酒食肉、偷盗公物、聚敛钱财、铺张浪费等违反戒律的行为相当普遍,峨眉山佛协不管不顾。本宝盗伐山林,涉嫌犯罪,峨眉山佛协也不依照戒律处理,反而多方保护,至今逍遥法外。由此可见,“戒律”的废弛是当前佛教界自上而下普遍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是永寿会长可以长期胡作非为的重要原因。

  其五、佛教团体的管理制度混乱,是永寿可以长期胡作非为的原因之一。佛教进入中国以后,逐渐形成了以“寺院”为中心的“丛林制度”,寺院的僧人各尽其责,强调劳动、生活、修行、学习的统一,方丈必须精通佛法,在管理、劳动、日常生活中时时刻刻提携弟子入佛知见。而现代的佛教管理模式是以“协会”为中心的“科层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对几十年前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简单模仿,完全失去了丛林特色。以峨眉山为例,几十座寺院被分为九个片区,形成了佛协-片区-寺院的三级管理模式,寺院、片区都没有独立的人事权、经济权,其领导都由佛协任命。现任的佛协会长牢牢掌握了全山寺院的经济、人事大权,却完全不履行教化僧俗的责任,将僧团异化成了一个为所欲为的封建王国,这也是永寿会长可以长期胡作非为的重要原因。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提请国家主管部门迅速查清永寿的种种劣行,依法加以处理。同时,我们也提请国家有关部门在在教团领导的选拔、管理体制上,参考国际经验加以改革。从根源处消除教团腐败的土壤,更好的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四川峨眉山牛心寺常住及十方信众
       200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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