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说,你的捐款还不得叫当官的贪了

台风“碧丽斯”对广东影响极大,有的地方象韶关,梅州,潮州,汕头等地水灾连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于是,捐款救灾的活动又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在我的倡议下,我公司向灾区捐款两万元,个人捐款自愿,我钱包里正好有一千块钱,除了留一百块作过路费等急用,其余的我都捐了.

回家的路上,忽然接到老婆的一个电话,她叫我去超市买一个榨汁机好给儿子榨果汁吃,我说没钱,她说,早上我不是还给你钱包里放了一千块钱吗?我说我给灾区捐款了.老婆说,你充什么面子,你以为你的捐款真的能到灾民手里,大部分还不得叫当官的给贪了?

放下电话,我不禁问自己,是啊,我们对灾区人民的爱心他们真的能感受得到吗?我们的捐款真的能到他们手里吗?是的,灾区人民受灾,理应帮助,这是天经地义的。但是,作为接受我们捐款的政府他们怎么管理我们的捐款?

如果捐出的钱真正用于灾区、贫困地区,真正为解决那里人们的困难起到一点点作用的话,还是会让人由衷欣慰的,但是,事实真是那么回事吗?我们政府对捐款的管理为什么不能透明一些,谁捐了要公示,用到那里也要公示!他们没权利代表我们去决定捐款怎样去使用,我们的捐款怎么用应该有捐款人真正做自己的决定,不要把捐款人当成某些人民公仆的提款机器。

有人说,中国的慈善事业都是由一些亦官亦民的部门承担的,他们是脚踩两只船,对民是官,对官是民,里面的人大都比普通老百姓缺乏爱心,可能是因为他们见的苦难太多了的缘故吧.那些机构根本就是一个肮脏的名利场.只不过现在还没多少人注意他们而已.我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作为老百姓你只管捐款就是,其它的不用你操心,都被别人代表了.这中间经历多少中间环节,最后是否给人们真正提供了帮助,到现在也委实不得而知。

我还是相信大多数捐款最终能够分配到灾民手中,但是,我相信层层截留的事情也绝对回发生.为什么?因为我们的体制缺乏监督.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形同虚设,下面群众不敢监督.因此,捐款被挤占挪用的事情几乎不能避免.有些捐款知道了去处,也有些捐款就那么莫名其妙地随着走了。知道去处的不知道到底怎么用了,有去处不明用处;有些捐款连最后的去处也不得而知,由明处到了暗处。

但是,我们还是要向灾区捐款,因为我们不能不付出我们的爱心.至于我们的爱心究竟是变成灾民手中的活命粮还是变成贪官酒杯里的酒还是他们二奶的靓衫就不是我们能控制的了.只要“人民”还是“人民”,还没成为“公民”,恐怕捐款也只是官儿们捞政绩和实惠的工具,我们只是付出我们的良知而已。给永远比拿快乐,即使那些贪官和这说的正好相反,我们也从不在意,该捐款还是得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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