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卸任"总统"礼遇修正 李登辉收入锐减限领12年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立院”临时会30日上午三读通过“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修正草案,以后卸任“总统”礼遇金每月25 万元、“副总统”每月18万元。年度事务费,第一年800万元,然后逐年递减100万元,至第五年起不再递减;卸任“副总统”减半办理;依任期多寡决定礼遇期限。另应提供卸任“总统”8到12名随扈作安全护卫。新的礼遇条例从2007年1月1日实施。换句话说,前“总统”李登辉约1200万元礼遇情况不再,而且只限领12年。

新通过的礼遇条例也规定,已依政务人员退职条例办理退职请领退休俸者,依原规定办理,不适用修正草案规定。因此曾任“副总统”,当前依政务人员退职酬劳金给与条例规定支领退休俸的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并不适用新修正的礼遇金给付规定。另外,条例还规定,因罢免、弹劾或判刑解职者不予礼遇。

另据报道,亲民党总召吕学樟30日表示,“总统”直选实施后,政党轮替形成常态,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应“法随时转”,创建一套可长久施行的制度,如今礼遇条例通过,初估每年可省下6800万元。亲民党籍“立委”吴清池说,这是本届临时会给民众最大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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