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右派,我贡献了一位二级教授

被打成右派的人,人人都有一部苦难史,我也一样。但与众不同的是,我却造就了一位二级教授。今天我就如实叙述这段戏剧性苦难史:

1954 年秋,我19岁,性格开朗活泼,助人为乐,以第一名成绩考入华东水利学院(现改名河海大学)水文系。1955年夏,华东水利学院按中央统一部署在师生中开展“肃清反革命”运动,简称“肃反运动”,只因我父亲在台湾军界任职,我即被系政治辅导员吴枫选定为斗争对象,被斗七天七夜才过关。其时,校内有三千名学生,运动指标是“肃”出5% 的“反革命”。在一个月内,斗争400余人,处分60余人,逮捕十多人。次年予以复核,证明全部为冤枉。本来嘛,1949年建国时年仅13岁左右的学生娃娃,后来又一直受共产党教育、监管,与国民党毫无关系,何来5% 的“反革命”?何必非要逼着学生们互相咬来咬去?完全是这些官老爷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祟,自己想虚报成绩达到升官目的,不惜牺牲学生的前程和身心健康。群众对极左主义领导颇为不满。我曾为一位冤枉为“美蒋派遣特务”和另一位“包庇反革命”的同学向校党委申诉,党委书记汪大年却是个心地善良之人,听了我的汇报,经过调查,给他们平反了。因为这件事,我在同学中的道德威信较高。汪书记还作了“肃反善后工作”的报告,所有被冤枉的师生均得到平反,并要求乱定肃反斗争对象的政治辅导员和瞎斗人的积极分子向被斗同学道歉。但是,这些极左分子拒绝认错道歉,被斗者与他们间的矛盾隔阂日深。

1957年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诚心诚意”号召党外人士“助党整风”,6月4日校领导决定停课“鸣放”,鼓励师生,尤其共青团员要带头向领导提意见。我被同学全票选为“水文三年级鸣放领导小组”组长,领导本年级同学“鸣放”,主持鸣放会议,也就是让同学们对学校各级领导的工作提意见。6月8日,我忽然被校党委、团委、学生会“委任”为全校“民主讲坛”的“主席”(钓鱼!),要我主持大会,会上我作了题为“争论一下,争出个真理来”的“开幕词”,其中有“肃反运动是三大主义的结晶”一句,有人就把这句篡改为“开幕词”的标题,后来在“南京市高校反右派学习资料”中刊出,成为重点批判内容之一。我在1979年的“申诉书”中,为此话辩护。因为毛泽东及党中央的肃反政策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而这次整风的目标又是整“三大主义”,即“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1955年华东水利学院整出这么多“反革命”,后来证明全是假的,这些人全被冤枉了,不是“冤枉一个好人”,而是“专门冤枉好人”,违反党的肃反政策。犯这种严重错误的根源就是“三大主义”,不应批评吗?但当时不允许我为自己辩护,只得任别人给自己定罪戴帽子。

其实当天《人民日报》社论“这是为什么?”已经刊出,社论吹响了向“资产阶级右派”进攻的号子,但是当日报纸尚未给同学公布,我尚被蒙在鼓里,就这样被校党委骗上 “民主讲坛主席”的位子。在不久开展的“反右派运动”中,党委先肯定那次“民主讲坛”是右派向党进攻,指我主持“民主讲坛”大会带头“向党进攻”,被第一个划为“极右分子”,受到“开除团籍、学籍,留校监督劳动”的处分,受罪22.5年。我太幼稚了,被人哄了,钓了鱼,中了“阳谋鬼计”,被“打倒在地,踏上一只脚,永世不得翻身”。

与我一道在校监督劳动的有二十多个右派,每天干强体力劳动,拖扳车、扫马路、扫厕所,什么都干,每月只给12元(当时相当8美元)的生活费,吃不饱饭。说我是“反面教员”,其实是杀鸡吓猴,以“教育”广大学生老实些,别再对领导提意见。但我没有放弃自己的人生理想,每天劳动之余依然饿着肚子继续搞科研。1957年秋,我写出三篇科技论文,老师审阅后认为颇有价值。我请求校方允许在校庆(10月26日)科研报告会上发表,被拒绝,理由是“右派无发表权!”一年后,在图书馆我看到新书“全国第一届水文预报工作会议文集”,读到了赵人俊署名的论文“两种槽蓄曲线的建议”。赵人俊是我的水文预报课讲师,系教师党支部书记,还负责监督我的思想改造,我曾把该论文送他审阅,后因受处分,无遐顾及此事,未索回。我发现该论文的“前言”及“第二种槽蓄曲线方程式”完全抄自我送他审阅的论文稿,且使用的文字、外文符号、公式形式均系直抄,略有删节。会议主持人水利部华士干教授对我这部分内容评价很高(当时他尚不知此文系我所作),我极为惊喜。盖因中央对右派处理有“一技之长可从宽处理”政策,还有“立功赎罪”之说。那时能发表论文是稀罕事,何况又是有较高价值的论文。我幻想可因此摘帽。遂夜访赵老师,冀他提携。我祝贺他论文发表,他说:“这是会议交流论文,刊出并无稿费。”以为我来分享稿费矣。我吞吞吐吐说:“我发现你论文中的论点、公式与我送你审阅的论文很雷同。”他惊讶地说:“喔,你那篇论文我还未阅过呢。”我听了似五雷轰顶,分明想剽窃我论文了,就说:“那就请把论文原稿退还我吧,我想进一步研究。”他进房十分钟后出来说:“找不到了,也许给孩子弄丢了。”并警告我“要努力改造好思想才有出路,别异想天开,指望一、二篇论文能救你。”我空手而回,万分苦恼,不明白堂堂一讲师何必要剽窃学生之作,而不肯施以援手。世事难料,人心叵测。雪中送炭者寡,下井落石者众。我决定向上申诉,不放弃救命稻草。遂写信给水利部副部长兼华东水利学院院长冯冲云(他在文革中被害死),报告他,该论文是我所写。不敢说赵剽窃我的论文,只能说由赵老师代发表了。希望领导看到我的一点才华和贡献,给我摘掉“右派帽子”,安排个小工作,有口饭吃,可以赡养老母亲。59年11月某日,我被召到水文系总支书记办公室,他取出一信交我,说:“这是冯部长来信,你看看。”一信二纸,一页给党委:“史伏初来信转阅,请党委核实他所反映情况,应按政策处理。”另一页给我:“你要好好改造思想,仍有前途,学院会按政策处理的。”总支书说:“赵先生已承认他论文中摘录了你送阅论文的部分内容,为此写了检查,……你要好好改造,学校会按冯部长指示办的。”谁知这件事引发校内许多极左干部的妒恨,说我“反动立场不改,继续攻击污蔑党员”。因为当时《人民日报》发表过社论:“攻击党员个人就是攻击整个党!”说我向冯部长写信,含沙射影攻击赵人俊(党员),就是攻击共产党,绝不予宽大,不予摘帽。呜呼,一旦中了“阳谋”,就成了人人可以宰杀的畜生!被冤枉为右派,戴上这无形的“右派帽子”后,就莫名其妙被剥夺了公民权,也被剥夺了为国贡献发表科技论文的权利。而党员却赋予了任意掠夺、剽窃他人科技成果的特权。真没想到,业余搞科研竟会获罪!

我以威武不屈的精神在后来的六年中继续进行研究,每天八小时劳动后,夜里从18点到24点不停研究,又写出五篇科技论文:“洪流演算新方法”、“雨洪径流计算新方法”、“小流域暴雨径流计算”、“天然河流流量公式及其应用”、“退水过程”,共约二十万字篇幅。曾多次寄《水利学报》等期刊请求发表,几个月后收到编辑部来信:“都知你是右派,右派无权发表论文,今后别再寄来了,……”真是爱国无路,报国无门啊!科技创造有时效性,不及时发表就会丧失价值,国内既不允发表,应设法到国外去发表,不敢指望到美国、台湾、香港等西方去,那有杀头的风险。当时我认为苏共比中共开明,比较重视知识和知识分子,于是在1963- 64年给苏联驻中国大使馆写信联系,此信被当局截查到,立即被逮捕起诉。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对史伏初叛国投敌案的起诉书”〔(65)检二林字第27号〕中有:“一九六三年十月史犯拟携带五篇科研论文逃往北京,送给苏联驻华大使馆,……”,又:“史犯四次与苏联使馆通讯联系,这四封信的主要内容称:‘我是因支持苏共列宁主义路线,反对大跃进,而被他们迫害的中国科学工作者,我已经被当做修正主义者而遭到残酷打击,我们这里没有做科学工作的自由,只有挨饿的自由,由于这个原因,我希望到贵国去,为共产主义和科学事业而奋斗。’”接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65)刑初字第3号〕以“叛国罪”判处我三年徒刑外加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12年,直至1979年才允许离开劳改队。

我被捕后,已装订成册的五篇科研论文被校党委强行“保管”,转交给赵人俊副教授,令他“查阅史伏初的论文,看有无可用之处”。这位赵人俊,因为先前剽窃我的论文而晋升为副教授了,他已经尝到了剽窃的甜头,而又不用担当任何风险。现在再让他来审阅我的论文,对他来说,是多么好的剽窃机会。我当时由右派“升级”为反革命劳改犯,完全处在可以任人宰割的地位。因此,赵人俊这次就更加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做到心想事成,万事如意。赵人俊以我的论文“雨洪径流计算新方法”中的新汇流理论为基础, “创造发明”了“中国湿润地区洪水预报方法”以及“流域水文模拟——新安江模型”,这次他接受前次教训,不再直抄直录,而是改头换面,只利用了我论文的精髓,改用自己的文字、语言、符号、图表、公式形式,并掺杂了一些自己的材料,还另起个新论文名称。这个预报方法因为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受到行家的称赞。赵人俊马上大出其名,获国家二等奖,受到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重视,他也晋升为二级教授。“亚、非、拉”各国不断派员来院学习该预报方法,华东水利学院还专门建造了“友谊宾馆”接待来院学习的贵宾,传授该项学术,直到现在,这项科研成果还是大学陆地水文专业水文预报课的教材。

大家评评理,我是不是贡献了一位二级教授?河海大学所有当年在校的老教授、老领导、老教职员工,谁不知赵人俊的科研成果是从史伏初论文中取来?1979年5月我到校探问改正结论事宜时,在“友谊宾馆”遇到一位管理员,他气愤地对我说:“这里本应当由你来向外国人讲课的,现在被赵人俊检了便宜。”改正结论后,我到财务处领取补助金时,财务处长(河海大学名誉校长严恺院士之夫人)对我说:“我一直等待你来领款,希望见到你。我们大家最最同情你了,你有这么好的才华,却给劳改去了,让赵人俊得了极大荣誉,太不公平了,……”

1979年秋,我的纠错平反工作波澜迭起。校领导很不愿给我纠错平反。因为赵人俊窃取我的研究成果创立的“中国湿润地区洪水预报方法”在世界出了名,成为河海大学的“拳头”成果,提高了它的世界地位,若让我自由了,担心我会破坏赵人俊及河海大学的荣誉,关系多少官员的利益,最好把我永远锁在铁笼子里。但还另有很多干部、教师对此不平,同情、支持我,甚至一位副院长也常把党委常委的研究决定告知我,改正办张主任告诉我,“常委为你的平反问题,开过六次会议,校领导多次训斥过赵人俊,赵人俊向领导承认自己的成果来自你的论文,为此向党委写过五次检查,……”党委书记阻难我平反,我火了,于是向法院扬言要向全校师生员工及全国高校甚至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公开剽窃事实,使之乱了阵脚,反认为只有给我平反恢复工作才能稳住我。赵人俊也请出一位好友张教授与我商谈,希望我放他一马,我答:“党委阻难我平反,我就顾不得他了,若党委停止阻难,我对赵剽窃一事可终生守口。”我真的守口15年。谁知1994年有个张海仑教授(兼水利部水文研究所副书记)在“赵人俊水文预报文集”首发式会上公然否认赵人俊剽窃我的论文,我才打破沉默,刊印《悟空趣传》,向我的所有老同学、老师、熟人公开此事。由于这些不愉快事,我不想留在南京工作,宁肯在家乡溧阳一个小研究所独创科研新天地,拒绝入党、当官,不谋求去大城市,落得清净无为,远离污染。我于1983年在《水文》期刊第6期上发表了“河流流量演算非线性解法探讨”,超越、取代了赵人俊在1959年剽窃我的内容。因为我离开了水文工作,找资料困难,雨洪径流课题只得作罢。

后来我曾多次向河海大学党委索要被“保管”的五篇论文,均被拒绝,理由是“论文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毁了”。其实我知道,那五篇论文尚保存在学校或赵人俊家中,为了使我失去控告赵人俊第二次剽窃的依据,原稿至今不肯退还我。

其实赵人俊日子过得非常艰难。河海大学许多教师、干部对赵人俊享受非分荣誉和巨大利益不服,多方克他。1987年,前面提到的华士干教授及水文系党总支书记共来溧阳天目湖找我,动员我公开揭发赵人俊,我婉拒。仁慈积点德吧。但赵人俊总担心我会揭发报复他,整日似利剑悬顶,惊魂不定,64岁的照相竟似90岁, 92年终得癌症而亡,享年仅66岁。我想赵人俊还不是天良丧尽的恶人。他还有内心的不安、恐惧,比那些做了无数坏事,到死仍然认为自己一贯正确的人相比,还要略胜一筹。我对赵老师也可说做到仁至义尽:牺牲自己,保全了他一生的名誉,他的夫人、孩子明白这点,从没对我有丝毫不满。我在致张海仑教授信中说: “赵先生剽窃我的论文自取功名,固然欠仁厚,然也是时势所予机会,我虽失名利,但有益国家,使我可慰平生,故或当谢之。”若非赵先生于六、七十年代剽窃我的论文创立“中国湿润地区洪水预报方法”,就要等到我平反恢复工作后于八十年代才能创立这种雨洪径流预报新方法,延后一、二十年,对中国和世界的科技、经济损失多么巨大!我理应感谢他。

我叙述这段戏剧性苦难史的目的,是想告诉国内外人士,右派无罪,他们是好人,为正义牺牲自己,受过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要求补偿损失是合情合理值得同情支持的!

山东大学史若平先生等右派及其家族致信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要求平反右派大冤案补偿物质和精神损失,很有理,我支持,所以也签字了。当年所定55万正式右派和几十万非正式右派,在1979年没被改正结论而留作右派种子的只有几十人,也就是说99.99%的右派被冤枉了。说反右派运动只是犯了扩大化错误,那扩大了多少百分比呢?一万倍!扩大了百分之几十可以说扩大化错误,扩大几倍就叫错误啦!这是人类的基本常识。现在扩大了一万倍,还不肯承认这场反右派运动是彻底错误,只能说明抛弃了实事求是原则。

在民主文明国家里,政府若错办了人,不但要补偿被害人的损失,还要巨额陪偿哩。这是一个国家、政府文明的标志,中国,不是说民主、文明都最高吗?怎么会做不到这点文明呢?在“文革”期间被冤枉判刑而停发的工资可以补发,这很对呀。可是又规定其他时间被冤枉判刑而停发的工资不予补发,实在没道理。其真实原因恐怕是因为“文革”期间有不少党员官员也受冲击,甚至坐牢,他们是自己人,欠发工资要补发,右派大都是非党知识分子,非我族类,就可以欺负、赖面皮,这不是典型的自私自利政策吗?这样对待知识分子,能使他们内心服吗?况且,共产党现在是执政党,其公务应当服务全民,而不单为本党党员,怎么可以搞出内外有别的政策呢?就象我,被迫做了二十几年苦工,没有工资,在最艰难困苦环境下在科研上默默无闻为国做贡献,还让党员多次掠夺、剽窃我辛辛苦苦独立研究出来的科研成果。我要求补偿的理由岂不充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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