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环球中姐需签“卖身契”否则取消封号

 2006-04-02 22:40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在大陆一旦当选“环球中国小姐”,就要签下“令人惊讶”的“卖身”条款,例如,要将所有的亲友名单及联络方式、背景、住址报告总部,二十四小时随时听候总部调遣;助理全天跟随,包括在会见亲友、甚至谈恋爱时都要在场;必须与助理同住一个房间。

如果不答应签“卖身契”怎么办?主办单位立即取消“环球中国小姐”封号。

据“新华社”报导,“中国环球小姐总部”日前将二○○六年环球中国小姐齐芳以违约理由宣布取消其称号,由亚军高英慧继任。该事件也引发了对中国选美行业缺乏规范的争议。

来自江西的大学三年级女生齐芳在四十九名参赛选手中胜出,获得环球小姐中国赛区总决赛冠军。二十三日正式被授予“二○○六环球中国小姐”称号。但才不到一周,二十九日下午,中国环球小姐总部总裁秦臻即宣布:齐芳因未能遵守总部制定的行为规章而被取消称号。

前中国环球小姐赛事总监杨诉表示,“经纪公司为模特、明星配备保镖、助理都是正常的,但从未听说助理要与他们同住一个房间。”三月一日总决赛结束时,杨诉刚辞去中国环球小姐赛事总监职位。

中时电子报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