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禁止街头市场当场杀鸡

广东省政府下令,禁止各城区街市及超市现场宰杀家禽,违者最高罚人民币十万元。

香港中通社今天报导,广东省还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凡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否则依法追究刑责,最高可处十万元罚锾,但营收逾十万元者,处以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报导说,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城区的肉菜市场、超市,从即日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一律停止现场宰杀禽类,其他市场确需宰杀禽类的,必须在指定的封闭场所集中宰杀。

此外,市场经营者要落实消毒制度,做好场内卫生。

香港几年前曾提出兴建禽鸟中央屠宰场,但迟迟未能动工。目前广州郊区已有一些禽鸟屠宰城,有些市场也有专门的屠宰点,但规模很小。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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