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广东禁止街头市场当场杀鸡

 2006-03-09 17:09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广东省政府下令,禁止各城区街市及超市现场宰杀家禽,违者最高罚人民币十万元。

香港中通社今天报导,广东省还要求各地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凡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否则依法追究刑责,最高可处十万元罚锾,但营收逾十万元者,处以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报导说,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城市城区的肉菜市场、超市,从即日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一律停止现场宰杀禽类,其他市场确需宰杀禽类的,必须在指定的封闭场所集中宰杀。

此外,市场经营者要落实消毒制度,做好场内卫生。

香港几年前曾提出兴建禽鸟中央屠宰场,但迟迟未能动工。目前广州郊区已有一些禽鸟屠宰城,有些市场也有专门的屠宰点,但规模很小。


中央社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