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广东婚俗大观千奇百怪

 2006-02-19 23:4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广东的婚姻习俗十分奇特,有六十年后“再来一次”的“重行花烛”,有不说吉利话只唱毛泽东语录歌的文革时期婚礼,还有“公鸡代婚”及台湾熟悉的冥婚等。

广东省民政厅出版“二十世纪广东婚俗大观”新书,据东方日报报导,全书是由广东省民政厅人员在全省开展对二十世纪婚俗调查后整理而成。全书记载的婚俗跨越一百年,包括晚清、民国至当代各式结婚的习俗。

以往广东各地婚姻嫁娶,按照三书(聘书、礼书、迎亲书)及六礼(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习俗程序进行。

其中广州还有一种别具意思的奇特风俗名为“重行花烛”或“再行重婚”。这项习俗必须具备特别的条件及资格才能“重行”。首先“新人”已经结婚六十年、妻子为原配,儿子、媳妇、女儿、女婿、孙子、孙女及外孙齐全;老夫妻身体硬朗,家庭富裕等。因具备这些条件的人极少,所以特别珍贵,礼仪比初婚更隆重。

书中有大量旧式婚礼介绍,包括租用大花船拜天地的蜑家(水上人)婚礼、替未归新郎拜堂成亲的“公鸡代婚”、为死去儿女缔结婚姻的“冥婚”等。

中央社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看中国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本文短网址: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分享到: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评论

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交流,拒绝谩骂。

留言分页:
分页:


Top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