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类治国:仇和现象与明朝的灭亡
看起来“仇和现象”与“明朝的灭亡”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但是从国家政治运行机制角度作历史考察,就不难发现二者有着内在的逻辑关系。仇和因其在地方的敢干即不考虑百姓利益而著称,现在又由市委书记升任副省长。在东亚政治模式即“经济自由,政治独裁”的政体下,它突出表明经济效绩合法性仍是一个政治改革风险高估社会的习惯性选择。在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中,这仍是“孔丘-西门豹-粗粝治国”的再版。
“粗粝”二字是古语,即未经细加工的米。古人送礼多以此语客套,如《史记▪刺客列传》有云:“故进百金,将用为大人粗粝之费,得交足下之欢。”
粗粝二字在汉以后的流转中,再也音乐术语中的“粗厉”二字相切合,就有人品质粗鲁的含义,再往下来就与“畜类”音近意混,简言之:粗粝治国可说成畜类治国。
这绝非是文骂,而是考究古源以论委实。畜类治国不独于仇和为甚,只是他不自觉间进入了政治文化角色。孔丘讲“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无情地扩张政府权力,以致他执政的三个月内就杀了论敌;西门豹不讲法律秩序,以“滑稽”惩巫术把几条人命丢进河里,自己成了历史上的好官。孔丘与西门豹一儒一法,皆在粗厉(畜类)治国之列。有了这样的历史版本,中国汉唐政治中酷吏现象则为“小菜一碟”了。
仇和之治从文化本质上讲就是粗粝(畜类)治国的延续、酷吏现象的再版。所谓“政治上不成熟”、所谓“道德主义与功利主义悖论”均不足以说明问题。如果一定套化现代政治术语说话,那么就是对国家权力的迷信。也就是说,仇和现象是公民社会的一种极端反动!
共产党继续重用这样的人,只能加速自己的灭亡,只能为我们这个本已危机重重的社会带来更深重的灾难。
这绝不是什么危言耸听,更不是什么“煽动性”言论,甚至我也反对有人把上述定论理解为“保护共产党”。我只想以对历史逻辑的把握,对社会负责。中国陷入明未状态,倒霉的是十多亿无辜百姓,共产党7千多万还不到中国人的6%。我们不能因6%那部分人的灾难连累了我们自己!!
大凡读过《明史》的人都知道嘉靖年间发生过“倭乱现象”。实际上,“倭寇”的人员组成70%至80%是中国人,领头的也是中国沿海人民被迫入海为盗(走私)者。有人说,明亡于宦官专权、李(自成)张(献忠)之乱。其实,我们只要稍做历史考察,就不难发现明朝灭亡的还有第三大原因,甚至说第一主因是“倭乱”,而倭乱之起则源于明初以来的海禁政策。海禁政策就是迷信国家权力的产物。
朱明开国后为防止原来对抗的残余势力利用海洋为基地,进行叛乱活动,下令不准出海捕鱼。这个政策打乱了中国自春秋战国已具规模到宋元为盛的海洋开发事业,也让千百万沿海人民失去了世代赖以生存的祖业。更有甚者,朱明王朝还令海岛及沿海渔民内迁。
为了这项狂妄的国家政策,地方官员不顾百姓死活,比后世希特勒屠杀犹太人丝毫不逊色。在福建,“三日为期,限民徙内,后者死。民间仓卒不得舟,皆编门户、床箦为筏,覆溺无算”;在浙江,“约午前迁者为民,午后迁者为军。”(见陈尚胜着《怀夷与抑商:明代海洋力量兴衰研究》,P38,山东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一个以人民为敌的政府必然把受害的那部分人民中的精英逼到对抗的道路上去,至嘉靖年间,终于发生了为期12年的“倭乱”。后来虽说“倭乱”荡清,朱明又走了80年的历程,但自此以后,民间就永无善待政府之心了。不信,研究一下张李二人屠城的频率与方法,就可见一斑了。
仇和现象仍然是畜类治国的一个现代版,它不可能用“个人英雄主义”来轻描淡写。在本质上讲,这也是经过现代包装的流氓政治。
这种流氓政治不仅在仇和现象中得以表现,在计划生育“国策”执行过程中,在打击所谓的邪教运动中,乃至在今天对高智晟、郭飞熊的“软控制”中,都有表现。
无须讳言,“粗粝(畜类)治国-酷吏传统-流氓政治”的架构或“粗酷流结构”,不仅是人民的灾难也是共产党自身的灾难。
苟以建设和谐社会为当今之计,就必须放弃“粗酷流结构”;否则就不能说我们这个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只能说是以粗粝(畜类)为本。
《观察》(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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