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共产党迫害法轮功,很多人听信中共的宣传,认为少数人受到迫害没什么大不了的,要“顾全大局”,于是不愿了解迫害真相,甚至不假思索、麻木不仁,也有在中共的残酷迫害中推波助澜者。
这种所谓“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去牺牲少数人的利益”的逻辑错在哪里?因为至少必须得有一个先决条件,就是这部份少数人的利益同多数人的利益一定要互相矛盾。如果没有矛盾,这个逻辑就完全不成立、更谈不上合理。
可是,中共用各种宣传把人们弄糊涂了。这就是我们要讲的又一种党文化现象--不能正常对待大多数人和少数人的利益关系。
第一,利益有冲突吗?
法轮功讲真善忍,他们的利益不但和大多数的人的利益没有冲突,而且有利于国家、社会和他人。法轮功反迫害、争取宪法赋予的权利,跟普通百姓就更没有利益冲突,也是人民争取合法权利的一部份。所以,利益不矛盾,也就不存在什么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要去“牺牲法轮功学员的利益”的前提条件了。
有人说了,共产党不镇压法轮功就要去镇压别人,利益还不矛盾?其实,这不正是说明共产党很邪恶吗?
举个例子,一个母亲有10个女儿,其中有一个女儿天天受到继父的强暴。如果说这个恶棍继父不强暴这个女儿,其他女儿就要遭殃,于是,就认定那个女儿同其他女儿的利益有着根本冲突,要其他女儿一起来仇恨这个女儿。天下的母亲们会这么想吗?
第二,谁是少数人?
被中共划分的“大多数人”和“少数人”,正如前面所说,其实利益是一致的,是一家人,都是在中共统治下的“大多数人”,而真正害人的是为了维护个人和集团利益的共产党这个“少数人”,他们的利益才同大多数民众的利益根本不同。就是说,母亲、受害女儿和其他女儿们的利益是一致的,真正跟她们有着不同的根本利益的是那个恶棍继父。只有制止那个恶棍继父,家才能平安。同理,只有广大百姓共同一起制止中共恶党,国家才能太平,人民才能过正常的生活。
所以,中共所说的“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必须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其实质是“为了共产党少数人的利益,必须牺牲广大人民的利益”。
一位朋友的母亲从国内来探望女儿,老人家对法轮功学员揭露中共的事情不太理解。觉得自己过得好好的,管这些事干嘛。但是,她听说有位著名的律师写了公开信,记录了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受极其下流的性虐待时,要女儿一定拿给她读一读。作为一个母亲,当看到了那一幕幕中共政权下残忍的、非人的性虐待罪行时,我想老人家不会再认同中共的所谓“多数人的利益”了,因为她和她的家人这些“多数人的利益”已经同那被迫害的“少数人的利益”紧紧连在一起了--中共这个邪教才是真正的“少数人”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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