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26日报导,“出生公民权”是在1868年宪法第14修正案中获得批准。
起草时考虑到当时刚刚获得自由的美国黑奴,这个修正案中的第一段表示:“所有出生或归化美国,并且接受美国管辖的人民,是美国的公民。”
一些企图扫荡非法移民的保守派国会议员和团体认为,这个宪法修正案被误用多年,修正案的意图根本就不是让非法移民的子女自动取得公民权。他们因此 认为,不需要从难度极大的宪法修正案下手,只要从联邦立法着手,就足以废除“出生公民权”。
乔治亚州共和党国会众议员狄尔(Nathan Deal)和70多名众议员, 12月中旬企图在众议院通过的移民法案中,加入这项废除“出生公民权”的提案,不过被共和党众议院领袖搁置。洛杉矶的移民权益联盟(Coalition for Humane Immigrant Rights)发言人赫瑞塔(Alvaro Huerta)表示,该联盟反对狄尔的提案。
根据独立的民调机构Rasmussen Reports上个月的调查显示,49%的美国人赞成废除“出生公民权”,41%赞成维持。调查的误差是正负4%。
主张采取更严格的手段阻止非法移民的代表人物-科罗拉多州共和党国会众议员谭葵多(Tom Tancredo)认为,民意可能转为更支持狄尔的提案。不过他也承认狄尔的提案面临许多困难。他认为众议院共和党领袖最后还是会让此提案付诸表决,不过,此案可能在参议院触礁,或是被在移民议题上寻求中间路线的布什总统否决。谭葵多、狄尔等人指出,美国是极少数给予“出生公民权”的富有国家之一。
不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ACLU)移民权利计划主任古腾泰格 (Lucas Gut-tentag)说,一些采取不同政策的西方国家已尝到苦果。“在德国,临时工人的子女不是公民,造成了重大的社会和种族紧张,那不是我们要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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