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二医院误诊 切除少女卵巢
光远:保定市第二医院误诊 切除少女卵巢。河北省保定市第二医院无辜将下岗女工周磊华女儿致残!
保定市下岗女工周磊华女儿郑兰(化名)11岁,2005年9月24日早7时50分左右突然感到肚子痛的厉害,脸色发青,冒虚汗。周磊华立即带孩子郑兰(化名)到保定市第二医院急诊科就诊。急诊科医生给孩子郑兰(化名)检查时,孩子郑兰(化名)呕吐两次,医生给做完血尿常规检查后,诊断为急性胃炎,并开药输液2天。当时周磊华问医生急性胃炎痛点为何是左上腹,医生瞪了她一眼说:“胃拐弯处”。问输的什么药,医生更不耐烦的说:“治这病的药”。在急诊科观察室输了大约2小时的液,孩子肚子仍然疼痛,不见好转,并继续呕吐。询问医生,答:“明天继续输液”。
第二天9月25日早8点周磊华带着孩子又到急诊科输液,但孩子肚子越来越疼痛,周磊华又找医生,医生让做血尿淀粉酶检查,检查后排除了“胰腺炎”的可能,并告知明天继续输液,周磊华只能听医生的带着孩子郑兰(化名)回家了。(后来了解如当时做B超检查是可以排除误诊的)
第三天(9月26日)早晨孩子腹痛仍不见轻,反而全腹部都开始疼痛,母亲周磊华意识到不能再到急诊输液了,立即找到二院儿科专家王医生,王医生检查后让转到普外科,普外科门诊吴医生检查后诊断为急性腹膜炎,建议立即住院手术。下午2点左右做了剖腹探查术,术后诊断:1、左侧输卵管积液扭转并左侧输卵管卵巢缺血坏死,造成左侧输卵管卵巢全部切除。2、弥漫性腹膜炎。
虽然孩子的命保住了,但却使女孩子一侧重要器官被切除。通过了解此类疾病并非疑难杂症,临床上是比较多发的疾病,由于保定市第二医院急诊科误诊,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造成了周磊华家人肉体,心灵上的巨大伤害,住院费、家长误工费、营养费损失近10000元。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当患者家长把事情投诉到二医院医务科后,院领导百般护短,拒不认错、道歉,并给了周磊华一纸意见书,不承认有任何过错。在万般无助的情况下,周磊华向河北省燕赵晚报保定记者站投诉。记者前去医院辨访调查,院方通过有关领导不让燕赵晚报记者发稿。2005年11月8日下午保定市第二医院医务科赵主任打电话约周磊华到医院她的办公室谈赔偿一事。赵主任的意见是让患者家长周磊华同给孩子误诊的急诊科任医生私了,并说任医生家庭困难,只答应赔偿几百元。还说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切除女性一侧输卵管、卵巢对婚姻和生育没有任何影响。做为主任医生讲这样的话让周磊华无法接受。周磊华就认一个理:“我的孩子在你保定第二医院急诊科挂号看病的,院方必须为本院的误诊和给孩子造成的残疾承担责任”!
受害人家长 周磊华电话 13833493907
保定市第二医院关于患者郑兰(化名)病例讨论的意见
患者,郑兰,女,11岁,主因左上腹痛伴恶心、呕吐于2005年9月24日来保定市第二医院急诊科就医。体温36度,左上腹压痛,无反跳痛、肌紧张。化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均在正常值范围内。根据临床症状及体征,初步诊断为:急性胃炎。随即给予对症治疗,
并留观急诊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逐步完善各项检查,如血、尿淀粉酶等检查。9月26日晨者逐渐出现左下腹疼痛,经儿科、外科会诊后,随即转普外科手术治疗。术中请妇科联合手术,手术效果满意。
2005年10月10日患者家属以急诊科判断错误为由与医院发生纠纷。医院组织有关专家经认真分析、讨论认为:
1、由于患者年龄小,疾病的病理变化复杂,临床表现不典型,给临床诊断带来一定困难,院方采取边治疗、边留观、边诊断、并无不妥之处。
2、 患者在医院接受的检查、治疗及处置符合医疗技术操作规范。
3、 左输卵管积液扭转并左侧输卵管、左卵巢坏死是手术适应症。
4、 医院的医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200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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