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对此不必“大惊小怪”,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实质才是关键。但我还是不明白,即使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又为何不用别的符号而偏偏挑了“丽春院”、 “探花楼”?更何况,名字也未必真的只是一个抽象的符号;在这个符号中,往往融注了当事人的好恶取弃,哪怕不是刻意的造择,至少也是潜意识的流露。比如 “文革”时期的店名,不是“天崩”就是“地裂”,不是“暴风”就是“骤雨”,而如今的招牌上,多的则是“招财”、“进宝”和“富豪”了。由此可见,说“丽春院”、“探花楼”成了这些高中生的社团名称完全与意识无关,“我们不能以我们的标准来看待,孩子们自有他们的标准”,实在是难以让人信服的。我真的愿意相信这些学生起这样“惊世骇俗”的名称,只是一个搞笑,觉得好玩而已,并没有大人想得那么复杂。但我还是要说,从学生们的这种搞笑中,我们确实应该有一些反思。
学生们对“丽春院”、“探花楼”的 “认同”,不是“孩子们自有他们的标准”,恰恰是“客观”的“标准”出了问题,影响了“孩子们的标准”。这几年来,商肆之内,“性”成了产品的卖点;声讯热线,淫声浪语;网络之间,犬马色声;钱多的 “包二奶”,钱少的“找小姐”,居然成了“价值多元化”的“一元”;纵欲叫做“享受人生”;乱恋唤为“情感解放”;兴趣被异化为“性趣”;“性福”即等于幸福……更有性学专家为“一夜情”“正名”,称“一夜情”真正实现了“我活,也让别人活”。当鲜廉寡耻终于由“过街老鼠”而登堂入室,招摇过市,不再会引起人人喊打而只剩下见怪不怪,又或者就像妻子情愿也罢不情愿也罢都认可了“二奶”,更甚至夫妻双方都理解了“一夜情”,那么在这样背景下,学生们对“丽春院”、“探花楼”的“认同”--哪怕是一种“搞笑”,恰也是难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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