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對此不必「大驚小怪」,名字只是一個符號,實質才是關鍵。但我還是不明白,即使名字只是一個符號,又為何不用別的符號而偏偏挑了「麗春院」、 「探花樓」?更何況,名字也未必真的只是一個抽象的符號;在這個符號中,往往融注了當事人的好惡取棄,哪怕不是刻意的造擇,至少也是潛意識的流露。比如 「文革」時期的店名,不是「天崩」就是「地裂」,不是「暴風」就是「驟雨」,而如今的招牌上,多的則是「招財」、「進寶」和「富豪」了。由此可見,說「麗春院」、「探花樓」成了這些高中生的社團名稱完全與意識無關,「我們不能以我們的標準來看待,孩子們自有他們的標準」,實在是難以讓人信服的。我真的願意相信這些學生起這樣「驚世駭俗」的名稱,只是一個搞笑,覺得好玩而已,並沒有大人想得那麼複雜。但我還是要說,從學生們的這種搞笑中,我們確實應該有一些反思。
學生們對「麗春院」、「探花樓」的 「認同」,不是「孩子們自有他們的標準」,恰恰是「客觀」的「標準」出了問題,影響了「孩子們的標準」。這幾年來,商肆之內,「性」成了產品的賣點;聲訊熱線,淫聲浪語;網路之間,犬馬色聲;錢多的 「包二奶」,錢少的「找小姐」,居然成了「價值多元化」的「一元」;縱欲叫做「享受人生」;亂戀喚為「情感解放」;興趣被異化為「性趣」;「性福」即等於幸福……更有性學專家為「一夜情」「正名」,稱「一夜情」真正實現了「我活,也讓別人活」。當鮮廉寡恥終於由「過街老鼠」而登堂入室,招搖過市,不再會引起人人喊打而只剩下見怪不怪,又或者就像妻子情願也罷不情願也罷都認可了「二奶」,更甚至夫妻雙方都理解了「一夜情」,那麼在這樣背景下,學生們對「麗春院」、「探花樓」的「認同」--哪怕是一種「搞笑」,恰也是難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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