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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百姓要自焚,还是邪党要杀人

作者:作者:千载云  2005-11-09 08:4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北京日报》11月3日刊登一则简讯称“法轮功练习者在北京南长街自焚”,引起海外媒体关注。据《大纪元》记者采访调查,现场施工的民工表示这两天没看到有人自焚。北京维权人士认为法轮功人士不太可能去自焚。

《大纪元》记者5日采访府右街、西长安街派出所及北京天安门分局,警察皆称并无此事。

既然没有法轮功学员“自焚”之事,中共媒体为什么登出这样骇人的消息?

先让我们看看一则“伊索寓言”,再回头谈这个问题。

狼和小羊碰巧同时到一条小溪边喝水,那条小溪是从山上流下来的。

狼非常想吃小羊,可是它想,既然当着面,总得找个借口才好。

狼就故意找茬,气冲冲地说:"你怎么敢到我的溪边来,把水弄脏,害得我不能喝?你安的什么心?"
  
小羊吃了一惊,温和地说:"我不明白我怎么会把水弄脏。您站在上游,水是从您那儿流到我这儿的,不是从我这儿流到您那儿的。"

"就算这样吧。"狼说,"你总是个坏家伙,我听说,去年你在背地里说我的坏话"。

"啊,亲爱的狼先生,"可怜的小羊喊道,"那是不会有的事,去年我还没出世哪."

狼觉得用不着再争辩了,就龇着牙咆哮着,逼近小羊,说:"你这个小坏蛋!说我坏话的不是你 ,就是你爸爸,反正都一样。"说着就扑到小羊身上,抓住它,把它吃掉了。

从99 年至今6年多,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从来没有停止过,后来迫于国际压力,迫害的形式由大张旗鼓改为外松内紧。而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说真相也从来没有停止过,既然你中共敢践踏法律舞刀杀人,我就不能将你残酷迫害我的罪恶示之于众?难道杀人者无罪反倒揭露杀人真相者倒成了罪犯?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于是,中共每过一段时间,为对付法轮功学员说真相,都要对法轮功学员舞舞电棍挥挥刀。近一段时间以曾某、罗某为首的两个恶鬼,又开始大规模地抓捕法轮功学员。当然它要对法轮功学员下手,也得“师出有名”,就像狼吃小羊有个借口要找个“茬”。

就像曾罗7月份对法轮功学员的实施大肆抓捕一样,7月15日,中共《天津日报》报道大港油田一法轮功练习者用菜刀砍死6岁亲生女及外甥后投案自首。然事实是怎么的呢?一桩发生在7月10的杀人恶性要案,老百姓要传,电视上要播,早该传得沸沸扬扬。可5天过去了,《大纪元》记者采访:办案机关公安局都不知道,新闻单位也不了解,“让找党委办公室”,看来其中 “名堂”在上面的“党”。

不过这一次“自焚”与2001年的“自焚”不同,中共没有大动声势的宣传。2001年江罗设计导演了的栽赃法轮功的“自焚”案,为了煸动全国人民对法轮功的仇恨,迅速置法轮功于死地而后快,江罗费尽心机,极尽毒辣,拍成电视录像在全世界播放,没想到电视录像片漏洞百出,如连人都烧伤那么厉害,放在两腿间装汽油的雪碧瓶居然完好无损。其“自焚”伪剧不攻自破。江罗想泼人一身脏,却自沾一身臭。

这次曾罗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每次对法轮功下手的时候,都要报一报法轮功杀人和自焚的
事,不过,这些报道都是短短的几段文字,不会留有电视录相这样的证据被人解析留下把柄--因为本身就是子虚乌有的事。不过,这些反反复复的报道还是能骗住一些人的。因为中共相信,“三人为虎”、“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是真理”。中共奴化教育几十年,加之他们大权在掌,中共还是有“信众”的。这也就成了其迫害法轮功的“群众基础”了。

话说到此,我不得不重告曾罗等恶徒,你们不要太猖狂。你们也学过历史,但你们并没学懂历史,你们只欣赏历史上有人作恶,没有看到作恶者没有哪人有好下场的!如今天灭中共在即,天即中共之日,就是尔等被押上正义审判台之时,你们迫害法轮功的罪恶已是罄竹难书!(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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