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晴:人民的意志才是法律的化身 在审判中共悉尼国际法庭开庭立案程序后的即兴发言


潘晴在法庭上宣读诉状

谢谢大法官袁红冰先生。

  各位朋友好!

  今天这个开庭在我个人的感知上是觉得极为神圣和庄严。

  半个多世纪以前,中国共产党窃取了国家政权;半个多世纪以来,在中国共产党政治文化的奴役下所被误导的一个法律史上,从来都是中国共产党在审判人民。他们借各种所谓“革命”的名义,残害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而这些中国人无非就是争取一点点做人的权利。像法轮功学员,仅仅是为了追求一个修炼的自由。

  今天到了还历史本来应有的正义的时候了。半个多世纪以来被中国共产党颠覆的价值原则必须还原。必须恢复历史的真貌--就是人民才是这个国家的主人;人民的意志才是法律的化身!

  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国际法庭的组建,正是体现中国人民的觉醒,中国人民有意识地运用当代文明的价值标准、运用法律的武器、将半个多世纪以来犯下滔天罪行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帮凶送上历史的审判台。这就是我们今天组建这个法庭的意义。

  大家可以看到,在西方的价值观念上,什么代表司法呢,就是一边是一个天平,一边是一柄高举的利剑,也就是说当我们每一个人在遵循人类所应该遵循的基本公平平等和正义的准则的时候,我们同样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

  我们必须高举正义之剑。我们面对邪恶,特别是面对中国共产党这么一个邪恶的政权,退缩、忍让都不能够改变,唯一的办法,是我们起来向这个罪恶的政权说“不!”你不能再继续欺压人民了!中国人民的觉醒,将从告别中国共产党、将从审判中国共产党开始。

  潘晴(诉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案公诉人代表,中国民主政党联盟副秘书长)

  2005年8月19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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