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以来,陕西省地方各级政府,合谋了一场规模巨大的与民争利的事变。它们举法律之旗号,行抢劫民财之野蛮,单方面出价,并且动用专政工具、恐怖手段、暴力行径,逮捕众多的依法维权的业主,以及著名的维权律师朱久虎先生,强迫民营企业的业主接受单方面的国有化方案。很多国民忧虑,所谓的国有化,将来还不是地方腐败群体、恶霸群体的私有化的先遣步骤吗!
2005年六月十九日,自由民主的思想旗手刘晓波先生写道:“5月26日,陕北石油民企诉讼代理主办律师朱久虎被陕西靖边公安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的罪名刑事拘留。直至今日,朱久虎律师被靖边警方逮捕已经二十多天了,当地公安还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为由不让朱久虎会见律师,他的家人至今也没有得到警方的任何通知。”
“陕北油井案(包括延安、榆林2市15县,1000多家民企、6万多投资人和10多万利益相关人,牵涉到民营石油投资人价值70多亿的资产)。”
一个现代政府,应该尊重人民的财产权、诉讼权、申辩权。即便是习惯于无法无天的中共各级政府,也应该逐步学习尊重人权和民权,在重大的问题上,遵照现有的法律条款,和国民沟通协商,遇到政府和国民之间的经济纠纷,不能剥夺国民的协议权利,更不能颠倒黑白,诬陷良民,抢劫民财,逮捕依法行使诉讼代理权利的律师。可是,人们在陕北油井案中,看到的是带着血腥气味的“先进性”,呼啸的警车,森严的牢狱,铛铛作响的镣铐,百千名政府人员拦截依法行使上访权利的民众,最后将六万多民间投资者的价值七十多亿的资产,转化为所谓的国有资产。人们看到的是政府吗?分明是众多的地方响马。
朱久虎律师就是依法充当那些受害者的法律代理人,并和这样的地方响马依法抗衡的人。律师一定是要和他的当事人见面沟通的,既然他的当事人众多,那么他就必须和众多的当事人见面沟通,牵涉到几万人的案件,就见几个人,能够充分了解实情吗?一起见很多当事人,就成了“非法集会”!只有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才有这样无耻的构陷。
陕西地方响马还说朱久虎“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究竟谁扰乱了中国的社会秩序?中国的国民谁不清楚那些地方响马,才是社会秩序的真正扰乱者,它们蔑视国民的权益甚至蔑视他们的生命,偷盗或抢劫国民财产,比古代的响马恶霸,要厉害千倍万倍,遇到国民群体性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就搬来法律,调动警察或者武装警察,逮捕敢于领头维权的人,吓唬住胆小懦弱的维权参与者,依靠暴力和恐怖彻底粉碎民众的正义呼声,同时还要将这样的反人权反宪法反国民的行为,宣扬为稳定政绩。
逮捕朱久虎律师,就是陕西响马们的“政绩”。朱先生是什么的人呢?他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八九民运大潮的时期,就是走在前头的猛士。九十年代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从事律师职业。为“新青年学会四君子”案辩护过,为湖南的邵阳三百多名被政府强行辞退的教师维权获胜,其间遭到过邵阳官府的黑社会和民间黑社会两种势力的追杀、拘禁、威吓。为孙大午先生辩护过,遭到过当地警察的暴力。这次,“作为主诉律师与诸位律师组成律师团,代理了陕北民营油企状告对陕西省三级政府行政侵权案。一年多的维权过程,也历经艰险,同样受到利诱威胁,当地政府让久虎等律师在 ‘上千万元’和‘随时被捕’之间作出选择。久虎同样拒绝金钱诱惑,甘冒失去自由的风险,锲而不舍地坚持司法维权,使该案得到国内各界和国际舆论的普遍关注与支持,造成广泛的社会影响。”
由此可见,朱久虎是个良心律师,威吓、暴力、巨额金钱的收买,都无法动摇他维护人权和民权的信心,他坚持了高尚的人格和律师的职业道德。
我们强烈要求,中共的高层,中国政府的高层,能够认真过问朱久虎先生被拘案,以及陕西民营企业受损案,责成陕西地方各级政府放弃错误的路线,释放朱律师,并重新通过和国民协议的方式,解决陕北油企案。
于南京东山
2005年7月1日
(大纪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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