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红冰就审判中国共产党法庭组建完成答记者问
《北京之春》特约记者:潘晴《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特别国际刑事法庭悉尼分法庭》(简称《悉尼国际法庭》)已于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完成组建过程,并开始受理案件。《北京之春》澳纽特邀记者潘晴就此事,通过越洋电话采访了《悉尼国际法庭》大法官袁红冰。
记者问:你已经在多次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谈到了审判中国共产党法庭的意义。今天,你是否能再简要地向世界说明这个问题?
袁红冰答:《悉尼国际法庭》的建立意味着,人类历史上将第一次开始对仍然垄断国家权力的独裁者和独裁集团的审判。因此,《悉尼国际法庭》是法制史和法律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其主要意义有如下几项:
1,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国独裁集团利用专制国家权力虐杀和奴役其人民所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人权灾难的主要发源地。对仍然非法垄断国家权力的独裁者的反人类罪行进行的审判,会创制出一系列令独裁者胆战心惊的法律原则。这些法律原则的核心理念是,人权高于主权,任何人不得以国家主权的名义奴役、虐杀其人民;任何利用国家权力所犯下的反人类罪,都将受到法律的否定。
2, 中共暴政在过去的 56年间,利用专制法律和被他们绝对控制的中国刑事司法系统,把难以计数的渴望自由民主的中国人推上死刑的刑场,而更多正直善良的中国人则被关进劳改营。专制的法律和刑事司法系统成为独裁者摧残人权的工具。《悉尼国际法庭》的成立,乃是对专制法律和刑事司法系统的合法性的彻底否定。《悉尼国际法庭》不久就将开始的审判,是一个明确的宣言:独裁者以专制法律的名义摧残人权,本身就是严重的反人类罪行;执行专制刑事司法判决的行为也是严重的反人类罪行。
3, 56年间,中共暴政及其官员任意奴役、屠杀、残害中国人民,他们从未想到自己也会受到正义的审判。而受到中共暴政各种形式摧残的中国百姓,却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悉尼国际法庭》将一改这种状况。历史将看到,凡是犯下反人类罪行的中共官员,都可能在《悉尼国际法庭》受到正当程序的公正审判,而那些中共暴政之下被侮辱与被迫害的人,那些被命运无情抛弃的人,只要他们还没有丧失依法控诉暴政的勇气,就定会在《悉尼国际法庭》得到打开正义之门的钥匙。
记者问:有人关心这样一个问题:审判中国共产党的反人类罪行是不是意味着对全体中共党员的审判?
袁红冰答:绝对不是这样的。中共56年专制犯下的反人类罪行必须受到公正审判。但是,中共对自己的普通党员实行的也是独裁统治。真正对反人类罪行负责的应当是两类人──一类是中共官僚统治集团的成员,另一类是以非人性方式迫害人民的直接责任者。我们必须看到,历史已经一再证明,在关键的时刻,常常是中共党员做出反抗中共暴政的壮举。相信未来也会有更多的中共官员加入到争取民主自由,结束中共暴政的行列中来。《悉尼国际法庭》的审判活动和判决,都将符合现代法治精神和自由人性的原则。而绝对不会成为对中共普通党员进行政治歧视的依据。在民主法治之下,任何意义上的政治歧视都将被严格禁止。同时还要说明,《悉尼国际法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也包括中共暴政摧残中共党员所犯下的各种反人类罪行。
记者问:据说《审判中国共产党国际司法委员会》成立前后有一些阻力,组建《悉尼国际法庭》过程中阻力更大。有这么回事吗?
袁红冰答:是这样的。整个过程中,造谣生事者有之,挑拨离间者有之,故意为难者有之,趁火打劫者有之。人性的弱点和中共的破坏交织在一起,形成重重阻力。意志不坚定者开始犹豫观望;心存疑虑者已然却步退缩。但是,对中共暴政的大审判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经过最初的曲折之后,一定会浩浩荡荡,直入大海。至于我的态度,已经写过短文“明志”。既然你今天问到,我就把此文再读一遍:
明志
──写于《审判中国共产党特别国际刑事法庭悉尼分法庭》组建完成之际
审判中国共产党反人类罪行,乃是一项大艰难。
我生平唯喜烈酒与艰难;向艰难之极致挑战,恰是我英雄人格哲学的信念。
即便十三亿中国人都退缩了,只有我一人在铁铸的黑暗中高踞于审判台之上;
即便只有不屈之枯骨敢出庭听审,只有雄烈之鬼魂敢出庭控诉;
即便只能以天地为法庭,以风雨为法袍,以巨岩为审台,以雷电为法槌;
──即便如此,我也定然要拉开对中共暴政反人类罪行进行大审判的历史序幕,以为死于中共暴政的八千万同胞祭。
记者:谢谢你接受采访!
《北京之春》特约记者:潘晴
2005/06/30(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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