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掠走粤童,汉奸为虎作伥,白纸黑字为证。
《抗战旬刊》由沦陷时期广州抗战旬刊社与联合呼声出版委员会合编,该刊物采用手抄报形式。在民国三十年(即1941年)4月5日出版的第44期《抗战旬刊》中,在醒目位置记载着这样一则消息。标题为《十块钱一个儿童,市桥汉奸替敌收买》。
消息中说,日寇侵略中国后,曾在许多地方抢夺我国大批12岁以下之儿童,运输返日,施以奴化教育,以备将来做战争的牺牲品。香港报载,潮汕已有类似事件发生,但却以收买代替抢夺,每名儿童值价五百元云云。此种骇人听闻之事情,不料近日亦发生于本市。
文中说,此种儿童收买佬都是流氓地痞,他们经常穿插于施术所,进行欺骗收买,价钱仅十元左右。现已有数难童被买去,此数难童之父母,受骗尚以为可以既可得些钱,子女又可求生路。
文中还详细计算:以目前本市物价论,一个小孩值十元,仅可以换十斤米,或可换十三斤头菜,或四斤猪肉,若每个儿童四十斤计,则儿童一斤仅值二角半,可换四两米,四两头菜,两八猪肉而已。作者大概想以此提醒,各难童的亲属慎勿受骗。
抗日研究专家官丽珍介绍,《抗战旬刊》是粤汉铁路员工抗敌后援会广州分会编印出版。从《抗战旬刊》该则消息出现的“市桥”判断,文中说的“本市”指的应是“番禺市桥”。
记者注意到,在该期“抗战旬刊”几个字下,发出了呼吁:请你们伸出援手来,救救在沦陷区里被当狗肉卖的孩子吧!
(南方都市报)
- 关键字搜索:
- 汉奸
看完这篇文章觉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