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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奸為日軍收買兒童 淪陷區兒童被當狗肉賣

 2005-06-20 05: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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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軍在投降前企圖掠走數千廣東兒童的驚天秘密近日被踢爆,昨天廣東省檔案館又傳出消息:在該館保存的一本名為《抗戰旬刊》的檔案中,記述了日偽在廣州番禺市橋販賣兒童的暴行。


日軍掠走粵童,漢奸為虎作倀,白紙黑字為證。

  《抗戰旬刊》由淪陷時期廣州抗戰旬刊社與聯合呼聲出版委員會合編,該刊物採用手抄報形式。在民國三十年(即1941年)4月5日出版的第44期《抗戰旬刊》中,在醒目位置記載著這樣一則消息。標題為《十塊錢一個兒童,市橋漢奸替敵收買》。

  消息中說,日寇侵略中國後,曾在許多地方搶奪我國大批12歲以下之兒童,運輸返日,施以奴化教育,以備將來做戰爭的犧牲品。香港報載,潮汕已有類似事件發生,但卻以收買代替搶奪,每名兒童值價五百元云云。此種駭人聽聞之事情,不料近日亦發生於本市。

  文中說,此種兒童收買佬都是流氓地痞,他們經常穿插於施術所,進行欺騙收買,價錢僅十元左右。現已有數難童被買去,此數難童之父母,受騙尚以為可以既可得些錢,子女又可求生路。

  文中還詳細計算:以目前本市物價論,一個小孩值十元,僅可以換十斤米,或可換十三斤頭菜,或四斤豬肉,若每個兒童四十斤計,則兒童一斤僅值二角半,可換四兩米,四兩頭菜,兩八豬肉而已。作者大概想以此提醒,各難童的親屬慎勿受騙。

  抗日研究專家官麗珍介紹,《抗戰旬刊》是粵漢鐵路員工抗敵後援會廣州分會編印出版。從《抗戰旬刊》該則消息出現的「市橋」判斷,文中說的「本市」指的應是「番禺市橋」。

  記者注意到,在該期「抗戰旬刊」幾個字下,發出了呼籲:請你們伸出援手來,救救在淪陷區裡被當狗肉賣的孩子吧!


(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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