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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海市提篮桥监狱乔利国、欧利刚、傅克琥、戴文龙、郭海等不法分子的追查通告 2005年5月31日

 2005-06-03 08:5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上海市监狱,俗称“提篮桥监狱”,是上海的中心监狱(长阳路147号),专门关押政治犯、所谓反革命、间谍或者重刑犯人。提篮桥监狱有十个监区,其中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中队原是关押死刑犯的中队,原名叫 “青年实验中队”,简称“青中”,是整个上海监狱系统里最严酷的地方。根据知情人举报,已证实法轮功学员蒋东波在提篮桥监狱里被虐待致死。目前所知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有瞿延来,周斌,张一明,余雷,蒋业祥,蔡君,杨延辉(音),梅建琦,江勇,耿兆军,吴文明,仇申,陶湘为,唐仁亚,杜挺,朱德贵,何冰钢,刘顺民,蓝兵,及华威等。

本组织的宗旨是:“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基于谁参与迫害,谁负责的原则,重点追查在迫害罪行中涉嫌负有主要责任、犯有严重罪行的个人,下列人员被列为第一批追查对象:

乔利国(现任监狱长):直接参与、策划、指使、暗中唆使和包庇警察及其它劳教人员等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酷刑折磨、非法迫害。其高频、高强度的酷刑使多名法轮功学员致死、致伤、致残。乔利国当选区人大代表其中一条“功绩”就是镇压法轮功学员。

欧利刚(监区长):上海市崇明县人。曾在为法轮功学员张一民灌食之后不拿下灌食的软管,并用一个夹子把软管夹在鼻子上,同时用皮带铐把学员双手铐起,防止学员用手把夹子拿下,使学员呼吸困难。后来这种灌食方法在提篮乔监狱后成为一种惯例。另外,在其直接纵容和暗示下,其亲信犯人组长李荣、袁中(同为崇明县人)等体罚和虐待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打手犯人有的因此而获得欧利刚的奖赏,有的被监狱评为“劳改积极份子”并得以减刑。

沈言荣(青年实验分监区长)、傅克琥(书记、已被调离)、薛春(副监区长)、戴文龙(主管队长)、张健(中队指导员)、郭海(小队长)、陆彬(小队长)、倪文斌(音、小队长)、干警郑海凌等使用各种手段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以瓦解其意志,如长期下蹲(一星期不给凳子坐)、强迫学员长时间戴上开大音量的耳机用强噪声摧毁其意志、强迫学员长期面壁、双手放背后、罚坐小凳子(规定25厘米)等各种此外,傅克琥策划、实施对法轮功学员杨育辉(音)的殴打“转化”;沈言荣策划、实施对新收的体罚;戴文龙、郭海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周斌,指使看管犯残暴殴打周斌并将其生殖器踢成重伤;余成斌(安徽籍、犯人打手)辱骂法轮功学员,并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蒋东波(已失去生命)。

以上所有参与上海市提篮桥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相关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和虐杀负有主要责任,已触犯了刑法232条故意杀人罪、刑法234条故意伤害罪、238条非法拘禁罪、239条绑架罪、246条侮辱罪、诽谤罪、247条行讯逼供罪、295条传授犯罪方法罪、397条滥用职权罪。
“追查国际”从即日起将上述人员列为重点对象进行立案追查,进一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并对其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违法行为进行起诉和曝光,根据“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国官员及配偶和子女不得进入民主国家”的有关法案(见附件),将其犯罪记录递交各国海关和移民部门备案。

鉴于一部分狱警及罪犯都在不同程度上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无论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执行,都事实上犯下了伤害罪、暴力罪、诽谤罪等各种行为。作为上级主管及事件知情人,下列人员被列为重要调查取证对象:王东晟(副监狱长)、费春雷(中队长)、李敬敏(副中队长)、倪凌(一分监区长) 、朱继东(打手犯人)。

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并保存上述人员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包括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及其贪污腐败、拥有不法资产尤其海外资产的情况,在适当的时机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本组织。本组织欢迎知情人收集举报参与非法扣押、没收法轮功真相读物与信件的相关人员。本组织将对您的正义之举给与特别的感谢和嘉奖。

对于因受蒙蔽或胁迫而曾经参与迫害的人员,如果证实已经悔过且已停止迫害,并积极主动配合本组织的追查行动,有立功表现者,本组织将酌情考虑免于对其进一步的追查和起诉。

“追查国际”全称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成立于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国际”旨在帮助和协调全球的社会正义力量及刑事机构,在全球范围内追查一切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协助受害者将罪犯送上法庭,严惩凶手,警醒世人。

部分迫害案例

案例1:熊文旗,男,约33岁,在上海普陀区工商所工作。2000年2月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判刑1年半劳教,经35天绝食抗议后被放出。不久再度上访,于2000年5月13日从北京押回上海后加刑1年,经连续122天绝食抗议后因生命垂危而被保外就医。2001年5月3日在朋友住处再度被非法抓捕,于2005年4月19日病危经家属强烈抗议后放出。在被关押期间,熊文旗曾被罚坐小板凳(从早上5点到晚上8点,两腿伸直、两手放在腿上)、被煽耳光、被踢背部、被24小时绑在床上并被殴打。当家属见到熊文旗时,他已经被迫害的两腿瘫痪、坐在手推车里无力抬头,也无法拿起电话。经家属强烈要求才被送至医院。2005年4月15日,熊文旗病危需要吊白蛋白,遭警察拒绝,还要求家属出钱输血浆。

案例2:周斌,男,约38岁,大专文化。因查出其住处有2万张法轮功真相资料而于2001年1月18日于住处被长宁区分局非法带走,并被非法判刑12年。在上海市长宁区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周斌遭到了非人的待遇,其中有关禁闭、长时间背铐(母子铐,一种非常痛苦的刑罚)。在头部、脸部、鼻子处、耳朵等处都有不同程度的伤害,锁骨全部断裂,腰、胃、肾功能受损。为此在2001年9月至12月周斌被送至监狱医院达3个月之久。后周斌被转入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在提篮桥监狱内又遭到不同程度的殴打、辱骂、并长时间不准其家人探望。2005年2月24日,周斌在双手被铐、关在小监的情况下,又被干警指使看管犯残暴殴打,致使其下身生殖器部位被打成重伤。

案例3:瞿延来,男,28岁,黑龙江省呼兰县人,曾获全国化学奥赛特等奖、数学一等奖,毕业于上海交大能源工程系,因不愿放弃法轮功,于2002年9月30日深夜被上海市桃浦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判刑5年。自被非法抓捕入狱后,瞿延来便一直进行绝时抗议。2005年4月监狱干警在拉他去插管灌食的途中将他在楼梯的几十个台阶上拖上拖下,导致其双腿被楼梯台阶的硬水泥角磨损致骨头露出,鲜血淋漓。瞿延来曾经绝食绝水超过750天。

案例4:杜挺,男,36岁,大学毕业,甘肃省西峰市人。2001年2月16日在上海被上海市闵行区公安局不法人员抓捕,2002年03月18日被非法判重刑8年。杜挺在2001年绝食期间,被狱方干警关进小监,铐上皮带铐,不顾杜挺已经将近绝食一年虚弱的身体,依然强制体罚坐板。干警刚刚开始的时候并不打算给杜挺正常的灌食,而指使一些监狱的犯人弄了一点稀饭,然后几个犯人打手冲进杜挺的小监,把杜挺按在地板上(当时提篮桥监狱还没有床),有的用脚踩住杜挺的身体,有的按住头,有的试图掰开杜挺的牙齿,还有的对杜挺“阴暗的殴打”。所谓“阴暗的殴打”是因为不仅不能见伤,而且不见殴打的动作。这些并没有改变杜挺的想法。于是干警开始“安抚”杜挺,允许杜挺和其它被关押的人一样可以单独洗澡,旁边有两个所谓“看管犯”夹持。杜挺便利用机会在去洗澡途中的走廊上向所有人高喊法轮功所遭受的冤屈。狱方别无他法,便每天拉杜挺出去灌食。杜挺坚绝抵制,于是每天便被几个打手犯人拖出小监,在去医院的路上,对杜挺下黑手。有的故意狠狠捏一把,有的故意撞一下,有的趁机踢两脚。目前杜挺仍在绝食中,且被关押在提篮桥监狱二监区。

案例5:吴文明,男,35岁。华东政法学院毕业。后在上海金山区法院工作。2002年12月被捕,后被非法判刑6年。监狱里的警察向吴文明谈法律,吴文明对它们的种种说法进行了有力的驳斥,说得他们哑口无言。欧利刚就在吴文明的监房门口放了一个大电视,并牵一个大喇叭到监内放大音量连续播放造谣的录像。使人长期生活在噪声之中。

案例6:张勤,男,约45岁,被非法判刑4年。犯人打手张得胜受欧利刚、张健、倪凌的唆使,天天殴打张勤。张得胜从小就被关押在少教所,学了一身折磨人的功夫,知道打哪里疼,打哪里人最难受而外表又没有伤。他每天中午打张勤2小时,晚上打1小时。用手掌、脚掌、折扇猛击猛刺张勤的喉管、胃部、腰部,用木板猛击手指、脚趾,肌肉等,怎么使人痛苦他就怎么干。毒打了十几天休息休息,想出新的招数再打十几天。


附件:“禁止酷刑犯入境美国法案”(Anti-Atrocity Alien Deportation Act):2004年12月17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华盛顿签署法案,授权司法部追踪那些犯有战争罪、酷刑、群体灭绝罪、迫害宗教信仰,以及侵犯人权的外国人,限制其入境或将其驱除出境。根据新的法案,曾经酷刑折磨他人者、犯下群体灭绝罪行者,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者,不准此种人入境,或将其从美国驱逐。法案还扩大了禁止入境和驱逐出境的理由:包括(1)在国外参与实施酷刑和杀人的外国人;(2)“群体灭绝”和“特别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者。

美国移民归化法第212(a)(2)(G) 条规定,外国政府官员在过去的两年中从事参与严重违反宗教自由的行为,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不得进入美国。

被告 起诉地点及机构 起诉时间 被告罪行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北京 2000年8月29日 违反国家宪法
江泽民、曾庆红、罗干 联合国酷刑委员会 2002年10月17日 酷刑迫害法轮功
江泽民 美国 2002年10月22日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曾庆红及610办 国际刑事法庭 2002年10月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比利时 2003年8月20日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 西班牙 2003年10月15日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李岚清 台湾 2003年11月17日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江泽民等16名中国官员 德国 2003年11月21日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 韩国 2003年12月26日 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
江泽民、罗干 加拿大 2004年3月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江泽民、李岚清和罗干 希腊 2004年8月5日 酷刑、虐待罪
江泽民 新西兰 2004年10月 酷刑罪、残害人群罪
江泽民 澳洲 2004年9月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江泽民、罗干 波利维亚 2004年11月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江泽民、李岚清、罗干 智利 2004年11月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江泽民、李岚清 荷兰 2004年12月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
罗干 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 2003年9月8,11,16,18日 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
周永康(公安部长) 美国 2001年8月27日 酷刑虐待、非法监禁、反人类罪
李岚清 法国 2002年12月4日 酷刑罪
李岚清 加拿大 2004年11月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刘淇、夏德仁 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2002年2月7日 滥施酷刑、残忍、反人类罪行
赵志飞(湖北610头目) 美国(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2001年7月1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吴官正 塞浦路斯 2003年10月27日 非法致死、酷刑、反人类罪
潘新春(中领馆副领事) 加拿大(法庭已经宣判罪行成立) 2003年8月1日 诽谤罪
孙家正(文化部部长) 法国 2004年1月28日 煽动屠杀和迫害罪
《华侨时报》 加拿大 2001年11月1日 诽谤和煽动仇恨
《星岛日报》 加拿大 2001年12月19日 诽谤、过失及煽动仇恨
所有参与迫害的之中共官员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2004年2月 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
《侨报》《星岛日报》 美国 2002年5月23日 挑起仇恨和诽谤
刘京(公安部副部长) 加拿大 2004年3月11日 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反人类罪
王渝生(中国反邪教协会理事) 瑞士日内瓦 2004年4月16日 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
薄熙来(原辽宁省省长) 美国 2004年4月22日 酷刑罪、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
王太华(安徽省委书记) 美国 2004年5月24日 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王旭东(前河北省委书记委书记) 美国 2004年6月21日 种类灭绝罪、反人类罪及酷刑罪
赵致真(原武汉市电视台台长) 美国 2004年7月14日 教唆酷刑、教唆仇恨
陈至立(国务委员、前教育部长) 坦桑尼亚 2004年7月19日 酷刑、虐杀罪
李长春(政治局常委) 法国 2004年7月2日 酷刑罪
王茂林(中央"610办公室"主任) 加拿大 2004年11月 酷刑罪、非法拘留
黄菊(前中国国务院副总理) 爱尔兰 2004年11月 酷刑罪
贾庆林(前北京市委书记) 奥地利,西班牙 2004年9月 酷刑罪
苏荣(甘肃省委书记) 赞比亚 2004年11月 酷刑罪、反人类罪
郭传杰(中国科学院610主任) 美国 2005年2月 酷刑罪、群体灭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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