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明园干涸四十天后仍无法打破僵局
圆明园事件起因于非科学决策,而公众参与、媒体监督以及政府部门的民主决策使之公之于众,并推动了事件的发展。现在,圆明园处于某种微妙的僵持之中,其最终结果,取决于法治的尊严是否得到体现。5月11日,圆明园内,被依依垂柳环抱的昔日的湖泊,依然是一个个大坑,几乎没有一滴水。这项湖底防渗工程自4月1日被紧急叫停以来,被挖得底朝天的大小湖泊和河道,就这样干涸了40天,静待事态发展。
圆明园事件似乎处于僵局之中,被期待来打破这一僵局的,是一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5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圆明园管理处送达正式通知,责令圆明园管理处在40天内提交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报告。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获得批准前,圆明园环境整治工程必须继续停工。
但圆明园管理处要得到一份环评报告,实非易事。圆明园工程受到举国关注,异常敏感,“环评单位谁也不愿惹这是非。”环保总局环评司巡视员牟广丰对本报记者说。圆明园管理处主任李景奇告诉本报记者,要做环评,难度太大,“我们几乎接触了北京市所有的环评单位,他们都不愿接手。”
目前来看,先对圆明园工程进行环评,是打破僵局的第一个步骤,但这第一步,却迈了好久都走不出去。于是,圆明园内的湖底只好继续干着,游艇售票亭亭门紧闭,一位工作人员坐在外面的凳子上发呆。在福海旁边的岸上,游船一艘艘地搁在那儿,无用武之地。而按圆明园的计划,五一黄金周期间,这里应是水光潋滟,游船穿梭。现在,毫无疑问的是,圆明园的收入大受影响。李景奇主任说:“实际上我们是最着急的人。”
圆明园方面曾多次与环保总局交涉,希望批准其放水。一位圆明园负责人甚至提出防火的理由:圆明园里面那么多植被,如果湖里没有水,一旦火灾,谁负得起这责任?环保总局的回答是:“防火当然是你的责任。故宫里没有水,难道就不防火了?”
国家环保总局也着急,下达了环评要求,对方却迟迟做不了环评。公众也在关注,圆明园事件为何突然没了动静,事情究竟该怎样解决。北京地球纵观环境科普研究中心李皓博士说,防渗膜必须尽快揭掉,因为雨季即将来临,再不揭掉,就难以处理了。
事情处于胶着状态。5月8日,出现了转机,有消息说,国家环保总局下属的环科院终于要接手环评。但牟广丰巡视员说:“环科院做环评,具有先天性不足。”他的意思是,作为国家环保总局的下属机构,环科院所做环评即使客观中立,也会被人诟病。但中立的环评机构都不愿插手,这也是无奈之举。
但5月9日,同样来自环保总局的消息,说环科院放弃了,环评可能由清华大学来进行。5月10日的消息说,圆明园管理处已被北师大、北大的环评机构拒绝,目前正在与清华大学接触。 圆明园僵局,似乎仍然难以打破。
而在此之前,圆明园事件就像一架奇怪的机器,本来寂静无声,突然被触动后,很快高速旋转,眼下,这机器又在多重力量的对抗下处于僵持的格局之中,这对抗的多重力量包括不同意见的学者,媒体,环保总局,环保人士,以及圆明园方面等等。
3月28日,因为甘肃生态学者张正春的投书,《人民日报》披露,圆明园的湖底防渗工程将造成生态危害。随后,人民网进行了更详细的报道。一架本来沉寂的机器突然被启动。社会各方投之以关注的目光。3月29日早上,本报记者致电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官员,他称不了解情况。但随后,这一政府机构迅速在整个事态的发展中发挥起重要作用。
但圆明园方面依然热火朝天,3月28日后的几天里,圆明园内,机器轰鸣,工人们将防渗膜铺入湖底,压上土,完成最后的工程。这时,主管环评的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还在韩国开会,尚不知道知晓圆明园的这场风波。
3月31日上午,环保人士奚志农在一次活动的场合遇到了刚回国的潘岳,他递给潘岳一份刚出版的《南方周末》,告诉他,圆明园发生了破坏环境事件,请他采取措施。
这一期本报的头版是《圆明园埋下了什么?》,文章对圆明园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披露这一工程没有经过环境、生态方面专家的论证,也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所谓经过了国家文物局的批准,也与事实不符。
潘岳看完这一报道后,立即在《南方周末》上批示,圆明园立即停工,国家环保总局马上向媒体发出新闻稿。就在他作此批示的一个小时后,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圆明园工程涉嫌违法,应立即停建。
北京地球纵观环境科普研究中心李皓博士一直积极参与圆明园事件的解决,她告诉本报记者:“中国政府这样的速度,令很多外国人也感到吃惊。”
4月1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下达了《关于责令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停止建设的通知》,从这一天始,圆明园工程紧急刹车,但是,这一工程所引发的“圆明园事件”,却一下子成为中国公众的关注焦点,而且引出中国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听证会”。
4月13日,这个听证会在中央电视台的直播下举行。从场面上来看,这个听证会有些混乱,主题散漫,没有质询,像一个辩论会而不是听证会。有的发言超出环保听证会范畴,有的代表被哄下台,区政府的代表一声不响,而圆明园主任李景奇中途离席,更令人注目。
这些缺憾,环保总局归结为经验和时间上的不足。在听证会的第二天,潘岳副局长告诉本报记者,如果不是事情紧急,圆明园马上就要放水,那么,“我们可以有时间做个从容的听证会,把一切安排得好好的。”
清华大学李木盾教授认为,这个听证会在中国环保史和环保法治史上,都具有标识性的重大意义。潘岳告诉本报记者,这个听证会从公布、征集与会人员以至听证本身,都是公开公平的,在至关重要的人员选择上,也尽量本着平衡的原则。
他说,他预料到听证会上,对圆明园管理方的批评可能是压倒性的,因此尽量满足圆明园管理方的与会人员申请,“他们希望有多少人参加,我就给他们多少名额。”4月25日,《人民日报》也发表评论说,圆明园工程已在第一时间与“科学民主决策”擦肩而过,它的真正价值倒在于“前车之鉴”,在于它“来者犹可追”的标本意义。也有媒体称,这次听证会是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听证会”。
至此,圆明园“综合整治工程”经媒体监督、公众参与和政府部门依法决策,终于走上法治轨道。但是,其最终解决,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乐观。这时,半路又杀出个“程咬金”。
4月20日,在北京一个“中国经济名家讲坛”上,11位专家集体亮相,支援圆明园防渗工程。他们呼吁,赶快恢复防渗工程,以免错过时机,致使圆明园彻底干死、沙化,变成一片荒滩地。这些专家认为,在湖底铺设防渗膜,是与时俱进的创新之举,应该支援和提倡。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郭黛女亘是这11位专家之一,5月9日,她对本报记者进一步阐述了她的观点。她研究了历史上的圆明园,认为圆明园水系本来就是靠外部给水,而且,从地质剖面来看,圆明园底下就是沙子和砾石,根本就不是湿地环境。要研究圆明园工程是否科学合理,必须把这个前提搞清楚。
但许多人质疑这些专家的立场,因为其中很多专家属于水利部门,甚至有人就是圆明园工程的设计者。环保总局一位司局级官员对本报记者说,“请你去问问这些专家,他们认为圆明园工程到底是否违法?如果他们说不违法,那么,我们拿出相关法律文本来一个个对照。如果他们承认违法,那么,他们为什么要支援一个违法的工程?他们的目的是什么?”
这名官员实际上指出了一个更核心的问题:先把生态和水资源的科学争论放到一边,那么,圆明园本来就是一个违法工程。而根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的调查,圆明园工程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参与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三家施工单位之一的是北京市圆明园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其法人代表就是圆明园管理处主任李景奇。这一做法已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和《北京市招标投标条例》。
但是,违法之后,似乎并没有哪个部门展开问责程式,所有的注意力仍集中于“膜”,而不是“法”。环保总局那位司局级官员说,目前已不是科学之争。很多常识性的简单问题,却被人为地复杂化了。“明明皇帝没穿衣服,连小孩都看出来了,很多人却还在争执衣服的款式,极为荒诞。”
全国十佳律师高智晟一直期待圆明园事件在法治的轨道上顺利解决,他说,这个工程从动工的一刹那,违法事实已经产生,与国家环保部门构成行政法律关系,这时候,环保部门的特定职能义务发生了,环保总局在其位,必须谋其政。“除了背后的利益,目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碍法律的实施。”
南方周末记者刘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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