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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试行“官员婚姻报告” 贾庆林婚姻备受关注

 2005-05-13 23:3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亚洲时报在线5月13日张小炳 撰文:江苏省南京市在新近出台的规定:干部个人婚姻出现变化时要及时向组织报告,不能以为这是“私事”、“隐私”、“个人生活小事”就隐瞒不报。可是,在中央政治局常委,贾庆林的婚姻也备受关注,但他也没有公开交待。

《北京娱乐信报》5月13日报道,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的《2005年廉政工作意见》中首次明确规定,干部婚姻变化情况要向组织报告。据规定,党员干部和机关公职人员个人婚姻出现变化时要及时向组织报告,不能以为这是“私事”、“隐私”、“个人生活小事”就隐瞒不报。

在向组织报告时还不能口头打一声招呼就作罢,必须是书面报告,对自己婚姻变化的基本理由、基本情况要说清楚。如果婚姻变化是干部个人因生活作风引起的,组织上将视情况干预。

可是,有关的规定如果连中央领导也未定遵守,则有关规定恐怕难以服众。据中新社4月28日报道,身兼全国政协主席的贾庆林在宴请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和他率领的访问团成员时,连战身边站着夫人方□,但东道主的贾庆林身边却不见其夫人林幼芳。按道理,这种宴请的场合,主人带同夫人一起出席也属应有的礼仪;所以林幼芳缺席宴请连战的场合,不少中国观察家都有不同的解读。

中国官场一直传闻贾庆林跟林幼芳“已经离婚”,但贾庆林并无公开他现时的婚姻状况。

外界不少分析认为,贾庆林传出“离婚”传闻,跟“厦门远华案”有关。厦门远华案于1999年案遭揭发,是中国自1949年以来最大的贪污走私案,涉案资金确定为700亿人民币左右,牵涉多达250名以上的地方、省甚至是中央级别的官员。他们被指控在1994年到1999年期间,收受数百万美元的贿赂,使价值数亿美元包括汽车、燃油、原材料、重型机器和奢侈品的货物通过厦门港口走私到中国。

巧合的是,1994至1996年,贾庆林是福建省委书记和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因此,贾庆林被指受到颇大的政治压力。

更加巧合的是,贾庆林的太太林幼芳,就是贾在福建任职时的中国外贸集团福建省总公司的党委书记。外界普遍质疑,林幼芳的工作跟外贸关系密切,不可能不知道远华案的情况,甚至有传言称林曾任远华的董事。所以,在2000年时,就曾传出贾庆林跟林幼芳离婚的消息。外界普遍认为,此时传出他们离婚的传言,就是表明贾庆林要跟林幼芳“划清界线”。

不过,林幼芳曾在2000年1月公开否认了有关她的丈夫已经同她离婚的报导。她说:“我结婚四十年,我们的关系很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当时,她还澄清指出,她“从来没有听说过那家在香港注册的华远公司”。因为涉及走私的集团是福建厦门的“远华集团”而非“香港注册的华远公司”;有不少评论都认为林幼芳的解释未能解除外界对她的指控。

贾庆林的政治危机,最后在他的昔日同事,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的声援下得以舒缓,江泽民在1999年9月18日刻意“考察北京城市建设工作”,和当时任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同时出席公开活动。外界普遍认为,这是江泽民挺贾的一个政治动作。

2005年4月,加拿大联邦上诉庭推翻了远华案主嫌赖昌星的难民申请上诉案。有专家称:赖昌星有望2006年3月被遣返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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