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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参事杨绍刚:中国高层决策错误导致艾滋恶化(图)

 2005-05-09 06:35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5月7日下午,纽约法拉盛图书馆邀请正在美国作研究访问的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政法学院爱滋病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杨绍刚律师作“中国爱滋病立法问题”专题演讲。讲座中,杨律师较全面地介绍了国内日益严峻的爱滋病问题来龙去脉,并探讨了为遏制这种瘟疫性疾病在中国扩散而立法等问题。


杨绍刚律师作“中国爱滋病立法问题”演讲

爱滋病对人类还是不治之症,被称为与恐怖主义并列的二十一世纪两大难题。自85年发现首例爱滋病人后,中国国内患者数量每年以30%-40%的几何级数急剧增长,官方统计的数据目前已达百万以上(其中80%在农村等落后地区)。联合国有关人士认为爱滋病在中国已处于爆发边缘,将这种状况比作“像一条巨轮正撞向冰山”。而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医学界而且更重要的是社会各方人士的共同努力,正是杨律师等法律界人士推动为此立法的主旨所在。

回顾导致中国爱滋病严重状况的原因,杨律师认为主要是高层的决策错误和各级政府的认识误区。当第一例爱滋病人85年被报道后,高层领导以为这种疾病仅是资本主义国家生活方式造成的,提出“将爱滋病拒于国门之外”的口号,采取的措施仅为加强边境检疫而没有做任何教育民众、传播相关知识等工作。爱滋病在中国传播的第二阶段是在云南发现有吸毒者患上此病,全国各地陆续也有类似报道,开始造成“恐艾症”等社会效应。第三阶段就是河南省出现了大规模爱滋病人发病的严重疫情,民众对爱滋病的恐惧也至极点。河南的疫情完全是当地官员为致富鼓励农民卖血造成的为使卖血者加快造血速度,曾普遍使用的所谓“单采抽血法”是将部份抽出的血液和同类血混合搅拌后再回输给卖血者,这就是河南大面积发生爱滋病的罪魁祸首。目前,疫情已到达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的阶段。

一个典型例子是上海血友病人感染爱滋病毒事件,他们是使用了来自爱滋病疫区血原料制造的凝血八因子后染上HIV病毒的。其中一人通过性生活把病毒传给妻子,而妻子又在怀孕后带给婴儿病毒,这样造成全家HIV病毒感染。因此被HIV病毒感染的60多人向当局提出了赔偿要求。当局曾对此事进行新闻封锁,但后来被《南方》杂志曝光,在全国各地引起强烈反响。类似事件的受害者也纷纷要求讨回公道,但所有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还相当困难。

作为律师,杨绍刚代理过多起涉及爱滋病问题的法律诉讼,其中最有名的是打赢高耀杰医生名誉侵权案。高耀杰医生为揭露河南爱滋病情的第一功臣,但当地官员认为被丢了面子对她百般打压,甚至阻挠她出国领取表彰在爱滋病防治工作中取得成就的各项褒奖。杨律师表示,高耀杰、胡佳等民间爱滋病维权人士的努力已得到国内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

杨绍刚律师在演讲中不断强调,爱滋病问题不单涉及医学,而且涉及社会学,法学,伦理学,心理学等诸多领域。中国目前存在68万登记在册的吸毒者 (实际数量则是10倍不止),600万以上的性工作(卖淫)者和200-300万的同性恋者,这些人和HIV病毒的传播密切相关。由于社会制度原因,中国还无法采用很多国外有效的法律管理规范做法,给防止爱滋病扩散带来一定难度。作为比较,泰国等以往爱滋病状况严重国家在采取相应规范后则取得明显效果。同时,对民众爱滋病知识教育也不可忽视,这样才能使爱滋病患者和病毒携带者在社会上不被无知地歧视。

杨律师最后指出,一个在这方面做得好的政府必须在法律上是规范化的,并且给爱滋病患者这样的弱势群体提供实实在在的救助。中国目前只有7.7%的民众拥有医疗保险,如何保障民众的健康权是个相当突出的问题。另外,爱滋病问题也牵涉许多其他人权问题,如公民的自主选择权、人身自由权、HIV病毒携带者的隐私权和工作权等。

(大纪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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