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当步入新加坡法庭的听证会现场,看到会场上摆放着 “天安门自焚骗局”、“法轮大法洪传全世界”、“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群体灭绝---江泽民在多个国家被起诉”等一系列法轮功真象展品时,不少人想:如果过去的几年里政府官员没有时间仔细了解法轮功学员所提供的各种真象资料,这一次在为法轮功案件举行的长达15天的特别听证会上,他们终于有充足的时间和机会仔细了解法轮功真象了。只要他们认真看了这些带有真人图片的展品,耐心听取法轮功学员的缘由申诉,就会消除以往中国造谣媒体带给他们的对法轮功的误解,宣判两位法轮功女学员无罪释放。
既然此案是因为法轮功学员去旅游景点炼功、讲述中国迫害法轮功真象、分发真象资料和光盘才被新加坡警方起诉,那么仔细倾听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这样做的理由和动机就是理所当然的了。新加坡警方清楚的知道,“新加坡法轮佛学会"早在1996年江泽民镇压法轮功之前就已经成为在新加坡合法注册的团体,应该享有与其它团体同样的权力,学员中也有很多是土生土长的新加坡公民,其中有一些人娶了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为妻,并共同在新加坡养儿育女,安居乐业。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在以往也曾经多次告诉过警方人员,全世界的60多个国家都有成千上万的人在修炼以“真善忍”为原则的法轮功,他们都在讲述中国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真象,清除中共造谣媒体在海外散布的谎言欺骗,唤醒民众的良知正义来制止中国的这场迫害。对这样一个事关重大的案件作出裁决,仔细倾听法轮功学员的理由动机实在是非常必要。就算对一个真正的盗窃或放火罪犯,也应该听听他作案的动机吧,不然怎么能够合理量刑处罚呢?
更何况如果没有中国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这场迫害,如果不是已经证实有1934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几十万人被投入全国各地的劳教所监狱遭受酷刑折磨,千万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又何苦这六年来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不懈的向公众讲述法轮功真象呢 ? 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中国的这场迫害,没有中共控制收买或被中共迷惑的海外媒体传播中共新华社的谎言,就不会有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出来讲真象,就不会有被谎言欺骗的新加坡公众去报警,当然也就不会有警察多次到旅游点现场骚扰并最终把黄才华和程吕金两位女学员控上法庭的事件发生。
总之,中国的这场迫害和海外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是跟本案绝对关系重大的, 是发生在新加坡的一切问题的根源所在。如果要公正合理的处理这一案件,新加坡法庭就应该认真考虑中国的这场迫害和新加坡媒体违背事实的报道跟本案的相关性,就应该允许法轮功学员申诉自己分发法轮功资料并讲述法轮功真象的动机和缘由。
可是,法庭上实际发生的情况与人们真诚的愿望和情理正好相反。每当法轮功学员讲述他们为什么要去旅游景点炼功讲真象时,特别是一提到中国发生的残酷迫害和媒体的谎言欺骗报道时,代表新加坡警方的控方律师和年轻的女法官就显得紧张害怕,常常不等学员说完话就出言阻止学员继续说下去。
2005年3月2日下午,法轮功现场证人学员董女士沉痛而悲伤的对年轻的女法官说:请您看看这幅展板,法轮功学员谭永磷因为不肯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双腿被严重烙伤。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每天都在发生着。真的有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许多家庭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的女学员被毒打被强奸…… 听众席上的人们都被这番话深深的打动,面现悲戚。就在这时,在庄严神圣的法庭,代表新加坡司法体系的女法官却冷漠无情的说道: “这是中国发生的迫害。这是关于中国人的事情。我们对此没有兴趣。中国发生的迫害与本案无关。”
震惊 !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代表新加坡法律说话的女法官大人居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语 !居然在庄严神圣的法庭面对着全体听众清晰的讲了出来!听众席上有的人如果不是因为考虑到法庭规定听众不得发言讲话,出于对法庭的尊重,否则早就站起来要质问女法官:如果您的亲人受到这样惨无人道的迫害,您难道就不同情苦难的受害者吗 ?中国人,他们难道就不是人吗 ? 国际社会就可以漠视他们的深重苦难,弃他们于不顾吗?
一个震惊过去,不料又来了一个。当控方律师一再指责法轮功学员无准证集会时,董女士又再次解释说去那里讲真象是为了唤醒善良的人们帮助制止中国对法轮功学员的虐杀。此时,女法官不耐烦的说: "不管在中国是否有迫害,不管迫害是否存在,都是无关紧要的。你们去鱼尾狮展示法轮功资料,分发传单和VCD, 不管你们在那里讲的是否是真话,都是无关紧要的。只要你们在那里无准证集会,我们就要指控起诉你们。"
人们仿佛看到了中共那个幽灵黑手弥漫在新加坡的上空,迷惑人心,控制着新加坡人…..若非如此,又何以解释原本善良纯朴的新加坡人尤其是象征司法公正严明的法官大人怎么能说出这样令人震惊的话语?
女法官大人真的需要认真思考,新加坡政府也应该好好想一想 :新加坡法庭在处理本案时是否应该认真考虑新加坡宪法所赋予法轮功学员的信仰自由和讲话的权力 ? 是否应该考虑尊重人类应该遵循的普世价值---公正、平等、正义、道义、良知,是否应该扬善抑恶,珍惜重视人的宝贵生命 ?
在这些震惊发生的前几天,代表新加坡警方的控方律师指控黄才华和程吕金两位女学员危害“公众秩序和安全”。为法轮功辩护的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律师反问警方证人-- ---那个打电话报警的幼儿园女教师 : 你在事发当天的现场,看到法轮功学员骚扰公众了吗?您认为他们骚扰了公众吗?女教师承认说:没有,我只是因为看到媒体宣传说法轮功在中国被打成“X教”取缔,我想知道法轮功在新加坡是否合法才报警。
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律师进而反问当时曾经在现场的警察证人:你指控说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影响干扰了公众,是因为你要绕过正在炼功打坐的几个法轮功学员才能走路(注:其实,旅游点现场非常宽敞,警察根本就不需要绕道而行)。那么,在新加坡到处可见几个人在练瑜迦或太极气功,你可能也都得绕过他们才能走路,你也认为他们妨碍了公众?警察证人连忙说:不,不,练瑜迦或太极气功不算干扰妨碍公众。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律师义正词严的据理反问道:练瑜迦或太极气功不算干扰妨碍公众,那么,炼法轮功怎么就变成了骚扰妨碍公众了?你说分发宣传瑜迦或太极或佛教的资料不需要申请准证,怎么分发法轮功的资料就得需要申请准证了?警察证人无言以对。
艾尔弗雷德.多德韦尔律师又问对方:被告黄才华和程吕金这两位家庭主妇并没有携带任何武器和爆炸物品去鱼尾狮旅游点,她们去那里只是告诉人们法轮功在中国被迫害的情况,分发了一些法轮功资料和VCD光盘,呼吁人们不要听信来自中国的谎言,帮助制止中国的这场对生命的虐杀,她们的方式如此平和,并无任何想要颠覆新加坡政府的企图,怎么能说她们危害公众秩序和安全呢?对方支支吾吾,闪烁其辞,答不出个所以然来。控方律师和法官一看情况不利,急忙转换话题。
更为荒谬的是,新加坡法庭最终不听法轮功学员的解释,不考虑法律的根本目的是应该维护人间正义,抑恶扬善,不考虑法轮功学员讲真象的动机缘由,无视新加坡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讲话的基本权力,本末倒置,一意孤行,以荒谬的理由和逻辑对两位无辜的女学员定罪并处以重罚。
实际上,新加坡法庭的判决和新加坡媒体的宣传报道已经在客观上形成了对全球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受害的将不只是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新加坡法庭的裁决助长了中共迫害铲除法轮功的邪恶气焰,千千万万的大陆法轮功学员很可能会因此而遭受更为严重的迫害。对新加坡自身来说,更为危险的是新加坡法庭的判决会严重的误导民众对法轮功产生负面看法,因为新加坡民众是最信任相信政府的,政府说什么,他们就相信什么。如果新加坡民众因此而产生对法轮功的敌意和仇恨,怎么谈得上新加坡政府所谋求的“和谐社会”?到头来,广大的新加坡民众最终将会是受害最深的人。
为了新加坡人民的根本利益,新加坡政府应该明智的考虑问题,尽快认清世界形势的根本变化,顺世界潮流和天意而动,还无辜的法轮功学员以应有的公正。(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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