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當步入新加坡法庭的聽證會現場,看到會場上擺放著 「天安門自焚騙局」、「法輪大法洪傳全世界」、「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群體滅絕---江澤民在多個國家被起訴」等一系列法輪功真像展品時,不少人想:如果過去的幾年裡政府官員沒有時間仔細瞭解法輪功學員所提供的各種真像資料,這一次在為法輪功案件舉行的長達15天的特別聽證會上,他們終於有充足的時間和機會仔細瞭解法輪功真像了。只要他們認真看了這些帶有真人圖片的展品,耐心聽取法輪功學員的緣由申訴,就會消除以往中國造謠媒體帶給他們的對法輪功的誤解,宣判兩位法輪功女學員無罪釋放。
既然此案是因為法輪功學員去旅遊景點煉功、講述中國迫害法輪功真像、分發真像資料和光碟才被新加坡警方起訴,那麼仔細傾聽法輪功學員為什麼這樣做的理由和動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新加坡警方清楚的知道,「新加坡法輪佛學會"早在1996年江澤民鎮壓法輪功之前就已經成為在新加坡合法註冊的團體,應該享有與其它團體同樣的權力,學員中也有很多是土生土長的新加坡公民,其中有一些人娶了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為妻,並共同在新加坡養兒育女,安居樂業。新加坡的法輪功學員在以往也曾經多次告訴過警方人員,全世界的60多個國家都有成千上萬的人在修煉以「真善忍」為原則的法輪功,他們都在講述中國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真像,清除中共造謠媒體在海外散佈的謊言欺騙,喚醒民眾的良知正義來制止中國的這場迫害。對這樣一個事關重大的案件作出裁決,仔細傾聽法輪功學員的理由動機實在是非常必要。就算對一個真正的盜竊或放火罪犯,也應該聽聽他作案的動機吧,不然怎麼能夠合理量刑處罰呢?
更何況如果沒有中國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這場迫害,如果不是已經證實有1934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幾十萬人被投入全國各地的勞教所監獄遭受酷刑折磨,千萬個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新加坡的法輪功學員又何苦這六年來克服重重困難堅持不懈的向公眾講述法輪功真像呢 ? 毫無疑問,如果沒有中國的這場迫害,沒有中共控制收買或被中共迷惑的海外媒體傳播中共新華社的謊言,就不會有新加坡的法輪功學員出來講真像,就不會有被謊言欺騙的新加坡公眾去報警,當然也就不會有警察多次到旅遊點現場騷擾並最終把黃才華和程呂金兩位女學員控上法庭的事件發生。
總之,中國的這場迫害和海外媒體不負責任的報導是跟本案絕對關係重大的, 是發生在新加坡的一切問題的根源所在。如果要公正合理的處理這一案件,新加坡法庭就應該認真考慮中國的這場迫害和新加坡媒體違背事實的報導跟本案的相關性,就應該允許法輪功學員申訴自己分發法輪功資料並講述法輪功真像的動機和緣由。
可是,法庭上實際發生的情況與人們真誠的願望和情理正好相反。每當法輪功學員講述他們為什麼要去旅遊景點煉功講真像時,特別是一提到中國發生的殘酷迫害和媒體的謊言欺騙報導時,代表新加坡警方的控方律師和年輕的女法官就顯得緊張害怕,常常不等學員說完話就出言阻止學員繼續說下去。
2005年3月2日下午,法輪功現場證人學員董女士沉痛而悲傷的對年輕的女法官說:請您看看這幅展板,法輪功學員譚永磷因為不肯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雙腿被嚴重烙傷。這樣的事情在中國每天都在發生著。真的有許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許多家庭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有的女學員被毒打被強姦…… 聽眾席上的人們都被這番話深深的打動,面現悲慼。就在這時,在莊嚴神聖的法庭,代表新加坡司法體系的女法官卻冷漠無情的說道: 「這是中國發生的迫害。這是關於中國人的事情。我們對此沒有興趣。中國發生的迫害與本案無關。」
震驚 !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代表新加坡法律說話的女法官大人居然說出了這樣一番話語 !居然在莊嚴神聖的法庭面對著全體聽眾清晰的講了出來!聽眾席上有的人如果不是因為考慮到法庭規定聽眾不得發言講話,出於對法庭的尊重,否則早就站起來要質問女法官:如果您的親人受到這樣慘無人道的迫害,您難道就不同情苦難的受害者嗎 ?中國人,他們難道就不是人嗎 ? 國際社會就可以漠視他們的深重苦難,棄他們於不顧嗎?
一個震驚過去,不料又來了一個。當控方律師一再指責法輪功學員無准證集會時,董女士又再次解釋說去那裡講真像是為了喚醒善良的人們幫助制止中國對法輪功學員的虐殺。此時,女法官不耐煩的說: "不管在中國是否有迫害,不管迫害是否存在,都是無關緊要的。你們去魚尾獅展示法輪功資料,分發傳單和VCD, 不管你們在那裡講的是否是真話,都是無關緊要的。只要你們在那裡無准證集會,我們就要指控起訴你們。"
人們彷彿看到了中共那個幽靈黑手瀰漫在新加坡的上空,迷惑人心,控制著新加坡人…..若非如此,又何以解釋原本善良純樸的新加坡人尤其是象徵司法公正嚴明的法官大人怎麼能說出這樣令人震驚的話語?
女法官大人真的需要認真思考,新加坡政府也應該好好想一想 :新加坡法庭在處理本案時是否應該認真考慮新加坡憲法所賦予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和講話的權力 ? 是否應該考慮尊重人類應該遵循的普世價值---公正、平等、正義、道義、良知,是否應該揚善抑惡,珍惜重視人的寶貴生命 ?
在這些震驚發生的前幾天,代表新加坡警方的控方律師指控黃才華和程呂金兩位女學員危害「公眾秩序和安全」。為法輪功辯護的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律師反問警方證人-- ---那個打電話報警的幼兒園女教師 : 你在事發當天的現場,看到法輪功學員騷擾公眾了嗎?您認為他們騷擾了公眾嗎?女教師承認說:沒有,我只是因為看到媒體宣傳說法輪功在中國被打成「X教」取締,我想知道法輪功在新加坡是否合法才報警。
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律師進而反問當時曾經在現場的警察證人:你指控說法輪功學員的行為影響干擾了公眾,是因為你要繞過正在煉功打坐的幾個法輪功學員才能走路(註:其實,旅遊點現場非常寬敞,警察根本就不需要繞道而行)。那麼,在新加坡到處可見幾個人在練瑜迦或太極氣功,你可能也都得繞過他們才能走路,你也認為他們妨礙了公眾?警察證人連忙說:不,不,練瑜迦或太極氣功不算干擾妨礙公眾。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律師義正詞嚴的據理反問道:練瑜迦或太極氣功不算干擾妨礙公眾,那麼,煉法輪功怎麼就變成了騷擾妨礙公眾了?你說分發宣傳瑜迦或太極或佛教的資料不需要申請准證,怎麼分發法輪功的資料就得需要申請准證了?警察證人無言以對。
艾爾弗雷德.多德韋爾律師又問對方:被告黃才華和程呂金這兩位家庭主婦並沒有攜帶任何武器和爆炸物品去魚尾獅旅遊點,她們去那裡只是告訴人們法輪功在中國被迫害的情況,分發了一些法輪功資料和VCD光碟,呼籲人們不要聽信來自中國的謊言,幫助制止中國的這場對生命的虐殺,她們的方式如此平和,並無任何想要顛覆新加坡政府的企圖,怎麼能說她們危害公眾秩序和安全呢?對方支支吾吾,閃爍其辭,答不出個所以然來。控方律師和法官一看情況不利,急忙轉換話題。
更為荒謬的是,新加坡法庭最終不聽法輪功學員的解釋,不考慮法律的根本目的是應該維護人間正義,抑惡揚善,不考慮法輪功學員講真像的動機緣由,無視新加坡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和講話的基本權力,本末倒置,一意孤行,以荒謬的理由和邏輯對兩位無辜的女學員定罪並處以重罰。
實際上,新加坡法庭的判決和新加坡媒體的宣傳報導已經在客觀上形成了對全球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受害的將不只是新加坡的法輪功學員,新加坡法庭的裁決助長了中共迫害鏟除法輪功的邪惡氣焰,千千萬萬的大陸法輪功學員很可能會因此而遭受更為嚴重的迫害。對新加坡自身來說,更為危險的是新加坡法庭的判決會嚴重的誤導民眾對法輪功產生負面看法,因為新加坡民眾是最信任相信政府的,政府說什麼,他們就相信什麼。如果新加坡民眾因此而產生對法輪功的敵意和仇恨,怎麼談得上新加坡政府所謀求的「和諧社會」?到頭來,廣大的新加坡民眾最終將會是受害最深的人。
為了新加坡人民的根本利益,新加坡政府應該明智的考慮問題,盡快認清世界形勢的根本變化,順世界潮流和天意而動,還無辜的法輪功學員以應有的公正。(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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